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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1-047

  债券代码:110071     债券简称:湖盐转债

  转股代码:190071     转股简称:湖盐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45,350,963.2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1,627,204.03元,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33,723,759.2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扣除上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001,895,525.78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917,751,14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73,420,091.8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0.51%。公司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同意通过该议案。

  (三)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同意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0.8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三)本次利润分配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明确及完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决策机制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并结合《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特制定了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合理性、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性和可操作性。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本规划的具体内容

  (一)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及优先顺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支付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二)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

  1.公司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此外,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数时,公司不进行高比例现金分红;当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时,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当公司实现的每股可供分配利润小于0.10元时,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2.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合理,并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可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和条件的前提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四)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未来三年内,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条件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本规划期间的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一)公司进行股利分配时,应当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当年经营情况与可分配利润情况先制定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再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二)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三)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五、本规划的调整机制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本规划。如公司根据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董事会需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调整规划并报股东大会审批。董事会需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确保其提议修改的规划内容不违反《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六、附则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1-049

  债券代码:110071     债券简称:湖盐转债

  转股代码:190071     转股简称:湖盐转股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理财受托方: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

  ● 理财金额: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10,000万元,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15,000万元,额度可滚动使用。

  ● 理财投资类型: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 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天盐业”)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高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31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6,5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67,745,283.0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8,754,716.98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于2018年3月2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8]9136号)。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主要投入以下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公司、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衡盐化”)、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澧盐化”)和湖南雪天盐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天技术”)。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2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价人民币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21.7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378.30万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7月16日全部到位,经天职国际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20]32337号”验资报告。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主要投入以下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二盐业”)、公司和湘澧盐化。

  单位:万元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委托理财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本次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10,000万元,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1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如有必要),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在二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次计划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流动性较强的投资品种,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包括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及对应的风险控制分析等。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截至今日,公司已购买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3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9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001)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398),均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46.72%,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认购的银行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取得的收益计入利润表的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

  2、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延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募集失败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性,满足保本要求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了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没有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1-055

  债券代码:110071     债券简称:湖盐转债

  转股代码:190071     转股简称:湖盐转股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九人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六人,独立董事三人。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冯传良先生、李志勇先生、徐宗云先生、王哈滨先生、代启智先生、周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平波女士、杨胜刚先生、陈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任选和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等的有关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误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九位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公司已将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二、 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监事会运行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两名,股东代表监事三名。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名欧阳烨先生、李鹏先生、周群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将尽快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名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上述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4日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冯传良,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历任湖南轻工高等专科学校成教中心副主任、主任,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财务管理部副部长、部长、总会计师、副总经理、总经理,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董事、副董事长、董事长,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雪天盐业股份董事、总经理。现任雪天盐业董事长,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湖南医药集团董事长。

  李志勇,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历任湖南省轻工建设公司团委书记、安装处副主任、党支部书记,湖南省轻工业厅团委书记,湖南省轻工集团总公司行政处副处长,湖南省陶瓷研究所党委书记,湖南省轻工集团总公司房产开发部部长兼轻工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副总经理、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董事、副董事长,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现任雪天盐业副董事长,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徐宗云,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湖南省轻工集团总公司人事教育部副科级干部,湖南省轻工研究院党委副书记,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党委干部部副部长、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长沙盐业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兼开门生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雪天盐业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雪天盐业董事、总经理。现任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雪天盐业董事。

  王哈滨,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湖南省盐业集团运销部副科长、科长、运销部副部长,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生产运销部副部长、部长,雪天盐业股份长沙市分公司总经理、市场管理部部长、党组成员,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市场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雪天盐业副总经理。现任雪天盐业董事、总经理。

  周建,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学历,2010年至今任湘潭祥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至今任湖南凤凰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至今任丽江祥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代启智,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任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管审计部副部长,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业公司副经理,贵州盐业(集团)安顺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经理,贵州省盐务管理局安顺分局局长,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营销中心经理,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市场营销部部长。现任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发展部部长。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平波,1966年出生,湖南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校级“教学名师”,湖南省会计学会理事。先后被聘为财政部中央企业绩效考评财务专家、湖南省政府采购财务专家、湖南省财政厅管理会计咨询专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咨询专家。现任雪天盐业、西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中复神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诚,1988年2月出生,2005-2009年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国家发展研究院学士学位;2009-2012年任职于凯捷咨询(中国)有限公司,任高级咨询顾问;2013至今任职于和君资本,任合伙人;陈诚先生主要专注于国企战略咨询和上市公司PIPE投资;先后为数十家国企和上市公司提供战略咨询、常年战略顾问、管理咨询、国内外并购服务,累计管理基金规模数十亿元,深度参与多个行业的并购和产业整合。

