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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红塔塑胶BOPP薄膜 改扩建项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红塔塑胶BOPP薄膜改扩建项目的议案》,为配合云南省玉溪市政府及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玉溪高新区管委会”)对玉溪市高新区南片区定位调整及区域发展规划要求,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塑胶”)按照玉溪市政府及玉溪高新区管委会实施“退二进三”的政策,将现有的BOPP薄膜生产项目搬迁至云南省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龙片区,并在该片区内投资建设7万吨BOPP薄膜改扩建项目,项目规划将原有的2条BOPP薄膜生产线搬迁至新厂址,并新增1条BOPP薄膜生产线及配套设备等,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36,000万元,资金通过自有资金与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7月31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红塔塑胶BOPP薄膜改扩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6号)。

  二、 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2021年4月23日,玉溪高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甲方”)、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和红塔塑胶(以下简称“丙方”)签订《年产7万吨BOPP薄膜改扩建项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原协议扶持政策相关条款,甲、乙、丙三方就该条款的执行作如下明确:丙方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全额交清土地出让金及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并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甲方给予丙方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分两次兑现:第一次在丙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全额交清土地出让金及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并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且丙方项目进场动工建设,所有厂房及建筑基础达到正负零,甲方给予丙方90%的补助资金;第二次在丙方项目全部竣工验收且新生产线正式投产后给予兑现剩余10%的补助资金。

  2、根据原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项目建设周期变更为:丙方保证在2022年9月1日前全部建设完成竣工投产(新厂厂房及配套附属工程完工,新生产线设备到位;同时原2条老生产线搬迁完成)。

  3、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风险提示

  1、本项目资金通过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由此将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增加财务风险;此外,本项目投资额较大,若公司融资不能及时到位,项目进度将受到影响。

  2、本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对BOPP薄膜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3、本项目开工建设及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招拍挂、立项、环评、规划、用地、建设施工、等报批事项尚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4、由于项目周期较长,产生效益需时较久。此外,鉴于受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项目建设及达到使用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玉溪高新区管委会、公司和红塔塑胶签订的《年产7万吨BOPP薄膜改扩建项目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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