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4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9元(含税) 。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股东现金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786,036,470.59元。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资金需求和股东利益等因素,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9元(含税)。按2020年末公司总股本6,968,625,756.00股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59,580,207.40元,占2020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0.08%,剩余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派发现金红利,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情况等综合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9号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3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5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6,862,576.00股,每股发行价为4.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52,258,082.88元。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已将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人民币113,679,245.28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938,578,837.60元,于2020年5月26日汇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24,280,854.03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XYZH/2020JNA3070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补充公司营运资金2,924,280,854.03元,2020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24,280,854.03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525,330.21元,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3,054,811.34元(包括尚未支付的审计费等发行费用、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的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本公司制定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济南历下支行”)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以下简称“民生济南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0年5月,公司、东吴证券与工行济南历下支行、民生济南高新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三方的权利与义务。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符合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 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92,428.0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核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本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附表1: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已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5号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预计会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不会对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应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的识别、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列报与披露等方面均有较大变化,特别是在承租合同方面,要求对承租的各项资产应考虑未来租赁付款额折现等因素分别计入公司资产和负债,后续对相应的资产进行折旧处理,对相应的负债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支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同时对相关事项提出了财务报告披露的具体要求。在出租方面和融资租赁方式的承租方面没有实质性的重大变化。

  按照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上述新租赁准则实施预计会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不会对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8号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强,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四通新材(300428.SZ)年度审计报告及并购重组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玉寿,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国元证券(000728.SZ)、华兴源创(688001.SH)、斯迪克(300806.SZ)、润和软件(300339.SZ)、安科生物(300009.SZ)、科大国创(300520.SZ)、聚灿光电(300708.SZ)等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倪士明,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斯迪克(300806.SZ)、国元证券(000728.SZ)等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荐,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掌阅科技(603533.SH)、艾可蓝(300816.SZ)、迎驾贡酒(603198.SH)、国元证券(000728.SZ)等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强、汪玉寿,签字注册会计师倪士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荐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将以审计机构的工作量为基础,综合考虑审计范围、业务复杂程度及其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确定审计收费。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专项监管报告审计费用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均与上年持平。如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变更导致审计费用增加,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管理层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及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仔细查阅了监管部门公开信息、公司及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的执业资质,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本次续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的执业资质,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