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1595          证券简称:上海电影       公告编号:2021-006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与财务状况,经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分析测试,2020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27,536.48万元。其中,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0年上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979.9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2020年度,公司全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27,536.48万元,该项减值损失计入公司2020年年度损益,导致公司2020年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应减少23,412.74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反映,对公司2020年度业绩有一定影响,但不会对公司今后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各业务板块间的协同,持续优化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内控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及风险防控能力,从而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 信用减值损失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度全国影院近180天,对公司所处的影视行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公司部分应收款项因行业内上下游企业关停而回收困难,因此产生了较大的信用减值风险。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存在减值迹象时,公司按照客户的经营及财务状况、逾期原因及洽谈进展等,综合评估按照50%至100%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款项,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及账龄分析为基础,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基于上述标准,公司全年合计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175.07万元,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3,336.50万元,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16.87万元,合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0,828.44万元,导致当期合并报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应减少8,121.33万元。

  (二) 资产减值损失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国影院自2020年1月24日起全部暂停营业,对公司所处的影视行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公司自有影院亦自2020年1月24日起全部暂停营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对部分出现减值迹象的自有影院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存在减值迹象影院的长期资产可回收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计提减值。基于上述标准,公司全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126.79万元,计提长期待摊费用减值准备9,063.70万元,合计存在减值迹象影院的长期资产减值损失12,190.49万元,导致当期合并报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应减少11,150.74万元。

  受疫情影响,公司部分合营联营企业出现经营异常或经营业绩明显下滑,公司对于出现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可回收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计提减值。结合相关企业的发展规划及未来盈利预测,公司全年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合计4,354.83万元,导致当期合并报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应减少3,977.87万元。

  公司自上市以来通过外延发展和内生增长不断提升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在丰富业务布局过程中形成了部分商誉。根据《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本着审慎性原则,公司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相关影院及管理公司进行了商誉减值测试。根据评估结果,公司全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62.73万元,导致当期合并报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应减少162.73万元。

  四、 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与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相应计提。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与财务状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 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与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议、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 备查文件

  (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决议;

  (三)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595          证券简称:上海电影       公告编号:2021-004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4月23日,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共5位,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知与材料于2020年4月16日以电话与书面的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文权先生主持。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5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度经营计划方案>的议案》

  经表决,5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与公 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 表能够更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经表决,5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4、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与公司2021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有利于稳步推动后续发展,保障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表决,5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表决,5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8)。

  6、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5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部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补充确认及2021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经表决,5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2021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经表决,5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9、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载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亦已签署2020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经表决,5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亦已签署202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经表决,5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1、 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参与设立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表决,5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特此公告。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0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595          证券简称:上海电影       公告编号:2021-010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审计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年4月23日,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事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2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59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27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9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46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4.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9.50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19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89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6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2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2019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波,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至2015年及2019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8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复核合伙人:傅文轩,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9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晓薇,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2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上海电影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波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傅文轩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晓薇女士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上海电影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波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傅文轩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晓薇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2020年度,公司聘任普华永道中天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报酬总额为19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报酬为1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35万元。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审计费用将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普华永道中天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结论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且顺利完成了公司近几年的审计工作;本次事项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基于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的充分了解和审查,结合普华永道中天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已连续多年顺利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结论均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且本次事项相关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公司代码:601595                   公司简称:上海电影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健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永娣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4 行业情况

  截至2021年第一季度末,全国电影市场总票房为180.93亿元,同比增长705.29%,较2019年同期下滑3.19%,累计实现观影人次4.23亿,同比增长603.66%,较2019年下滑12.04%。其中,国产影片票房为165.17亿元,占全国总票房的91.29%,进口影片票房为15.72亿元,占全国总票房的8.71%。

  2.5 公司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公司共拥有已开业直营影院“SFC上影影城”共55家,银幕总数为389块,报告期内累计实现票房收入15,749.99 万元(不含服务费),市场占有率为0.95%,实现观影人次337.41万。

