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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号:2021-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8名董事会成员中,关联董事陈勇先生董事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2020年度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基本情况如下:

  

  2、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武汉市江夏区郑店黄金工业园路1号

  注册资本:1664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0-03-08

  法定代表人:段凯

  经营范围: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有效期与许可证件核定的期限一致)。普通货运(有效期与许可证件核定的期限一致)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生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持股5%以上股东

  2、深圳光侨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公常路220号

  注册资本:307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06-09

  法定代表人:方义仁

  经营范围:自有物业租赁;自有商标授权(涉及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中西式肉制品、保鲜肉类、中西餐配餐料、水产品、副食品(不含现行进出口许可证管理产品)。(经卫生部门检查合格后生产)。

  与上市公司关系:与本公司属原同一母公司

  3、深圳市光明农业高科技园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体育公园路322号201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04-10

  法定代表人:苗壮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农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推广;休闲及生态农业的示范、开发;农产品开发及销售;旅游项目开发及经营;旅游商品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与租赁;国内贸易;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购销;数码电子产品、工艺礼品、照明产品、灯具、太阳能产品、服装服饰、纺织面料的购销。,许可经营项目是:餐饮服务;停车场配套服务;智能化服务项目;农产品、水产品、初级农产品与预包装食品的收购与销售;果蔬产品的分拣与配送。

  与上市公司关系:与本公司属原同一母公司

  4、深圳市光明集团有限公司光明鸽饮食发展分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法政北路26号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2003-03-03

  法定代表人:黄钦平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销售农副产品。,许可经营项目是:中餐制售;饲养、销售乳鸽。

  与上市公司关系:与本公司原受同一方控制

  5、深圳市光明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加油站分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翠湖社区柑山工业区36号101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1992-10-28

  法定代表人:张剑锋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凭许可证核准范围在有效期内经营);日用百货购销、水果、保健食品零售。,许可经营项目是:预包装食品、烟、酒零售。

  与上市公司关系:与本公司原受同一方控制

  6、深圳市晨光乳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华夏路48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4-05-04

  法定代表人:丘海珍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物业管理。,许可经营项目是:饮料、乳品、凉粉、保健食品(乳饮料(纸盒装))的生产、销售;饲料、水果、蔬菜、肉品、干货、日配、熟食、糕点的加工与销售;水产的养殖、加工与销售;速冻食品、黄油、奶酪的销售;奶粉的加工及销售;白糖、酒类销售;粮油、牛奶销售(不含国家限制项目);奶牛饲养(具体经营项目由分支机构进行)等(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禁止项目和必须设定行政许可项目);生鲜乳收购;奶牛、种牛养殖及销售;农畜产品及饲料加工与销售;有机肥的生产及销售;自产产品的冷藏运输;机器设备的修理(除专营);设备备件的销售(除专营);从事相关产业的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牧业技术、生产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批发兼零售;冷食冷饮(连锁餐饮)制售。

  与上市公司关系:与本公司属原同一母公司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以上关联交易属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符 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 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 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交易价格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各种必要因素,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在2020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同时,我们认为,公司结合2020年关联交易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2021年拟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市场原则进行,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董事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经与监事签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3、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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