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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西藏城投            公告编号:2021-009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类型包括结构性存款、低风险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或固定收益凭证等。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低风险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或固定收益凭证等。

  (四)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累计发生额达到相关标准和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程序并披露,已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累计计算范围。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

  2、公司将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

  1、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西藏城投          公告编号:2021-010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定期)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下午5:00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长沈捷英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0年末母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255,065,382.38元。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819,660,7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0.10元(含税),派息总额为8,196,607.4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46,868,774.94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也不进行送红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监事会认为: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务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8)。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核实,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的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沈捷英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名,提名沈捷英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吴素芬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名,提名吴素芬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西藏城投          公告编号:2021-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0元,不进行公积金转增,也不进行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0年末母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255,065,382.38元。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819,660,7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0.10元(含税),派息总额为8,196,607.4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46,868,774.94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也不进行送红股。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0年内,公司以房地产为主营业务总体实现了盈利,但由于近年来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日趋严厉,为满足公司在房产开发方面不断增加的投入,公司仍然需要通过采取各种手段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以保证企业的资金安全。结合公司行业特点和发展现状,目前公司正处于发展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阶段,为保障未来项目开发和提升公司实力,公司需留存充足收益用于未来发展。2021年公司资金需求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项目开发及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二是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三是偿还短期借款的资金需求。为实现2021年经营目标,预计未来一年资金需求为40-50亿元,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安排资金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项目开发和归还贷款,公司2021年预计到期借款本金为13亿元。公司目前负债比例较高,适当控制银行贷款规模、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对公司整体利润的提高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公司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将有利于公司提升综合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并顺利推进公司战略发展,预期收益良好。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为有效应对资金流转风险,确保资金合理支出和稳定运营,以实现公司与投资者长期共赢发展,在对投资者给予合理回报的基础上,确定了公司 2020年度的现金分红预案。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定期)会议以9票同意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目前公司正处于发展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阶段,为保障未来项目开发和提升公司实力,公司需留存充足收益用于未来发展。公司降低2020年度现金分红比例有利于保证公司重大项目资金支出,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西藏城投         公告编号:2021-007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及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要在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按照要求,公司应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调整。

  2021年4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 相同的会计处理,租入资产确认为一项使用权资产,按照与自有资产一致的会计 政策计提折旧。未来租金付款义务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按照实际利率法每年 计提财务费用。符合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除外。相应地,按新租赁准则 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 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务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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