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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1—054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2021年4月20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82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81,988,047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在本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期权自主行权、可转债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龙大转债,债券代码:128119)在转股期内,公司总股本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了变化。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000,019,378股,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1年4月21日起暂停转股。

  根据“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的原则,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出每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81,988,047元/1,000,019,378股=0.1819845元/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1,000,019,3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81984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63786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63969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8198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4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4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4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4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4月21日至登记日:2021年4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可转债转股价格、股权激励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龙大转债,债券代码:128119)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龙大转债”转股价格为9.57元/股,调整后“龙大转债”转股价格为9.38元/股,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1年4月30日。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龙大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分红派息或缩股等事项时,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也应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前的行权价格为7.351元/股,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7.169元/股。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事项。另外,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217名激励对象将在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9日前(含2021年4月29日)暂停自主行权。

  七、咨询机构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莱阳市龙门东路99号

  咨询联系人:徐巍

  咨询电话:0535-7717760

  传真电话:0535-7717337

  八、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

  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1—055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龙大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调整前“龙大转债”转股价格为:9.57元/股

  2、 调整后“龙大转债”转股价格为:9.38元/股

  3、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2021年4月30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龙大转债”、债券代码“128119”)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前次“龙大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3名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由998,288,980股变更为995,938,580股,共计2,350,4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龙大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前“龙大转债”转股价格为9.56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9.5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12月14日起生效。

  三、本次“龙大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计算过程

  1、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2021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行权期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9年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行权采取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期限为2021年2月3日至2022年1月19日,行权价格为7.351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217名激励对象获授652.964万份股票期权于2021年2月3日开始自主行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激励对象尚未完成第一期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公司总股本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增加3,963,720股。

  2、2020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

  公司将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9日;除权除息日:2021年4月30日),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819845元。

  3、计算过程

  根据上述转股价格调整依据,“龙大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9.57元/股调整为9.38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P1=(P0-D+A×k)/(1+n+k)=(9.57-0.1819845+7.351*0.3980%)/(1+0.3980%) =9.38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4月30 日起开始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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