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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7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7年4月19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1,7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74元。截至2017年4月19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6,75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299.4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458.5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7)第351ZA0009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23,458.56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902.17万元(其中包括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为9,584.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647.6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7,540.96万元,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106.64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036.7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015.4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净额21.32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76.67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5,078.84万元。

  综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5,078.84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863.1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838.78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净额24.3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7年4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4.43万元(其中2020年度利息收入3.06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06万元(其中2020年度手续费0.01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2)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于2020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公司研发中心项目设计时间较早,由于锂电池相关行业技术及下游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客户需求出现一定变化,对研发设备和技术工艺的改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20年受中美贸易战、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使得公司对于研发设备的选择和采购更为谨慎;公司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及未来行业技术的发展方向,并综合考虑公司整体技术创新的需求,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适时对具体研发项目进行调整,相关项目调整需要经过详细论证分析、设备选型等过程,所需时间较长,受上述因素影响,研发中心项目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根据技术发展方向、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经过谨慎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决定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研发中心项目”进行延期,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5月19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为95,839,984.88元。该事项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7)第351ZA0080号《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6)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情况。

  (7)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表1:《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表1: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0,329,063.4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032,906.35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00,400,437.19元,母公司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19,579,456.83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确定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原则,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00,400,437.19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47,783,8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911,355.8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股东利益等因素提出的,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该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后,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发展计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分红水平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减值测试,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0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0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5,119,028.31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比例为44.07%。详情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为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为存货跌价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一)2020年度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情况说明

  2020年度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13,799,990.36元,核销坏账准备427,030.00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3,853,089.59元,核销坏账准备427,030.00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58,089.27元;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4,990.04元。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战略及重要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一般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3:其他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4: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C、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1:产品销售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D、其他应收款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政府机关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押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4:备用金及其他

  其他应收款组合5: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2020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322,256.67元。2020年度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218.72元。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为: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25,119,028.31元,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充分考虑了市场因素,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后,财务报表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会计处理的方法依据公允、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星云股份”)因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福建时代星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星云”)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主要关联交易内容为销售逆变系统、充电桩、测试设备等产品及采购储能相关产品;拟与福州车快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快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主要关联交易内容为销售充电桩等产品。

  2、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作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有财先生、江美珠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年发生金额为确认收入的金额,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福建时代星云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MA32G5K10H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26-1号(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石正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02月01日

  主营业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13,158.23万元,净资产8,308.67万元;营业收入4,242.51万元,净利润-1,410.92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时代星云10%的股权,且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刘作斌先生兼任时代星云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7.2.3条第(三)项规定,时代星云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时代星云依法存续,经济和财务状况正常,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二) 福州车快充科技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MA33GQ1BXB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福建省福州保税区综合大楼15层A区-5767(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王茂安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26日

  主营业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服务;能源科学技术研究服务;其他未列明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电子结算系统开发及应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汽车租赁;其他未列明的机械设备租赁服务;信息服务业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应用软件开发;智能化管理系统开发应用;基础软件开发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518.14万元,净资产344.61万元;营业收入25.13万元,净利润-255.39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州兴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车快充40%的股权,车快充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车快充依法存续,经济和财务状况正常,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要。公司将遵循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客观公平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率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交易,内容为销售逆变系统、充电桩、测试设备等产品及采购储能相关产品,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合理且必要。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更好地利用各自在市场和技术上的优势,充分发挥协同优势,扩大公司经济效益及生产成本优势。

  2、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双方将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平等协商确定交易内容(包括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公司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此次所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保证了公司及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连续、稳定运行。交易方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另提醒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星云股份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专项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福建省充电猫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充电猫”),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省充电猫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3,000万元;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快安马江大道石狮路6号1#楼105室;

  5、法定代表人:刘作斌;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7、经营范围: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其他未列明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其他未列明的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电子结算系统开发及应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汽车租赁;其他未列明的机械设备租赁服务;信息服务业务;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广告咨询服务;工程设计;美术图案设计服务;其他专业设计服务;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出版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其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专业停车场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本次投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

  以上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随着储能在能源发展运作中的应用价值逐渐显现,新能源汽车行业飞速发展过程中对配套充电设备建设的迫切需求,储能产业及新能源行业已具备进入爆发式发展的态势。通过充电猫的设立,公司将聚势汽车后市场新能源充电站和充电业务领域,本次投资有助于延伸公司产业链,能够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2、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做出的决策。充电猫的设立尚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设立之后在后续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运营管理、内部控制、市场因素等风险。

  充电猫成立后,将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经营策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同时将利用公司现有的资源,发挥整体业务协同作用,以保证其健康发展。

  3、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充电猫成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充电猫,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长期来看,本次对外投资将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持续性、稳定性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备查文件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新租赁准则,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三)变更前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一)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五)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本通知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6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的提案如下:

  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11.《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12.《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一)》;

  15.《关于调整董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上述提案的详细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要求,上述第13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上述第3、6、8、9、10、11、12、14、15项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上述第9、15项提案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会议上回避表决;上述第12项提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6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书,下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0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信函或传真须在2021年5月12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附件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本通知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6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周超、潘静如

  联系电话:0591-28051312

  联系传真:0591-28328898

  七、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48

  2.投票简称:星云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单位(或本人)出席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或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或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本单位(或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画“√”为准。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公司注册证书等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3日,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1年4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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