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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03976             公司简称:正川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邓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汉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注1:本期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相加,合计金额较年初有所下降。本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主要系:1、本期销售规模有所增加,应收账款相应增加;2、上年末客户回款较好,年初应收账款余额较低;

  注2:应收款项融资增加,主要系本期背书支付工程及设备款增加,导致本期末应收款项融资减少;

  注3:预付款项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根据生产备货,预付的燃气款和原料款有所增加;

  注4: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主要系本期收到税务局返还的部分年初增值税留抵税额;

  注5:短期借款增加,主要系本期偿还了部分借款。

  合并利润表

  

  注1:销售费用较同期增加主要系销售运费增加:本期发货量增加,因此运输费较受疫情影响发货相对较少的上年同期有所增加,另本期部分商品由船运改为汽运,运输成本增加;

  注2:研发投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注3:上年同期收到稳岗补贴,本期无此补贴;

  注4: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增加;

  注5:主要系收到补偿款。

  合并现金流量表

  

  注1:主要系1、本期公司用应收票据支付工程及设备款增加,使得票据到期承兑金额同比减少;2、原材料紧缺,预付款增加;3、上年同期受疫情影响,支付的员工薪酬相对较少,本期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注2:主要系本期在建工程投入增加;

  注3:主要系上年同期取得短期借款,本期无借款,另本期归还到期借款,上年同期无归还借款。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以电话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邓勇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次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重庆正川永成医药材料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5,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21 年 2月 1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0,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40,5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405 万张。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具体为:第一年为 0.50%、第二年为0.70%、第三年为 1.20%、第四年为1.80%、第五年为 2.40%、第六年为3.00%。

  3.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 46.69元,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1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 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 115%(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可转债向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4 月27 日, T-1 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原 A 股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40,5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金额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 12,15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

  (1)公司原 A 股股东: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4 月 27 日, 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部 A 股股东。

  (2)社会公众投资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公司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4 月27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 A 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2.678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在前述议案授权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发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再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在商业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与实施募投项目之子公司重庆正川永成医药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以电话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

  本次会议由监事长李正德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次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结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重庆正川永成医药材料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5,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21 年 2月 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0,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40,5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405万张。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具体为:第一年为 0.50%、第二年为0.70%、第三年为 1.20%、第四年为1.80%、第五年为 2.40%、第六年为3.00%。

  3.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 46.69 元,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1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 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 115%(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可转债向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4 月27 日, T-1 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原 A 股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40,5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金额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 12,15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

  (1)公司原 A 股股东: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4 月 27 日, 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部 A 股股东。

  (2)社会公众投资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公司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4 月27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 A 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2.678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在前述议案授权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发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在商业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与实施募投项目之子公司重庆正川永成医药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正川永成医药材料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拟为全资子公司重庆正川永成医药材料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5,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为其提供过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4月23日,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重庆正川永成医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川永成”)银行贷款提供5,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正川永成医药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8月5日

  注册地点: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云汉大道5号附33号

  法定代表人:邓勇

  注册资本:叁亿肆仟壹佰柒拾万零玖佰元整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销售:药用玻璃制品及瓶盖、玻璃仪器及制品、药用包装塑料制品、药用包装铝铂;药用包装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审批和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关系:正川永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正川永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1、2020年度:资产总额64576.04万元、负债总额25322.59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871.1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4898.72万元,净资产额39253.46万元,营业收入18971.75万元,净利润732.31万元,资产负债率39.21%。

  2、2021年第一季度:资产总额69536.00万元、负债总额29702.79万元,银行贷款总额87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9298.32万元,净资产额39833.21万元,营业收入5862.34万元,净利润579.75万元,资产负债率42.72%。

  注:2020年度数据经审计,2021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正川永成银行贷款提供5,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目前公司尚未正式签署有关担保合同,待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后,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内容与金融机构签订正式担保合同,具体内容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同意公司为正川永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为本次对外担保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子公司融资能力,保证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且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 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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