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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75                                                  公司简称:新疆天业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886,522,036.39元,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2,942,721,068.82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804,416,163.62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58,436,506.14元。

  拟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19,727,737股为基数,将公司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1,972,773.7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分配。

  公司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涉及氯碱化工及农业节水业务。

  2020年3月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标的资产天能化工于2020年4月30日完成过户手续,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天伟水泥于2020年12月25日完成过户手续,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述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结构进一步丰富和优化,优势产品差异化、高端化布局逐步实现,产品涵盖聚氯乙烯树脂(即PVC)、糊树脂、特种树脂、烧碱、水泥,形成较为完整的“自备电力→电石→聚氯乙烯树脂及副产品→电石渣及其他废弃物制水泥”一体化产业联动式绿色环保型循环经济产业链,规模优势显现,在氯碱行业中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其中PVC产能65万吨(包括45万吨通用PVC树指、10万吨特种PVC树脂、10万吨PVC糊树脂),离子膜烧碱产能47万吨,电石产能134万吨,同时拥有2×300MW、2×330MW自备热电站以及405万吨电石渣制水泥装置。收购的天能化工循环经济产业链优势明显,其较好盈利能力大幅提升公司业绩,为公司提供了业务增长点。

  根据公司各业务所占比重,以及业务重要性程度,对氯碱化工、农业节水行业情况分析如下:

  (1)氯碱化工行业

  公司氯碱化工产品主要涉及PVC(包括糊树脂)、烧碱(片碱)、电石渣水泥。

  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以及国际原油等能源价格波动的影响,国内PVC市场表现较为震荡,价格波动频繁,行情自4月份跌入谷底,之后开始恢复反弹,12月走出了历史高位。糊树脂的下游消费领域主要是人造革和手套,2020年国内糊树脂市场出现较大波动,上半年,在疫情的影响下,国内糊树脂市场表现十分沉闷,自6月下旬开始,随着国内疫情逐步得到控制,下游加工厂商积极复工复产,糊树脂手套料、皮革料(即大盘料)需求快速提升,价格也出现较为明显的涨幅。由于国际上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对防疫用品PVC糊树脂手套的需求维持在高位,手套生产企业高负荷生产推动了对PVC糊树脂手套料的需求增长,PVC糊树脂手套料价格出现强劲上涨,整体氛围良好。

  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及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升级影响,国内铝制品、纸制品、服装等终端消费品出口量下降,行业企业盈利状况不佳,运营压力逐渐传导至上游烧碱行业,对烧碱需求萎缩,国内烧碱市场依旧呈现下行趋势,但价格下滑幅度收窄,随着国内主要宏观经济指标回升,目前呈现价格底部企稳回升的状况。

  氯碱化工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的各个领域,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历年氯碱化工产品产量增长与GDP增长保持高度关联性。2021年国内经济将保持稳中求进态势,将从终端需求拉动氯碱化工行业需求稳定增长。

  核心产品价格走势如下:

  

  数据来源:中国氯碱网

  

  数据来源:中国氯碱网

  (2)农业节水行业

  水资源短缺是制约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粮食安全保障的重要因素,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指出,到2022年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以此稳定保障1万亿斤以上粮食产能。其中,高效节水灌溉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提出到2022年,创建150个节水型灌区和100个节水农业示范区。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健全管护机制,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国家农业农村部下发的《关于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总体要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底线,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提升粮食产能,2021年全国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1亿亩、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1500万亩。可见农业节水行业发展空间广阔。

  新疆是中国各省市区中发展节水农业较早、规模较大的省区,新疆农业节水灌溉面积占全国比重超过60%,创造了世界上适应性最强、大田应用推广面积最大、价格最低、综合效益最明显等多项记录。公司大力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技术,推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成全国节水示范基地,促进了新疆节水滴灌迅速发展,天业膜下滴灌技术已经推广到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应用作物40多种,大幅提高国内农业节水水平。

  2.2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经证监许可[2020]372号文件核准及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30日、2020年12月25日,完成天能化工、天伟水泥股权过户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天能化工、天伟水泥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天达番茄已被法院受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并由管理人全面接管,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期初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因此,公司主要资产在本报告期初与去年(调整前)相比发生了重大变化。

  2.3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创新转化、货代物流及规模优势、一体化联动式绿色环保型循环经济产业链优势、农业节水技术创新优势显著:

  (1)公司与控股股东创新转化、货代物流及规模优势

  天业集团作为氯碱行业的龙头企业,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天业集团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企业研究院为依托,推进聚氯乙烯树脂向高值化、差异化、功能化和绿色化发展。在聚氯乙烯专用料方面,内增韧聚氯乙烯树脂技术取得突破,由其生产的氯化专用PVC生产出合格的氯化聚氯乙烯树脂;在聚氯乙烯下游塑料用料方面,开发轻量化、复合化和功能化的聚氯乙烯下游塑料产品,如高发泡倍率聚氯乙烯发泡材料,该发泡材料为自阻燃发泡材料,已陆续实施于建筑复合板材等;在聚氯乙烯绿色发展方面,天业集团的国家工信部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气固相法氯化聚氯乙烯树脂(氯化高聚物)”已生产出符合市场要求的合格产品,核心指标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该产品获得国家工信部“绿色设计产品”认定。天业集团通过全方位开展高性能聚氯乙烯专用料和下游制品研发,推进了聚氯乙烯行业上下游一体化创新、协调、绿色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天业集团再次跻身为中国企业500强,成为兵团唯一一家入选中国500强的企业。天业集团连续8年入选为中国货代物流百强企业,2020年荣获中国国际货代物流营业总收入第39名、海运业务总收入第41名、陆运业务总收入第8名,旗下子公司被评为“全国先进物流企业”、“智慧物流杰出企业”、“中国物流学会产学研基地”。天业集团连续9年获评石油和化工行业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连续五届获评全国氯碱行业、全国聚氯乙烯行业标准化工作先进单位荣誉,“氯资源清洁高效利用关键技术产业化应用”项目入选国家科技部“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

  创新驱动提升发展质量,公司依托天业集团的规模及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技术优势,在与天业集团共同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公司与控股股东在发展过程中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形成天业集团推进产业培育、优势产业资产逐步注入上市公司的发展模式。

  (2)一体化联动式绿色环保型循环经济产业链优势

  公司与控股股东天业集团在氯碱化工领域构建的“煤-电-电石-聚氯乙烯-100%电石渣水泥”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成功研发出多项循环经济关键支撑技术,解决氯碱化工不同时期发展的技术难题,为国内第一批氯碱循环经济试点,用循环经济模式改变了传统氯碱工业。

  公司通过两次重大资产重组,持续推进“稳固发展现有优势主业,淘汰劣势产业,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国有企业改革举措,报告期内已形成较为完整的“自备电力→电石→聚氯乙烯树脂及副产品→电石渣及其他废弃物制水泥”一体化产业联动式绿色环保型循环经济产业链,末端实现了100%电石渣制水泥工艺向全工业废渣制水泥全新的转型升级。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丰富和优化,已成为国内氯碱化工产业化配套完整、产品品种最多的电石乙炔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规模优势显现,在氯碱行业中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公司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引导,规范知识产权工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对知识产权的科学管理和战略运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2020年提交专利申请54项,其中实用新型专利43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一种适用于PVC树脂旋流干燥过程中的尾气洗涤装置》、《糊树脂干燥生产系统》等9项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报告期内有11篇论文入选第42届全国聚氯乙烯行业技术年会,向第38届全国氯碱行业技术年会论文投稿7篇,向第十六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投稿7篇。天伟水泥完成水泥窑协同处置发酵有机废弃物的工艺与重金属控制措施科技项目答辩与验收。2020年11月,天伟化工通过中知(北京)认证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监督审核。天伟化工、天能化工、天伟水泥、天能水泥均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围绕绿色化、多元化、智能化、高端化发展需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以质取胜、质量为先、质量至上理念,开展“我为质量献一计”、“首席质量官试点”等活动,从多角度、多渠道、多形式进行质量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对《消光聚氯乙烯特种树脂》、《高聚合度聚氯乙烯特种树脂》、《聚氯乙烯糊树脂》、《医用级聚氯乙烯糊树脂》、《医用级悬浮法聚氯乙烯特种树脂》、《医用级高聚合度聚氯乙烯特种树脂》6项企业标准进行了修订,起草并发布《Q-TWEDC 010-2020工业1,1-二氯乙烷》企业标准。公司质量管理活动成果丰硕,多项QC成果和质量信得过班组在全国、石化行业和自治区质量活动中获奖,天伟化工被评为“2020年自治区质量管理活动推进企业”,天伟化工、天能电厂2个班组为被评为“全国优秀质量信得过班组”。

  (3)农业节水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业节水是国内大田节水滴灌研发应用的先驱者和领导者,是国内最大的节水器材生产和技术推广企业之一,具备年生产600万亩膜下滴灌节水器材配套能力。天业节水被评为中国节水行业排头兵企业、“天业膜下滴灌节水灌溉工程项目”荣获第三届中国工业大奖表彰奖。目前,天业节水技术已成功推广到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甘肃、陕西、宁夏、山西、河北、广西、海南等国内29个省、市、自治区,累计国内外推广7000多万亩。由天业节水主持完成的节水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项目获得2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承担的863计划重点项目——膜下滴灌水稻亩产已达836.9公斤。天业节水下属子公司石河子西域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具备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堤防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阿克苏、甘肃、辽宁地区三家子公司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极大提升天业节水承揽水利工程项目的业务能力。

