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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1 - 20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1月20日,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2021年4月12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对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至4月22日。在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口头、书面等方式反馈意见。

  二、 公示结果说明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三、 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对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均具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均为公司中层管理干部。所有激励对象均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有劳动关系,在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担任职务。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以及由上市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无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 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6. 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公司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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