  截至2021年第一季度末,公司下属联和院线共拥有加盟影院总数687家,银幕总数为4,422块,报告期内累计实现票房11.92亿元(不含服务费),市场占有率为7.19%,实现观影人次2,757.20万。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了2部期内已上映影片的发行工作。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 利润表项目

  

  3.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595          证券简称:上海电影       公告编号:2021-014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署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签署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4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上海电影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艺术发展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业务所需,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公司及其下属4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将向关联方艺术发展公司租赁位于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的上海电影广场的部分物业作为办公场所。公司租赁的面积合计2,968.68平方米,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首年租金合计为人民币659.45万元(含物业管理费),第二、第三年租金价格另行商议。

  鉴于上海电影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本次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王健儿、马伟根、王艳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关于签署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的关联交易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本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艺术发展公司100%的股权。艺术发展公司与公司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电影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A栋8层

  法定代表人:邵文林

  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元

  经营范围:博物馆投资,展览展示服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除经纪),票务代理,会务服务,公共关系服务,广告设计、制作,自有设备租赁(除金融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商务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除房地产经纪),旅游咨询(不得从事旅行社服务),日用百货、文化办公用品、五金交电、服装、玩具、影视器材、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的销售,停车收费,电影放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艺术发展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规模为87,301.11万元,净资产规模为24,278.4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241.67万元,实现归母净利润-1,444.92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承租位于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的上海电影广场部分物业,租赁的面积合计2,968.68平方米。

  该经营物业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者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关联交易定价

  租赁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根据不同承租主体,首年租金为每平方米每日人民币5.00至6.00元(不含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第二、第三年租金价格另行商议。该租金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议定,与上海电影广场其他类似用途承租方所支付的租金水平基本相同。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公司本部

  1. 协议主体

  出租方(甲方):上海电影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 房屋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上海电影广场4幢,13层整层,14层整层(以下简称“该房屋”),共计2186.25平方米。

  3. 交易价格

  该房屋第一年使用费/租金为每平方米租赁面积每日人民币5.00元,每月共计人民币332,492.19元,不包括物业管理费/空调费、其它费用及税费。双方约定,第二及第三年租金价格,双方届时另行协商。

  4. 生效条件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当日生效。

  (二)联和院线

  1. 协议主体

  出租方(甲方):上海电影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上海联和电影院线有限责任公司

  2. 房屋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上海电影广场4幢,13层整层,14层整层(以下简称“该房屋”),共计428.98平方米。

  3. 交易价格

  该房屋第一年使用费/租金为每平方米租赁面积每日人民币5.00元,每月共计人民币65,240.71元,不包括物业管理费/空调费、其它费用及税费。双方约定,第二及第三年租金价格,双方届时另行协商。

  4. 生效条件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当日生效。

  (三)影视科技

  1. 协议主体

  出租方(甲方):上海电影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上海上影影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 房屋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上海电影广场4幢,13层整层,14层整层(以下简称“该房屋”),共计193.05平方米。

  3. 交易价格

  该房屋第一年使用费/租金为每平方米租赁面积每日人民币5.00元,每月共计人民币29,359.69元,不包括物业管理费/空调费、其它费用及税费。双方约定,第二及第三年租金价格,双方届时另行协商。

  4. 生效条件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当日生效。

  (四)依普亚

  1. 协议主体

  出租方(甲方):上海电影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上海上影依普亚影城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2. 房屋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上海电影广场4幢,13层整层,14层整层(以下简称“该房屋”),共计60.00平方米。

  3. 交易价格

  该房屋第一年使用费/租金为每平方米租赁面积每日人民币5.00元,每月共计人民币9,125.00元,不包括物业管理费/空调费、其它费用及税费。双方约定,第二及第三年租金价格,双方届时另行协商。

  4. 生效条件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当日生效。

  (五)上影百联

  1. 协议主体

  出租方(甲方):上海电影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上海上影百联影院管理有限公司

  2. 房屋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上海电影广场1幢,807单元(以下简称“该房屋”),共计100.40平方米。