  天业节水技术充分利用新疆丝绸之路核心区的区位优势,以国家级“节水灌溉技术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为平台,积极开展人才、技术引进工作和国际科技合作,主持参与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承担援外项目,先后为27个发展中国家的270多名学员开展了节水农业技术培训。目前,在中亚及非洲17个国家建立了节水农业示范基地,使天业节水灌溉技术走向世界。

  当前,天业节水将紧密关注现代节水农业发展需求,围绕大田滴灌技术规模化应用后,出现的传统渠系输配水体系不配套、滴灌系统能耗高等问题,依托国家节水灌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疆)国家级创新研发平台,重点进行灌区输配水管道化和田间滴灌系统优化等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研究灌区管道化输配水调控管理方法,优化滴灌系统管网模式,开发灌区大口径输配水管道、新型管材和高抗堵灌水器等绿色高效节水装备,按照“输水管道化、滴灌水肥一体化、盐碱良田化、灌溉智慧化和农业生产绿色化”的现代节水农业绿色发展思路,推进节水灌溉技术与农业高效栽培、农业机械化、水肥一体化等农业综合技术集成创新,开创节水农业发展新篇章。报告期内,“新疆棉花智能滴灌施肥控制系统推广示范”项目入选国家科技部“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公司董事会积极应对,坚持以“安全无事故、环保零处罚、成本争最低、用工实最佳、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以“改革、发展、内部管理”为主线,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工作,多措并举,围绕公司核心主业,大力推动重大资产重组,深入调整产业结构,各项工作呈现出逆势发展、内涵增长的良好态势。

  报告期内,主要工作如下:

  (1)生产经营保持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市场经济形势中存在的不利因素,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立足安全、品质和效益提升,积极开拓外部市场,坚持以全产业链满负荷运行为基础,大力实施精准对接、精准对标、精心谋划、精准施策,着力在降低成本、提升质量、技术升级、资源平衡上实现新突破,深入开展“降本增效”劳动竞赛,通过技术创新、技术改造、修旧利废、节能降耗、堵塞漏洞、优化指标、精心操作、稳定控制等各项措施,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精打细算,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产品市场竞争力。紧盯市场变化,把握销售节奏,有效减少大宗产品价格下跌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抢抓糊树脂手套料强劲上涨市场行情,合理组织生产,科学安排检修,合理控制产品库存,保证经营现金流,有效降低经营风险,全力保持生产经营稳步增长。

  (2)积极推进资产重组工作,调整和优化公司资产结构

  坚持做优做强上市公司是公司长期的发展目标,为进一步增强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和整体盈利能力,公司积极推进收购天能化工、天伟水泥100%股权的资产重组工作。经证监许可[2020]372号文件核准及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30日、2020年12月25日,完成天能化工、天伟水泥股权过户及并表核算,天能化工、天伟水泥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形成完整的“自备电力→电石→聚氯乙烯树脂及副产品→电石渣及其他废弃物制水泥”一体化产业联动式绿色环保型循环经济产业链,大幅提升公司资产规模,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资产结构,公司业绩水平有效提升,在丰富上市公司产品品种同时,与公司原有产业发挥协同效应、规模效应,在氯碱行业中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为公司提供了新的业务增长点,保障公司稳步发展。

  (3)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环保,夯实企业发展根基

  安全为基、环保为本,公司以最严格和“零容忍”的举措压实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促进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依托劳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积极创建危化品行业一级安全标准化企业,使各项安全管理更加合理化、规范化、制度化。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严格落实环保责任,全力推进环保精准治理,夯实企业发展根基。

  (4)坚持以质取胜、质量为先、质量至上理念,全力优化企业内部管理

  坚持以质取胜、质量为先、质量至上理念,开展“我为质量献一计”、“首席质量官试点”等活动,从多角度、多渠道、多形式进行质量提升,营造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全力优化企业内部管理。

  (5)深入推进国企改革,围绕主业调整产业结构

  2020年,公司继续深入推进国企改革,坚持围绕循环经济做优做强氯碱化工核心主业的方向不动摇,继续退出增长乏力和发展前景不良的行业,进一步围绕主业调整公司业务结构,对天达番茄进行破产清算,目前仍在清算过程中。

  (6)全力推进乙二醇项目的建设进度

  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设立的天业汇合公司,承接并运营100万吨/年合成气制低碳醇一期工程6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规划占地面积2,200亩,总投资79.90亿元。报告期内,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天业汇合公司坚持统筹规划、分区施策,着力抓重点、补短板、赶进度,全力推进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在建的一期60万吨乙二醇项目建设,于2020年7月25日开车试生产,其中20万吨/年生产线于2020年8月24日打通全流程并产出聚酯级乙二醇。试车主要是打通生产流程,对生产环节、产品质量和工艺设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目前60万吨合成气制乙二醇项目全部生产线均已打通。根据试车和提产情况,预计在2021年6月前完成整改,2021年下半年达产达标,转入正式生产。

