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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1-024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以信息、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21年4月13日发出。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邹艾艾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0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口径)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52,708,391.70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5,270,839.17元,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37,437,552.53元;加上2019年末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2,413,177,175.28元,减去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派发的现金股利162,190,815.00元,故截至2020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388,423,912.81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总股本1,403,721,0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0,372,107.9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248,051,804.91元(母公司口径)结转至以后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该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为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顺利实施,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负责本次方案有关的具体事宜。

  (六)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2021年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身的固定资产作为租赁物,采取售后回租形式向融资租赁公司或银行申请融资,拟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实施的融资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五年(含五年)。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效期为一年,自该议案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此项业务及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合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咨询服务合同)。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企业实际需要,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时,融资租赁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及发展需要,同时降低融资成本,维持、提高公司银行授信融资能力,根据2021年度生产经营目标,拟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外资银行等)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长期借款、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履约保函、质量保函、投标保函等非融资性保函和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等。

  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提用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额度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决定。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有效期为一年,自该议案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经批准的综合授信业务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办理综合授信业务银行、授信品种的选择;

  办理综合授信业务金额、利率的确定;

  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相关的申请、借款、担保等合同文件的签署;

  与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相关的其他事项。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外币借款业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公司银行授信融资能力,拓展融资渠道,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外资银行和内资银行的离岸业务部等)在一年内申请合计金额不超过10亿元等额人民币的外币借款。

  为应对外币借款业务将可能面临的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公司将建立汇率风险跟踪机制,一旦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将采用锁汇、续贷等方式规避风险;公司在选择融资币种时会重点考虑其利率上调的可能性,同时与各金融机构积极沟通,选择利率较低的币种进行融资。如外币借款业务涉及外债的,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经批准的上述外币借款额度及期限内,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具体借款事宜。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对外投资权限的议案》。

  在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流程,建立良好的商业规范,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之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外投资行使如下的审批权限: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5、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

  上述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十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及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及股权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清新节能收购资产及股权事项与交易对方天壕环境签署补充协议,本次补充协议的顺利签订有利于交易事项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交易对方天壕环境均已完成本次补充协议的审议程序,补充协议已生效。

  (十九)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1-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现就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上午9:15-9:25时、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七层70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外币借款业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2021年4月24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30-15:30时);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

  (3)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上请注“股东大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公司进行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146320

  传真号码:010-88146320

  联系人:秦坤   张菁菁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36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73”,投票简称为“清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人/本单位,其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每个议案项目后的“赞成”、“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择一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议案项,该议案项的表决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注:

  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1-025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以信息、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21年4月13日发出。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瑞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口径)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52,708,391.70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5,270,839.17元,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37,437,552.53元;加上2019年末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2,413,177,175.28元,减去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派发的现金股利162,190,815.00元,故截至2020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388,423,912.81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总股本1,403,721,0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0,372,107.9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248,051,804.91元(母公司口径)结转至以后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该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能得到一贯、有效的执行,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为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十)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1-032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邹艾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晓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晓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1-027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的要求,客观、公正、独立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在进行各项专项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义务。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公司建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考虑到公司目前总资产规模及未来发展规划,同时还可能存在对审计工作要求时间紧及地域跨度大等情况,为更有效实现对公司及外地分、子公司的审计服务工作,2021年审计费用拟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勇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梁晓燕女士,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春燕女士,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审计费用合计136万元,系根据公司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以根据2021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的调整适当调整审计费用,审计费用将综合考虑行业收费及公司规模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

  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的要求,客观公正、独立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的要求,客观公正、独立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在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六)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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