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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上接C71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955,672.39元(含利息收入),分别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用募集资金9,877.7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XYZH/2018XAA2022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18年8月22日完成募集资金置换。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9年5月22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将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科沃斯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增加为机器人互联网生态圈项目实施主体。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为该募投项目的总承诺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与总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将由自有资金补足。

  

  公司代码:603486            公司简称:科沃斯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庄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1-034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779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01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280.2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102.5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5月22日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5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8XAA20204)。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21年03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102,783,180.13元(包括用于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金额1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2,783,180.13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中国银行是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建设银行是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是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所述2018年实际投资金额20,078.09万元与公告金额20,078.08万元差异金额0.01万元,是保留小数位数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9年5月22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将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科沃斯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增加为机器人互联网生态圈项目实施主体。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用募集资金9,877.7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XYZH/2018XAA2022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18年8月22日完成募集资金置换。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在上述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100,000,000.00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年产400万台家庭服务机器人项目2021年1月份投产,2018年、2019年、2020年尚未实现效益;机器人互联网生态圈项目不直接生产产品,不进行单独财务评价,其效益将从公司后续推出的新产品和相应的技术支撑服务中间接体现;国际市场营销项目不直接生产产品,不进行单独财务评价,其效益将从公司家庭服务机器人产品在海外市场的销售额与市场份额增长中间接体现和相应的技术支撑服务中间接体现。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在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未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情况报告与定期报告的对照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及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或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董事会报告”部分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月 24日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1-035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

  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与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的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沃斯”)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作出了承诺。

  公司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2月底完成发行,2022年6月底全部完成转股(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及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8,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亿零捌仟万元整,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在考虑从募集资金中扣除约4,000万元的财务性投资因素后,本次发行的发行规模将减至不超过人民币104,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亿零肆仟万元整,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572,544,025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完成并全部转股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股权激励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5)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为130.79元/股(该价格为公司A股股票于2021年4月22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与2021年4月22日前一个交易日交易均价较高者,该转股价格仅为模拟测算价格,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假设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前一年相应财务数据的基础上分别上升5%、上升10%和上升15%;

  该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7)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8)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9)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2022年盈利情况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2、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注:1、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二、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来转股将使得本公司的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相应增加。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可能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得以体现,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另外,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股东潜在摊薄作用。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本次发行的必要性

  为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是加强公司研发实力、提升科沃斯品牌服务机器人业务的全球运营管理效率以及进一步深化添可品牌国际化布局的迫切需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效提高公司研发实力、提升公司双轮驱动战略下的全球运营能力,以及深化添可品牌的国际化布局,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为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目标奠定良好的基础,进一步构筑公司护城河,为股东创造长远经济价值。

  2、本次发行的可行性

  公司所处服务机器人和智能生活电器行业,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为本项目提供良好的外部政策环境。服务机器人和智能生活电器市场的蓬勃发展,为本项目提供了良好的市场保障。经过多年沉淀,公司研发团队实力雄厚,销售渠道稳定,品牌影响力享誉国内外,为本项目顺利开展提供了强劲的内部支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军地位,打造源自中国面向全球的消费科技品牌。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战略目标。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向公司的主营业务,并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是实施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巩固公司在服务机器人和智能生活电器行业的领先市场地位,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拓展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业务领域,符合公司的定位和发展战略。

  五、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和技术研发团队均长期从事机器人及智能生活电器相关行业,在对公司业务发展至关重要的经营管理、技术研发、市场拓展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对行业的发展现状和动态有着准确的把握,专业优势明显。对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行所需的人员,公司将在上述管理团队中挑选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储备和针对性的培训,保证相关人员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2、技术储备

  公司从事家庭服务类机器人研发与生产二十多年,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服务类机器人各项核心技术和整体解决方案,同时随着公司的发展以及对研发的大力投入,公司在前沿技术、新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方面也取得了重大突破和积累了丰富经验。例如,激光测距传感器与激光SLAM技术、视觉SLAM技术、双线激光3D结构光模组、单目视觉的AI技术、多传感器融合的三维环境建模等核心技术,均为科沃斯技术人员在工作中自主研发、总结、提炼,凝聚了宝贵的商业化经验,能够形成较强的技术壁垒,确保公司的产品始终走在行业前列。此外,公司也注重产学研结合,积极与多个高校完成合作项目,并成立学生实训基地,将科研最前沿的技术应用到产品中来。