  2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度,公司完成天能化工、天伟水泥股权收购工作,天能化工、天伟水泥合并入公司报表核算,并对上年同期数据进行追溯调整。2020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99,257.99万元,较上年同期450,373.78万元增长99.67%,较调整后的上年同期854,764.27万元增长5.21%;实现利润总额106,885.69万元,较上年同期5,939.58万元增长1699.55%,较调整后的上年同期75,330.16万元增长41.8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8,652.20万元,较上年同期2,904.01万元增长2952.75%,较调整后的上年同期54,383.58万元增长63.01%。外贸出口聚氯乙烯树脂12.32万吨,烧碱17.53万吨,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7,164.19万美元,较去年同期23,685.08万美元下降27.53%。

  报告期内,公司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方式取得天能化工100%股权,以现金方式取得天伟水泥100%股权,天能化工、天伟水泥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并表范围,公司经营业务构成发生重大变化,增加天能化工PVC、片碱、粒碱、电石、电力、水泥,以及天伟水泥孰料、水泥等氯碱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业务,形成完整的“自备电力→电石→聚氯乙烯树脂及副产品→电石渣及其他废弃物制水泥”一体化绿色环保型循环经济产业链联动式发展模式。

  天能化工、天伟水泥并入公司报表后,公司对期初及上年同期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因此,公司利润构成及利润来源在本报告期与去年(调整前)相比发生了重大变动。

  天能化工拥有年产45万吨PVC、年产32万吨烧碱、年产64万吨电石、205万吨电石渣制水泥和2×300MW热电机组装置资产,天伟水泥拥有200万吨电石渣制水泥资产。该配套装置资产为完整的“自备电力→电石→聚氯乙烯树脂及副产品→电石渣及其他废弃物制水泥”一体化产业联动式绿色环保型循环经济产业链,主要原材料为新疆当地煤、石灰、原盐以及焦炭等矿产资源,资源丰富且原材料价格低,能够保障充分供应,具有较明显的成本优势,在当前经济增速放缓大环境下,有力地提高公司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2020年1-12月,天能化工供电383.45亿度,供汽134.95万吉焦,生产电石77.03万吨、PVC树脂46.77万吨、片碱25.18万吨、粒碱4.64万吨、水泥69.65万吨、熟料126.30万吨;除公司自身耗用外,外销电96.72亿度、蒸汽7.29万吉焦、电石7.43万吨、PVC树脂47.76万吨、片碱25.99万吨、粒碱4.60万吨、水泥72.30万吨、熟料46.71万吨。天伟水泥生产水泥93.76万吨、熟料115.03万吨,外销水泥93.88万吨、熟料18.33万吨。

  3 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充分发挥“自备电力→电石→聚氯乙烯树脂及副产品→电石渣及其他废弃物制水泥”一体化产业联动式绿色环保型循环经济产业链的主体优势,全面加强技术改造、产业优化和产品升级,推动氯碱化工产业链实现绿色化、精细化、高端化发展。通过持续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扩展和优化聚氯乙烯产品结构,继续推进剥离非主业资产,坚定围绕氯碱化工核心主业发展壮大的决心,与天业集团协同发展,共同推进公司的产业结构调整。抢抓“一带一路”发展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依托天业集团产业优势、技术优势、化工工业园区优势,做好以化工为主线、产品多元化的发展格局。

  继续推进农业节水板块业务结构调整,加快新型农业节水技术研发,做大农田水利工程业务,转变产品销售模式和技术服务模式,实现H股上市公司天业节水基本面的持续改善,为公司农业节水板块后续大发展奠定基础。

  继续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通过完善公司用人机制和薪酬、激励政策,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发挥公司资本平台优势,推进产业发展与资本的有效结合,坚决将公司做优、做强、做大,更好地给予投资者回报。

  4 经营计划

  2021年,公司坚定不移的发展核心氯碱化工主业,持续实施资产重组,剥离非主营业务,在做好存量的基础上,依托天业集团化工产业园,通过双方在氯碱化工和煤化工方面优势互补,以化工为主线不变,紧跟产业发展新政策,实现产业链上产品多元化。进一步转变农业节水行业产品销售模式和技术服务模式,努力改善天业节水的基本面,提高公司竞争实力。

  全年生产经营目标为:提高企业经济质量效益,全面实现生产经营新突破,营业收入、营业利润较上年稳中有升。

  为实现该目标,公司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持续提升精益化管理水平,围绕氯碱化工、煤化工产业布局,树立目标管理理念,着力固根基、杨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满负荷,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形成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

  (2)着力推进企业升级改造,不断推进聚氯乙烯研发平台及专业树脂开发项目、大数据和智能工厂建设、聚氯乙烯上下游一体化协同发展取得成效,不断优化原料结构,实现降本增效。