  杨胜刚,1965年4月出生,武汉大学经济学博士、厦门大学金融学博士后、台湾大学经济学访问学者、美国迈阿密大学金融学高级访问教授。现为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省首批特色专业智库——湖南大学金融发展与信用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兼首席专家,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金融发展与金融安全研究中心主任兼首席专家。兼任湖南省人民政府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教育部高等金融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教师、霍英东优秀青年教师奖、教育部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奖、宝钢优秀教师奖、湖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湖南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等科研奖励。2006年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09年入选第五届国家级教学名师,2011年入选湖南省“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2013年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2017年入选湖南省首批智库领军人才,2019年入选湖南省优秀社科专家。

  3.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欧阳烨,男,1965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先后在邵阳市盐业分公司、湘潭市盐业分公司、衡阳市盐业分公司、湖南晶鑫物业管理公司分别任总经理;湖南轻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任党委书记;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任办公室(党委办)主任;湖南晶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党委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李鹏,男,197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历任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怀化盐业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雪天盐业市场经营部部长、市场管理部部长、财务管理部部长。现任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雪天盐业监事。

  周群辉,女,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先后在长沙第二纺织印染总厂、轻盐科技、雪天盐业工作。曾任轻盐科技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部长(2011年9月起兼任生产部部长),雪天盐业长沙市分公司新品盐加工中心主任,轻盐集团(股份)财务管理部部长。2019年10月至今任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1-056

  债券代码:110071     债券简称:湖盐转债

  转股代码:190071     转股简称:湖盐转股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结项或终止募投项目:拟结项募投项目为“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拟终止募投项目为“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结余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结余募集资金金额:3,701.48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利息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318号)核准,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天盐业”)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65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875.47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3月20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9136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主要投入以下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雪天盐业、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衡盐化”)、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澧盐化”)和湖南雪天盐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天技术”)。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1:上表募集资金余额未包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1,200万元;

  注2:湘衡盐化在建设银行长沙华兴支行开立的项目专户,因湘衡盐化该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完毕于2020年4月23日注销。

  三、本次拟结项或终止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本次拟结项或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拟结项或终止的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及结项或终止原因

  (一) 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及结项原因

  公司拟结项“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为25,271.54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已投入募集资金23,332.24万元,结余2,347.79万元,项目已建设完毕并投产运行。目前食用盐配送中心的投入运行基本能达到日常运营管理要求,能够满足公司目前的发展需求,公司拟将项目结项。

  (二)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及终止原因

  公司拟终止实施“新建研发中心项目”,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建设研发中心,包括仪器设备购置、人才引进及培训、研究与推广三个部分。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为2,330.83万元,由公司技术中心负责组织和实施。截至2021年3月31日,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1,132.05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353.69万元,募集资金实际投入相对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的占比为48.56%。

  由于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技术中心的研发项目和研发任务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导致实际采购的研发设备与计划采购的研发设备产生了一定的出入。此外,公司技术中心于2020年4月20日向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监督管理处申请注销湖南省盐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授权站(简称盐检站)CMA资质,这导致技术中心不再承担对外检测业务,同时也导致技术中心在推进“新建研发中心项目”时,改变了办公场地装修、研发检测中心基地建设和研发检测中心设备等建设投资项目的投资方案和时间安排,这极大地影响了“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的计划,基于公司整体经营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公司拟将该项目终止。

  五、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结项或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共计3,701.48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利息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具体金额以实际转出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金额为准,上述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结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所涉及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并办理销户手续。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结项或终止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1-058

  债券代码:110071     债券简称:湖盐转债

  转股代码:190071     转股简称:湖盐转股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五号——食品制造(2020年修订)》的要求,雪天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情况

  1、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2、 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3、按地区分布分类情况:

  

  二、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经销商数量变动情况

  单位:家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1-059

  债券代码:110071     债券简称:湖盐转债

  转股代码:190071     转股简称:湖盐转股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五号——食品制造(2020年修订)》的要求,雪天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

  1、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2、 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3、按地区分布分类情况:

  

  二、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经销商数量变动情况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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