  添可品牌深耕高端智能生活电器领域,不断挖掘创新技术和用户现代生活的需求,构建添可智能品类体系。添可自研电机及智能感应技术,打破地面清洁固有模式,能智能感应地面脏污程度,实时调整吸入功率、滚刷转速和喷水量,平衡清洁程度和续航时间;在完成地面清洁后,可实现一键式自清洁,免除拆洗滚刷的麻烦,带来全新用户体验。

  公司一直秉承“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的模式,专利方面,建立专利保密制度,将专利保护贯穿于技术立项、预研、产品化等各个阶段,通过申请专利、软件著作权及发表论文等方式,切实保护公司核心技术成果;标准方面组织和引导企业加强技术标准的研究,促进自主创新与技术标准的融合,积极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抢占产业制高点。

  3、市场储备

  作为服务机器人头部企业,公司有享誉海内外的市场口碑和品牌影响力。根据中怡康数据,公司在国内扫地机器人市场连续多年占据第一品牌的位置。此外,根据2020年5月发布的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信息,科沃斯荣登机械设备制造行业2020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信息榜,品牌价值34.70亿元。在海外主流市场,科沃斯品牌也被越来越多的海外消费者认可和接纳,成为服务机器人的代表品牌。2020年公司再度蝉联“BrandZ?中国全球化品牌50强”,进一步凸显了科沃斯品牌价值及消费者对科沃斯品牌的喜爱。2021年1月,科沃斯被美国商业杂志《Insights Success》评选为“2021年全球十佳机器人公司”,美国消费者监督机构商业促进局(Better Business Bureau)向科沃斯授予A+等级认证,这一权威认证,代表了美国消费者对科沃斯品牌的充分信任,以及对品牌售后服务体系的充分肯定。

  添可品牌近一年持续放量,在海内外的投入取得了初步成果,2019年品牌实现收入 2.73 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 134.4%;2020年品牌收入达12.5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361.64%。2021年1-2月添可国内线上销售额达2.8亿元,美国亚马逊销售额达1.6亿元,去年同期添可国内线上与美国亚马逊合计销售额约为0.3亿元。在海外市场,添可连续两年获得全球权威评估机构《消费者报告》年度最佳吸尘器榜单TOP1,2020年“黑五”中,添可的洗地机和吸尘器系列产品包揽了美亚、德亚、日亚、英亚和美国沃尔玛的电动地面清洁品类最畅销单品。添可品牌从成立之初即面向包括美国和欧洲在内的主要海外市场进行布局,搭建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层次销售网络,积累了丰富的全球化运营和品牌营销的经验,为添可品牌迅速扩大规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公司现有业务运营情况及发展态势

  自1998年成立以来,公司始终致力于技术研发和品类创新,通过前瞻性的技术布局和敢为人先的市场探索,打造源自中国面向全球的消费科技品牌。经过20余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全球家用服务机器人和智能生活电器行业的引领者,旗下科沃斯品牌家用服务机器人及添可品牌智能生活电器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均取得不俗的消费者口碑和业绩表现,成功构建了科沃斯加添可双轮驱动的业务模式。此外,公司还积极投入商用服务机器人的研发和拓展,力争通过机器人技术赋能行业用户,协助用户降低成本、提升效率及获取全新的数字化能力。

  七、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公司对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保障投资者利益

  公司已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对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障机制,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夯实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确保股东能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能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监事会能独立有效行使其监督权和检察权,确保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加强募集资金监管,保证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等行为进行严格规范,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特此提示。

  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如适用);

  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致使上市公司或股东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保证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

  2、如因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致使上市公司或股东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1-037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总额度不超过8亿元,在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拟购买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理财产品。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拟购买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理财产品。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三)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下转C7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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