  (3)在产品品质精细化管理上下功夫,制定行业领先的高质量性能产品标准。以国家级聚氯乙烯质量监控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为平台,围绕市场需求开发各类高抗冲、高聚合度、高耐热等全系列PVC专用料,努力开发出2个以上PVC新产品,向专业化、高端化树脂方向发展。坚持以质量标杆、品牌建设为抓手,以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客户口碑赢得市场。

  (4)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夯实安全生产新基石。坚持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从源头防范安全风险和治理隐患,提升本质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各分子公司强化法人治理体系,促使各企业从被动监管向自主管理转变,构建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企业安全文化和安全体系。

  (5)加快智能化数字化发展,全面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公司以创新驱动数字化转型,以智能引领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智能工厂”、“数字车间”建设,采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打造生产过程管理、经营管理、物流商贸一体化的智能管理平台,为企业带来信息增值和智能服务。

  (6)积极与东华科技共同加快推动10万吨/年PBAT项目建设,发挥和集聚各自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为双方良性发展开拓新的业务领域,谋求共同发展。

  (7)构建以资本运作支持产业经营、以产业经营推动资本运作的双向驱动运营模式,结合上市公司平台优势、产业优势、供应链优势,加快推进产业与资本结合发展,提升公司持续发展能力。

  5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6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7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及七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自2020年4月1日起适用,对正在使用的与化工产品生产相关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由14年变更为20年,其他机器设备及其他类别资产折旧年限不变,详见2020年5月30日披露的临 2020-035《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此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同意意见,并经2020年6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会计估计原因及影响说明如下:

  (1)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①公司近几年通过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深入调整产业结构,化工行业资产规模大幅提升,随着公司产能扩大、产业链的完善,公司整体固定资产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加之公司近年来依照生产及技术需求,不断对设备进行改造,通过精细化管理,加大对机器设备检修和日常维护的力度,有效保障和提升了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工艺水平,延长了生产设备的使用寿命,原来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一定程度上已不能合理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

  ②同行业上市公司机器设备折旧年限情况如下表:

  

  公司目前与化工产品生产相关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14年,明显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

  ③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化工行业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20年,公司变更正在使用的与化工产品生产相关的机器设备的会计估计,与控股股东合并范围内的会计估计保持一致。

  综上所述,为更加客观、合理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与同行业更可比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并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公司决定变更正在使用的与化工产品生产相关的机器设备的会计估计,其他机器设备及其他类别资产折旧年限不变。

  (2)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会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经审计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减少计提2020年折旧额10,506.42万元,在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后,增加公司报告期净利润8,930.46万元,增加公司报告期所有者权益8,930.46万元。

  对于公司2020年资产重组涉及的《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石河子市锦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与石河子市锦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天能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业绩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在计算业绩补偿期间实际净利润数时,与化工产品生产相关的机器设备按14年折旧年限计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在计算业绩补偿期间实际净利润数时,与化工产品生产相关的机器设备仍按14年折旧年限计算,不会对该协议中的业绩承诺事项产生影响。

  8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以下22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和七之说明。

  

  公司代码:600075                                      公司简称:新疆天业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2.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2.3 公司负责人周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建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6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7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原因分析

  

  3.1.2利润表项目变动及原因分析

  因公司2020年度完成天能化工、天伟水泥股权收购工作,形成完整的“自备电力→电石→聚氯乙烯树脂及副产品→电石渣及其他废弃物制水泥”一体化产业联动式绿色环保型循环经济产业链,大幅提升公司资产规模,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资产结构,公司业绩水平有效提升,在丰富上市公司产品品种同时,与公司原有产业发挥协同效应、规模效应,在氯碱行业中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为公司提供了新的业务增长点,保障公司稳步发展。

  天能化工、天伟水泥合并入公司报表核算后,公司对期初及上年同期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因此,公司产品结构、利润构成及利润来源在本报告期与去年(调整前)相比发生了重大变动。报告期内,天能化工供电10.86亿度,供汽59.67万吉焦,生产电石20.57万吨、PVC树脂12.79万吨、片碱7.14万吨、粒碱0.69万吨、水泥0万吨、熟料31.14万吨;除公司自身耗用外,外销电3.23亿度、蒸汽25.43万吉焦、电石1.84万吨、PVC树脂12.19万吨、片碱7.02万吨、粒碱0.53万吨、水泥2.16万吨、熟料17.30万吨。天伟水泥生产水泥0万吨、熟料29.00万吨,外销水泥2.16万吨、熟料0.96万吨。

  2021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1,040.74万元,较上年同期83,996.20万元增长198.87%,较调整后的上年同期154,076.70万元增长62.93%;实现利润总额55,101.80万元,较上年同期2,356.73万元增长2,238.06%,较调整后的上年同期4,748.56万元增长1,060.3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6,571.87万元,较上年同期2,318.65万元增长1,908.58%,较调整后的上年同期2,816.04万元增长1,553.81%。

