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50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为保持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的审计工作进行调查和评估,认为该所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有关要求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并支付人民币160万元作为其审计报酬(其中财务报告审计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40万元)。

  立信会计自2010年度起至今已为本公司连续提供了11年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和3年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会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会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2020年立信会计实现业务收入(未经审计,下同)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立信会计共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会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会计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会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⑴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斌

  

  ⑵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费旖

  

  ⑶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一芳

  

  2、项目组成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查了拟聘请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信息,全体委员认可立信会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监发〔2001〕102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事前已就上述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通知了公司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公司独立董事褚君浩先生、姚铮先生、任远先生和刘贵松先生认真审核了上述文件后,对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进行了事先确认,认为公司提议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未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拟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褚君浩先生、姚铮先生、任远先生和刘贵松先生对本议案出具了书面同意的意见:我们认为,立信会计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立信会计过往年度在对公司实施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立信会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全体董事参加表决,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52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公司鼓励广大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浦江科技广场2号楼14层多功能会议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8日

  至2021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2021年4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五个交易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 特别决议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10、11、13、14。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3日(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

  登记地址:上海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靠近江苏路)纺发大楼4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登记地址交通:地铁2号、11号线江苏路站3号口出,临近公交车有01路、62路、562路、923路、44路、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

  登记场所联系电话:021-52383315,传真:021-52383305

  

  (四)在上述登记时间段内,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五)会议现场登记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提前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主持人于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在会议现场签到处提供本条规定的登记文件办理登记手续,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浦江科技广场8幢5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201114

  电话:021-60904272

  传真:021-61510279

  电子信箱:investor@cigtech.com

  2、会议费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53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租赁会计准则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文件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租赁会计准则要求。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法定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相应的变更原会计政策。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新租赁准则要求承租人采用单一的会计模型,无需进行租赁分类,对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的所有租赁采用相同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可变租赁付款额、租赁发生变更等情形的会计处理,并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识别判断及会计处理作出了相应规定。

  新租赁准则总体上继承了现行准则中有关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规定,保留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双重模型,即出租人的租赁分类是以租赁转移与标的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为依据的。在分类方面,新租赁准则强调了要依据交易的实质,而非合同的形式,有关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分类的规定更原则化,并增加了可能导致租赁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其他情形。同时,根据承租人会计处理的变化,调整了转租出租人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和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此外,根据实务需要,增加了对生产商或经销商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规定。

  新租赁准则对于租赁合同的合并、分拆和修改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新租赁准则对于一些特殊交易也提供了更详细的指引。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51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原条款:

  第一百六条董事会12名董事组成。

  现修改为:

  第一百六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述修订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予以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与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有关的备案手续等。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公司代码:603083                                                  公司简称:剑桥科技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或派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营业务介绍

  公司主营业务为基于合作模式(主要为大客户定制的JDM和ODM模式)进行家庭、企业及工业应用类电信宽带接入终端、无线网络与小基站、交换机与工业物联网基础硬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以公司自主品牌进行高速光组件与光模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体产品及其功能与应用如下:

  

  (二)经营模式介绍

  

  (三)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GB/T4754-2017)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行业概况

  通信设备制造业为基础通信运营商及内容(应用信息)服务商提供通信设备和软件系统,为终端用户提供各种终端应用设备,在整个通信产业中起着重要作用,对通信传输及应用至关重要。通信设备制造业主要包含核心网络设备、接入网络设备和网络终端应用设备等的制造。

  按细分领域划分,公司的主营业务可以分为以下三个子行业:

  ⑴ICT终端设备行业

  ①行业主要经营特点

  ICT终端设备行业技术演进较快、市场需求多变、交付周期短、质量要求高,对行业内生产企业的研发与生产组织要求较高。

  ②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家庭、企业及工业应用类ICT终端具备高速接入、高性能转发、网络安全、业务种类多、可靠性高等特点,系统架构主要包括硬件架构、软件架构及系统逻辑架构三个层面。对于生产商而言,主要要求具备高质量的生产组装线,相应的测试环境和质量控制体系,以支撑和保证产品可靠性。家庭、企业及工业应用类ICT终端的生产制造相关技术主要包括SMT、插件装配技术、产品测试技术等。

  ⑵5G网络设备行业

  5G是面向2020年以后移动通信需求而发展的新一代移动通信系统。2019年6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向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广电四家企业发放了5G商用牌照,标志着我国5G正式进入商用推广发展新阶段。截至目前,我国5G商用发展开局良好,产业生态不断成熟,网络建设方面稳步推进。5G设备制造商主要分为基站制造商和手机制造商。公司的5G网络设备相关产品主要服务于大型5G设备制造商,公司提供专注于企业和家庭市场的5G室内小基站、CBRS以及O-RAN解决方案。

  ⑶高速光组件和光模块行业

  光模块是一种用于高带宽数据传输的光器件。光模块的作用就是实现光信号和电信号之间的相互转换,从而实现数据的传输。光模块的应用场景主要运用在两个领域:

  ①以基站、接入网和传输网为代表的电信领域。基站侧,无论是4G的基站还是5G的基站,其从内部处理单元到天线之间都是由光纤进行数据传输,而内部的信号处理和天线的信号收发使用的都是电信号,这个过程需要光模块实行光电转换。接入网一侧,例如光纤到户(FTTH)是信号以光信号方式通过光纤传输到家庭之中,转换为电信号提供上网服务,这个过程同样需要光模块。传输网一侧与以上类似,只不过传输距离更长。

