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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1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汪超涌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事项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团队凝聚力,建立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部分事项进行调整,将回购股份用途由“本次回购股份不超过总数50%的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剩余部分用于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调整为“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除此以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与原回购股份方案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兼总裁王蔚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及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结合公司现有业务的行业生态和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制定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考核指标具备合理性。

  公司董事兼总裁王蔚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激励对象王蔚先生参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公司董事兼总裁王蔚先生4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50%;拟授予王蔚先生683万股股票期权,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85%,累计占比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公司董事兼总裁王蔚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诚信勤勉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兼总裁王蔚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保证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全权办理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及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式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或解除限售资格、行权或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或解除限售;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或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或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未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标的股票的限售事宜;

  8、授权董事会实施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或解除限售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根据股东大会决议终止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细则。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需等修改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任何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根据股东大会议决议修改、终止任何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

  13、授权董事会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公司董事兼总裁王蔚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周志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王蔚先生参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1年5月11日;

  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9日;

  会议形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首开幸福广场C座二层;

  审议议题:

  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激励对象王蔚先生参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0)。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4、《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于2021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梅绍华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引进和留住优秀人才,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结合公司现有业务的行业生态和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制定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考核指标具备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激励对象王蔚先生参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王蔚先生拟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数量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1%,其中,拟获授限制性股票400万股,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50%;拟获授股票期权683万股,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85%,上述事项系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确保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是合法有效的。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日。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对公示情况的说明。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3、《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4、《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5、《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9

  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部分事项进行调整。根据《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调整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19年5月31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5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不超过总数50%的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剩余部分用于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

  公司于2019年8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事项的议案》,在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部分方案进行了调整,回购总金额下限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回购总金额上限由人民币10,000万元增加至15,000万元,即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同时,公司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后股权结构将发生相应变动。除此之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与原回购股份方案保持不变。

  截至2019年11月29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经届满并且已实施完成,2019年5月31日-2019年11月29日期间,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7,766,2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801,929,568股的2.22%,最高成交价为9.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72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47,613,580.5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并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符合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6月10日、7月30日、8月1日、8月5日、9月2日、10月8日、11月1日、12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索引:2019-045、2019-055、2019-064、2019-065、2019-067、2019-068、2019-077、2019-088、2019-100、2019-103。

  二、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事项的情况说明

  为提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团队凝聚力,建立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对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部分事项进行调整,将回购股份用途由“本次回购股份不超过总数50%的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剩余部分用于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调整为“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除此以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与原回购股份方案保持不变。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事项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

  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股份回购部分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股份回购事项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授权。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等的积极性,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股东及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事项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调整。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年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0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提议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9:15至2021年5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9日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首开幸福广场C座二层。

  8、会议出席对象:

  (1)2021年4月2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议题

  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激励对象王蔚先生参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象的股东以及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钟晓林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51)。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首开幸福广场C座二层

  3、传真号码:0755-82760319

  4、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通过信用担保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如果想出席现场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请先咨询信用担保账户所属证券公司的意见;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本通知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维  电子邮箱:liuwei@hifuture.com

  电话号码:0755-82767767

  2、会议费用情况:参加会议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与会股东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68”,投票简称为“惠程投票”。

  2、议案设置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采取非累积投票制,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4月29日,我本人(单位)持有惠程科技股票          股,股票性质为             ,拟参加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惠程科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本人(单位)对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特此授权委托。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1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7日17: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征集人在董事会上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的所有提案均投同意票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钟晓林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计划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钟晓林作为征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征集股东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报告书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Hifuture Electric Co., Ltd.

  股票名称:惠程科技

  股票代码:002168

  法定代表人:汪超涌

  董事会秘书:付汝峰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新区大工业区兰景路以东、锦绣路以南惠程科技工业厂区

  邮政编码:518118

  电话:0755-82767767

  传真:0755-82767036

  公司网站:www.hifuture.com

  电子信箱:zhengquanbu@hifuture.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2021年4月29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激励对象王蔚先生参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征集投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1年4月23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刊登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0)。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独立董事钟晓林,其基本情况如下:

  钟晓林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香港籍,华中科技大学工学学士和硕士学位,英国爱丁堡龙比亚大学机器人与人工智能博士学位,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Ivey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曾任凯鹏华盈(KPCB)中国基金主管合伙人、无锡江南仁和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主管合伙人、兴铁富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上海华盈创投(TDF Capital)董事总经理和合伙人,2016年4月至今担任深圳图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7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报告日,钟晓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4、征集委托投票权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王蔚先生参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投了同意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1、征集对象:截至2021年4月2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7日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

  (1)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在下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① 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④ 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股东本人在所有文件上签字):

  ① 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③ 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收件人: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首开幸福广场C座二层,邮编:518118。

  联系电话:010-8555069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5、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于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8、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附件:《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

  钟晓林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于2021年4月24日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钟晓林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委托人应当就每一项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表决意见只能选择一项,选择多项或未填写表决意见的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注意: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则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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