  3.1.3现金流量指标变动原因分析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天能化工业绩实现情况

  根据公司与天业集团、锦富投资签订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天业集团、锦富投资共同承诺天能化工在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测值分别为52,409.24万元、54,175.65万元及52,458.65万元。

  2020年初以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国民经济及氯碱化工行业造成较大冲击,天能化工的主要产品PVC、烧碱、水泥均为与国民经济息息相关的大宗商品原料,受新冠疫情的影响,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均出现较大波动,PVC产品价格全年较多月份处于低位震荡,烧碱产品价格全年处于持续走低的态势,水泥产品价格也较2019年同期出现一定程度回落,产品价格的波动对天能化工的盈利能力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直接导致了天能化工2020年度业绩未能达到预期。此外,2020年7月-9月期间,新疆地区因二次疫情而采取的封城措施也对天能化工的盈利能力造成了进一步的不利影响。

  经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天业集团、锦富投资将《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第一条第二款的约定进行变更外,其余条款未做变更。变更后内容为:若本次重组于2020年实施完毕,则天业集团、锦富投资的业绩补偿期为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天业集团、锦富投资共同承诺标的公司在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测值分别为35,033.33万元、71,551.56万元及52,458.65万元。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披露的临2021-032号《关于天能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暨调整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公告》。该业绩承诺变更事项须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1年1-3月,天能化工未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9,321.9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9,271.42万元。天能化工2020年4月1日调整折旧年限对净利润影响额为1,873.52万元,天能化工2021年1-3月实际完成盈利承诺口径业绩17,397.90万元,完成2021年调整后业绩承诺数71,551.56万元的24.32%。

  3.2.2 天伟水泥业绩实现情况

  根据公司与天业集团签订的《关于天伟水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天业集团承诺天伟水泥在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20,162.32万元。如本次股权转让实施完毕时间延后,则上述业绩补偿期间相应顺延。

  2021年1-3月,天伟水泥未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33.3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41.20万元,完成本年业绩承诺数7,192.10万元的-8.70%;2020年度及2021年1-3月共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723.07万元,完成2020-2022年度三年累计业绩承诺数20,162.32万元的38.30%。

  3.2.3乙二醇项目的建设进度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设立的天业汇合公司,承接并运营100万吨/年合成气制低碳醇一期工程6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规划占地面积2,200亩,总投资79.90亿元。报告期内,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天业汇合公司坚持统筹规划、分区施策,着力抓重点、补短板、赶进度,全力推进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在建的一期60万吨乙二醇项目建设,于2020年7月25日开车试生产,其中20万吨/年生产线于2020年8月24日打通全流程并产出聚酯级乙二醇。试车主要是打通生产流程,对生产环节、产品质量和工艺设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目前60万吨合成气制乙二醇项目全部生产线均已打通。根据试车和提产情况,预计在2021年6月前完成整改,2021年下半年达产达标,转入正式生产。

  公司坚定不移地发展核心化工主业,剥离非主营业务,在做好存量的基础上,通过与天业集团在氯碱化工和合成气下游多元产品方面优势互补,实现产业链上产品多元化,提高公司竞争实力。

  3.2.4 关联担保事项

  天业汇合与银团签订《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100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一期工程6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人民币资金银团贷款合同》,借款人向各贷款人借款人民币480,000万元,贷款期限15年(即从2021年1月28日至2036年1月28日止),并与银团签订了《银团贷款保证合同》,由天业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抵押人天业汇合以其依法拥有的可以抵押的项目建成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厂房、土地及机器设备等)提供抵押担保。

  经公司于2020 年11月4日召开七届十九次董事会、2020年11月20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支持并顺利落实该项目融资,应金融机构的担保要求,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且控股股东天业集团提供反担保的情况下,向天业汇合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以公司依法可以出质的天能化工5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对应出质股权数额100,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0-060号《关于为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0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0万元,为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保0万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48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3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45.9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该承担的损失金额。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2021年3月19日、2021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1-008号、2021-024号、2021-027号《关于为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注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天业集团和天域融保证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新疆天业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新疆天业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行为,天业集团和天域融基于本次交易前持有的新疆天业股份而相应取得的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予以锁定。

  注二、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新疆天业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新疆天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转换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份,自可转换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

  2、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新疆天业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其持有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债券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4、保证对价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未来质押对价股份时,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业绩补偿协议上述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

  5、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交易对方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交易对方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天业集团、锦富投资保证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新疆天业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新疆天业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行为,天业集团、锦富投资基于本次交易前持有的新疆天业股份而相应取得的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予以锁定。

  自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完成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其发行价格,根据天业集团、锦富投资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天业集团和锦富投资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公司股份及可转换债券的锁定期将延长6个月至2023年11月12日。

  注三、盈利承诺与补偿

  若本次重组于2019年实施完毕,天业集团、锦富投资共同承诺标的公司在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测值分别为50,654.95万元、52,409.24万元及54,175.65万元。

