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1-03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岑国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新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方新浩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1-036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1年4月10日向各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罗跃冲先生召集和主持,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1-035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1年4月10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岑国建先生主持,经会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1-037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 22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文件规定,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 月1日起执行《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屇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屇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1-038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1项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书号:第6506681号
1、发明名称:驱动器
2、发明人:邓承林、黄炳、蒋文帅
3、专利号:ZL 202030763246.0
4、专利类型:外观设计
5、专利申请日:2020年12月11日
6、专利权人: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7、授权公告日:2021年04月20日
8、专利期限:专利权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上述专利的取得,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确立公司的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并对公司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市场及品牌影响力提升等方面产生积极的影响,从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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