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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603357        证券简称:设计总院         公告编号:2021-026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区支行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1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21年第4846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2021年4月27日-2021年7月23日(87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含32,000万元)的授权额度内组织实施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授权生效日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63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0.4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7,72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0,807,100.98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96,920,899.0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484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2826.26万元,详见下表:

  金额:万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建立理财风险防范机制,严格控制风险,各项理财以保证资金安全为前提,坚持保本原则,严禁购买非保本及高风险的金融理财产品。

  2、公司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内组织实施,授权生效日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3、公司理财产品采取竞争性方式选取并分级审批,严格对理财业务风险进行把控。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本次委托理财履行了评审和分级审批的程序,购买的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该产品风险程度低,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 甲方: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区支行

  合同主要条款: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区支行本结构性存款按照存款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的缴纳范围,收益部分与外汇期权挂钩获得浮动收益。

  (三)2020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含32,000万元)的授权额度内组织实施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授权生效日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同时,应当满足安全性高、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风险控制分析

  1、本次投资产品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安全性高、保本。

  2、公司在授权额度内分多期购买理财产品,避免集中购买、集中到期的情况,以提高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的流动性。

  3、公司财务部将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与受托银行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产品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区支行,农业银行为已上市金融机构(股票代码:60128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金额: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数额为1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9.09%,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实际收回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的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含32,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2020年10月30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及《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3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同意授权总经理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2020年10月30日,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设计总院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24日

  

  公司代码:603357                  公司简称:设计总院               公告编号:2021-027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苏新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殷志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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