  若本次重组于2020年实施完毕,天业集团、锦富投资共同承诺标的公司在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测值分别为52,409.24万元、54,175.65万元及52,458.65万元。

  如标的公司在业绩补偿期实现的扣非净利润数少于约定的承诺扣非净利润数,则由天业集团、锦富投资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向新疆天业履行补偿义务。

  经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天业集团、锦富投资将《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第一条第二款的约定进行变更外,其余条款未做变更。变更后内容为:若本次重组于2020年实施完毕,则天业集团、锦富投资的业绩补偿期为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天业集团、锦富投资共同承诺标的公司在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测值分别为35,033.33万元、71,551.56万元及52,458.65万元。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披露的临2021-032号《关于天能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暨调整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公告》。

  该业绩承诺变更事项须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注四、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鉴于本次重组完成后,天业集团下属企业与新疆天业存在一定业务重合的情况。为解决同业竞争,天业集团承诺:

  (1)天业集团将严格按照签署的《委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将天辰化工、天辰水泥、天域新实、天伟水泥等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托管予新疆天业,且天业集团原负责普通PVC、烧碱及水泥等产品的销售团队、及原材料采购团队将并入新疆天业,纳入新疆天业集中采购和销售体系,由新疆天业统一调度各被托管企业的采购、销售。

  (2)待天辰化工的全部股权权属清晰后且行业政策和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下,天业集团即提议天辰化工的收购议案,并由新疆天业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并力争在启动收购后的12个月内完成对天辰化工的股权收购。

  (3)天域新实目前正在实施产品质量提升技改项目,预计将在2020年底前实施完毕,待天域新实本次技改完成后且行业政策和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下,天业集团即提议天域新实的收购议案,并由新疆天业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并力争在启动收购后的12个月内完成对天域新实的股权收购。

  (4)天业集团将在天辰化工或天域新实具备收购条件时,及时促成新疆天业对天伟水泥全部股权的收购事宜,承诺天伟水泥将与天辰化工或天域新实共同注入上市公司。

  2、除上述情形外,针对天业集团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拟从事或实质性获得与上市公司同类业务或商业机会,且该等业务或商业机会所形成的资产和业务与上市公司可能构成实质性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天业集团承诺如下:

  (1)天业集团未来将不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以避免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天业集团亦将促使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如天业集团或天业集团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存在任何与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业务机会,天业集团将放弃或将促使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业务机会,或将促使该业务或业务机会按公平合理的条件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或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或转让给其他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3)天业集团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上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其他股东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大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上市公司如因天业集团违反本承诺任何条款而遭受或产生的损失或开支,天业集团将予以全额赔偿。

  4、本承诺函在上市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天业集团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5、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

  (1)鉴于本次重组完成后,天业集团下属企业与新疆天业存在一定业务重合的情况。为解决同业竞争,天业集团承诺将严格遵守并履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所承诺的内容。

  (2)在《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中承诺对于解决同业竞争措施的基础上,天业集团进一步承诺于本次重组交割后三十六个月内促使与标的资产存在同业竞争业务的公司满足注入新疆天业的触发条件,并在十二个月内通过合法程序注入新疆天业。

  (3)若因天业集团违反《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及本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新疆天业受到损失,天业集团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经2020年12月18日召开的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天业集团将原《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第一条中的第4点变更为:“4、天业集团将在天伟水泥具备收购条件时,积极促成新疆天业对天伟水泥全部股权的收购事宜”,其余条款不变。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披露的临2020-075号《关于控股股东变更<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公告》。

  注五、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天业集团将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天业集团及天业集团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包括上市公司现在及将来所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天业集团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上市公司利益,不会通过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决策来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3、天业集团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由天业集团承担赔偿责任。

  5、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补充承诺

  (1)鉴于本次重组完成后,天业集团下属企业与新疆天业存在一定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的情况。为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天业集团承诺将严格遵守并履行《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所承诺的内容。

  (2)在《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中承诺对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措施的基础上,天业集团进一步承诺于本次重组交割后三个月内完成拟采取的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天业集团普通PVC及烧碱、水泥产品的销售团队,以及原材料采购团队全部并入上市公司,纳入上市公司集中采购和销售体系,从而改变天能化工通过天业集团集中采购和销售的经营模式,进而提升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3)若因天业集团违反《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及本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新疆天业受到损失,天业集团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注六、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本次交易完成后,天业集团将保证新疆天业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保证新疆天业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新疆天业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疆天业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天业集团的干预。

  注七、关于天能化工及其子公司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声明与承诺

  1、天业集团、锦富投资将全力协助、并积极推动天能化工及其子公司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天业集团、锦富投资将积极协助天能化工办理天能化工下属化工厂的乙炔车间、电石厂、热电厂的不动产权证,并督促天能化工及其子公司对技改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保证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前述房产的不动产权证。