  3. 交易价格

  该房屋第一年使用费/租金为每平方米租赁面积每日人民币6.00元,每月共计人民币18,323.00元,不包括物业管理费/空调费、其它费用及税费。双方约定,第二及第三年租金价格,双方届时另行协商。

  4. 生效条件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当日生效。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业务所需,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王健儿、马伟根、王艳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关于签署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认为:本次租赁业务系基于公司正常的日常经营需要所产生,租金价格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议定,与所在物业其他类似用途承租方所支付的租金水平基本相同,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租赁相关事宜。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的关联交易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本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公司代码:601595               公司简称:上海电影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3,121.71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5,429.31万元。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及公司经营计划,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 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影发行及放映业务,具体包括电影发行和版权销售、院线经营、影院投资、开发和经营、广告营销、技术服务等。公司形成了“专业化发行公司+综合型院线+高端影院经营”的完整电影发行放映产业链。

  2. 经营模式

  影院经营业务主要为电影观众提供影片放映服务,同时还从事餐饮、卖品、衍生品销售等增值服务、以及映前广告、场地广告等影院广告经营业务。此外,公司还提供专业化的影院设计咨询、建设及经营管理服务。

  院线经营系电影发行及影院放映之间的桥梁,主要负责对以资产联结或者供片联结方式加入院线的影院进行统一管理、统一供片。此外,院线公司也会对院线内的影院提供硬件设施及软件服务的支持,提升影院经营水平。

  电影发行业务主要包括影片的营销推广策略制定、实施及与院线洽谈排片方案等工作。专业化电影发行公司从制作公司手中取得电影发行权,然后与院线公司合作,在合作院线的影院放映电影。发行业务还包括版权经营、代理授权等。

  3. 行业情况说明

  2020年中国电影市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重,全国影院自1月23日起全部暂停营业,直至7月20日根据国家电影局《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有序推进电影院恢复开放的通知》的指引,影院逐步推进恢复营业,期间停业近180天。

  根据国家电影局的统计,2020年中国国内电影市场总票房为204.17亿元,同比下降68.23%;实现观影人次5.48亿,同比下滑68.2%;平均票价为37元,较2019年下降0.1元;场均人次为9.7人,较2019年下降3.9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全球电影票房总额为120亿美元,较2019年同比下降72%。其中,受益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率先恢复的电影市场,中国于2020年超过北美,成为同期全球第一大电影市场。

  截至2020年末,全国银幕总数达75,581块,全年累计新增银幕5,794块,同比增长8.3%,增速已连续第五年持续放缓。随着票房增速放缓,银幕总数的持续提升导致单银幕产出等经营坪效指标继续呈下滑趋势,加之疫情导致的行业停摆造成影院经营压力陡升,部分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差的中小影院出现现金流紧张、难以为继的情况,行业出清有进一步加剧的趋势。随着未来新增商业地产面积预计进一步下滑,影院及银幕增速可能继续回落,行业将进入存量竞争时代。行业亟需解决影院终端同质化竞争严重的问题,通过多元化手段,以提升经营坪效。

  2020年,国产电影票房总额为170.93亿元,占全年票房的83.72%;进口影片票房总额为33.24亿元,占全年票房的16.28%。受海外疫情影响,全球电影产业链尚待恢复,大量头部影片延迟上映或转由线上发行,2020年中国电影市场进口影片票房占比进一步下降,较2019年减少19.6个百分点。全年票房前10名的影片首次由国产片包揽,票房超10亿的影片共4部,分别为《八佰》、《我和我的家乡》、《姜子牙》及《金刚川》,均为国产影片。

  疫情推动电影放映及发行模式的进一步多样化。全球范围内,多家头部影视公司均推出流媒体平台,多部影片由院转线上映,窗口期也呈现逐步缩短的趋势。国内影院复工后,影片宣发模式向全渠道及跨界合作延伸,互联网发行、全媒体平台整合营销、品牌跨界合作等发行手段日益丰富。