  2、除不可抗力、法规政策、政府管理行为、土地规划用途变更等非天能化工及其子公司自身因素外,本次交易完成后,如天能化工及其子公司因本次交易完成前占用使用的土地、房产存在未能及时办理或无法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资产权属瑕疵或不规范等情形,遭受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罚款、支出、利益受损等实际损失的,在天能化工及其子公司依法确定实际损失数额后20日内,天业集团、锦富投资将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给予天能化工及其子公司及时、足额补偿。

  3、就天能化工及其子公司在办理土地、房产不动产权属证书过程中产生的赔偿、罚款等非正常办证费用的,在天能化工及其子公司依法确定相关费用金额后20日内,天业集团、锦富投资将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对天能化工及其子公司及时、足额补偿。

  经2020年12月29日召开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七届二十二次监事,以及2021年1月2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天业集团、锦富投资将原《关于天能化工及其子公司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声明与承诺》第1条变更为:“本公司将全力协助、并积极推动天能化工及其子公司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本公司将积极协助天能化工办理天能化工下属化工厂的乙炔车间、电石厂、热电厂的不动产权证,并督促天能化工及其子公司对技改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保证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前述房产的不动产权证”,其余条款内容不变。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披露的临2020-088号《关于交易对方申请变更<关于天能化工及其子公司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声明与承诺>中办证期限的公告》。

  注八、天伟水泥业绩补偿承诺

  天伟水泥2020年1-6月经审计净利润2,393.98万元,根据开元评报字[2020]653号评估报告记载,天伟水泥2020年7-12月、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净利润预测值分别为4,044.50万元、7,192.10万元、6,531.74万元及6,861.99万元。如本次股权转让于2020年度实施完毕,天业集团承诺天伟水泥在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20,162.32万元。如本次股权转让实施完毕时间延后,则上述业绩补偿期间相应顺延。

  注九、关于天伟水泥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声明与承诺

  1、天业集团将全力协助、并积极推动天伟水泥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天业集团将积极协助天伟水泥办理不动产权证,并督促天伟水泥对建设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保证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不动产权证。

  2、除不可抗力、法规政策、政府管理行为、土地规划用途变更等非天伟水泥自身因素外,本次交易完成后,如天伟水泥因本次交易完成前占用使用的土地、房产存在未能及时办理或无法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资产权属瑕疵或不规范等情形,遭受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罚款、支出、利益受损等实际损失的,在天伟水泥依法确定实际损失数额后20日内,天业集团将以现金方式给予天伟水泥及时、足额补偿。

  3、就天伟水泥在办理土地、房产不动产权属证书过程中产生的赔偿、罚款等非正常办证费用的,在天伟水泥依法确定相关费用金额后20日内,天业集团将以现金方式对天伟水泥及时、足额补偿。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30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向公司监事会成员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公司八届二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2021年4月 22日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监事会主席张新程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为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为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同意票为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天伟水泥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伟水泥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天能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暨调整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天能化工 2020 年度业绩承诺部分延期履行的方案,是公司在突发新冠疫情影响下根据目前客观环境及实际情况采取的应对措施,基于新冠疫情阶段性影响及看好天能化工未来的长期发展,调整2020-2022 年的业绩承诺可以消除短期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对业绩的扰动与长期平稳发展之间的矛盾,稳定天能化工未来生产经营,促进可持续发展,从长远看更有利于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天能化工业绩承诺部分延期履行调整不改变 2020-2022 年连续三个年度承诺实现的业绩总额,原《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其他条款、承诺区间、计算方法等均不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天能化工本次业绩承诺部分延期履行。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暨调整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公告》。

  上述第一、三、四、七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为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九、审议并通过监事会独立意见。(该议案同意票为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一)2020 年度有关事项独立意见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及时了解和检查了公司财务运行状况,出席或列席了 2020年度召开的全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实施了监督和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了公司的总体运营情况。

  现对 2020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董事会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财务检查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事务所为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检查情况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相关会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润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4、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检查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能够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发挥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5、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检查情况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疆天业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公司内幕信息的检查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指定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在公司发布利润分配预案、定期报告各阶段均对信息知情人做登记备案。经核查,在2020年度重大经营活动中,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7、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该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实际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独立意见如下:

  1、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该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实际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35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6日(星期四)上午 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平台 (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下简称“上证路演中心”)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以在 2021 年5月5日下午 16:00 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信箱(master@xj-tianye.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2021年4月24日披露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公司决定通过网络方式召开“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6日(星期四)上午 11:00—12: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平台 (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下简称“上证路演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周军先生、总经理关刚先生、财务总监陈建良先生、董事会秘书李升龙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6日(星期四)上午 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5月5日下午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信箱(master@xj-tianye.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新莲、刘晶晶

  联系电话:0993-2623118、2623163

  联系传真:0993-2623163

  联系邮箱:master@xj-tiany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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