  (数据来源:国家电影局,猫眼,拓普数据库等)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929.92万元,同比下降72.0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121.71万元,同比下降414.4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143.69万元,同比下降489.19%;每股净利润-0.96元,同比下降409.68%。截至2019年末,公司合并总资产为283,843.14万元,较期初减少21.06%;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为201,934.38万元,较期初减少18.76%。

  (一)影院管理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已开业资产联结影院94家。其中正常营业的直营影院55家,共389块银幕,全年累计实现票房收入2.14亿元(不含服务费),同比下滑72.06%,市场占有率为1.15%;全年实现观影人次合计521.07万,同比下降72.26%。报告期内,公司新开影院1家,共计8块银幕,位于上海;受疫情影响,根据实际经营状况,经综合考量,公司于报告期内关停影院6家。

  受疫情影响,2020年全国影院停业178天,影院无票房收入且成本较为刚性的现实情况下,公司积极降本创收,尽可能减少损失。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对接物业方,完成49家影院的房租减免工作;严格落实费控,能耗及保洁费用均较年度预算大幅缩减。同时,公司积极整合线上线下资源,不断突破创新,尝试通过自媒体、电商、直播等线上平台,开拓粉丝经济、推广线上卖品、创制优质内容,为影院复工前的创收及复工后的上座率提升做出贡献。2020年7月末,公司旗下6家影院作为第二十三届上海国际电影节的展映影院,按照规定的50%上座率的严格要求,于电影节期间放映共计301场次,接待影迷3.68万人次,积极支持疫后影院复工,提振行业信心。

  (二)电影院线业务

  基于院线营收主要来源于影院票房分账、影片宣传营销、及围绕电影放映相关业务的情况,疫情期间影院长期停业导致院线收入大幅下降。2020年度,公司旗下联和院线共实现票房14.08亿元(不含服务费),同比下降70.14%,市场占有率为7.57%,票房规模排名全国第三;全年实现观影人次合计3864.23万,同比下降69.88%。截止报告期末,联和院线旗下加盟影院总数为698家,银幕总数为4,482块,座位数合计640,849个,覆盖全国33个省189个市。报告期内,联和院线实现新增加盟影院73家,共计银幕487块。截止12月31日,联和院线已复工影院628家,复工率83.71%。

  报告期内,联和院线积极发挥片方与影院间桥梁纽带作用,协助影院进行政府补贴和各项费用减免的申报,为旗下影院复工复产做好全面保障。在进一步提升院线整体规模,保证收入持续稳定发展的同时,联和院线积极谋求创新业务,继续推进电影党课活动,拓展流动放映业务。2020年,联和院线电影党课主题活动的参与影院突破120家,电影党课书签场放映超过2,300场,热线电话接听量达到2,200个,党课活动服务客户超过1,100家,活动参与的总人次突破28万, 为2021年建党百年电影党课主题活动打下了良好基础。疫情期间,在有条件开放露天流动放映后,联和院线积极响应,旗下农村数字院线全年共完成50余场露天电影放映,覆盖近6,000观影人次。

  (三)电影发行业务

  2020年,受疫情影响,大量影片调整上映档期,对发行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报告期内,上影发行共参与发行影片4部,累计院线票房48.83亿元(含服务费),占全年票房总额的23.92%。其中,公司通过以投带发模式,主控宣发的影片《晴雅集》于2020年12月25日上映,累计实现票房4.51亿元。

  疫情期间,上影发行积极履行国企社会责任,提供上影经典IP动漫《大闹天宫》与《阿凡提之奇缘历险》作为复工初期免分账影片,为电影市场恢复及影院增收做出贡献。上影发行正积极推进后续储备项目,除了《泷夜曲》、《第八个嫌疑人》等重点影片的筹备工作外,将努力对接上影集团2021年各主控项目,力争参与更多头部项目的发行工作。除传统发行业务外,报告期内上影发行继续创新开发业务新模式、开拓新业务板块,努力推进电影文创产品开发、尝试沉浸式电影党课、并继续推进新媒体矩阵建设等相关创新工作,努力实现创新业务突破。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根据上述新收入准则执行时间要求,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详见附注六。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