  ②以数据中心为代表的数据通讯领域。当今社会数据流量呈现爆炸性的增长,数据的传输需要更加高速的载体来满足流量增长的需求。光纤作为比电缆更加高效的数据传输介质,存在速率高和损耗低的特点,已经越来越广泛地被运用到数据中心内部的数据传输之中。而由于数据的处理过程使用的是电信号,而光纤上传送的是光信号,为了实现这种信号的转换,就需要光模块。

  光模块产业链:上游包括光芯片和电芯片、光器件/光组件,下游包括通信设备制造商、数据中心和电信运营商。

  数据中心市场的新增需求及其以高速产品为主的需求结构促使光模块行业市场规模增长,100G高速光模块占比提升,400G和800G高速光模块也将逐渐商用。

  随着5G的商用爆发,未来几年25G/100G/200G高速光模块在电信运营商市场需求将迅速增长。

  2、市场规模

  中信建投发布2021年第4期通信周报,根据工信部数据,2020年电信业务收入累计完成1.36万亿元,同比增长3.6%,增速较2019年提高2.9%。固定通信业务实现收入4,673亿元,同比增长12%,在电信业务收入中占比达34.5%,较上年提高2.8%。固定通信业务较快增长主要受益于新兴业务驱动,2020年固定增值业务实现收入1,743亿元,同比增长26.9%,在电信业务收入中占比由上年的10.5%提升至12.9%,其中,数据中心业务、云计算、大数据以及物联网业务收入比上年分别增长22.2%、85.8%、35.2%和17.7%。

  移动通信业务收入降幅收窄,数据业务同比增长。2020年,移动通信业务实现收入8,891亿元,同比下降0.4%,降幅收窄2.5%,占电信业务收入比为65.5%。其中,移动数据及互联网业务实现收入6,204亿元,同比增长1.7%,增速环比提升0.2%。

  百兆宽带渗透率已近九成,加快向千兆宽带接入升级。截至2020年底,三家基础电信企业的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总数达4.84亿户,全年净增3,427万户。其中,100Mbps及以上接入速率的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总数达4.35亿户,全年净增5,074万户,占固定宽带用户总数的89.9%,占比较上年末提高4.5个百分点;1,000Mbps及以上接入速率的用户数达640万户,比上年末净增553万户。

  2020年,通信企业加快5G网络共建共享和商业应用转化,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730.7亿元,同比增长9.9%。

  IDC数据显示,到2024年,全球专用LTE/5G基础设施销售收入将从2019年的9.45亿美元增至57亿美元,五年复合增长率为43.4%,其中包括无线接入网、核心网和传输基础设施。

  根据Lightcounting2021年3月26日发布的市场预测报告,2020年全球400G数通光模块出货量超过36万支,2021年将超过200万支,2021年400G数通光模块市场规模将接近10亿美元。400G建设带动100G需求增长,100G数通产品预计也将迎来结构性变化与增长。Lightcounting预测全球光模块市场规模在2021年、2022年、2026年分别达到40.7亿美元、46.4亿美元、68亿美元。

  3、行业壁垒

  ⑴技术与研发壁垒

  家庭、企业及工业应用类ICT终端的生产制造包含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测试等多个环节,各环节在设计理念、制造与测试技术、工艺等方面需要长期经验积累。

  本行业企业与下游客户的合作模式正逐步向ODM、JDM模式转变,通信设备提供商和电信运营商对于专业制造服务商的研发能力和制造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需要生产制造企业具备对市场需求准确判断,设计合理方案,并能够适应不同网络技术、多种应用场景的研发能力。行业内企业将逐步从附加值较低的产品提供逐步向服务提供转型,这对整体技术开发、工艺技术保障、品质控制和生产技术各环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⑵体系与产品认证以及客户进入壁垒

  行业内企业开展生产经营、销售产品前,需要通过各项认证。生产经营场需要通过各种体系认证,如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TL9000:R5.5/R5.0(电信业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2013(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某项产品在特定地区进行生产销售需符合有关产品质量标准并通过相关认证,如中国CCC认证(3C认证)、欧盟CE认证、美国UL认证、美国FCC认证等RoHS规范等。

  ICT终端设备下游客户为ICT行业知名企业,需成为其合格供应商方能供货。客户一般需要对企业的开发与测试能力、制造设备、工艺流程、质量控制、工作环境及经营状况等各个方面进行考核评选。同时,生产厂商还需通过产品评审、产线整改、小批量试供货、批量供货等环节,才能获得大批量定单,并真正成为其供应商。此外,许多社会组织、知名品牌公司相继建立了一些生产守则促使企业利益相关方履行社会责任,典型的有CSR(企业社会责任)、EICC(电子行业行为准则)等,随着这些理念与守则的进一步推广,也对下游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评选产生影响,客户进入门槛进一步提高。

  5G网络设备及高速光组件和光模块下游客户主要是通信设备提供商和电信运营商,行业集中度相对较高,对产品质量和生产商的综合实力要求较高。为便于把控质量,保证产品供应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一旦达成合作关系,上下游企业将紧密合作,下游客户一般不会随意更换供应商。

  ⑶资金壁垒

  由于宽带接入技术更新较快,宽带网络从建设到运营一般周期也较短,行业内企业要具备在规定的短时间内完成大批量产品的生产能力,因此,家庭、企业及工业应用类ICT终端的生产制造对生产线、厂房、配套设施等固定资产的投入及短期内的流动资金规模要求较高。此外,随着行业内企业与下游通信设备提供商的合作模式向ODM、JDM模式转变,行业内企业需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研发设计。这对拟进入企业来说,更是提高了产业进入的资金门槛。

  ⑷管理壁垒

  家庭、企业及工业应用类ICT终端制造行业是一个劳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通常根据订单进行生产,订单规模一般较大,供货周期较短,且对产品质量要求较高。因此需要在有限时间内组织好人员、资金、生产线、原材料等,并需要规范化的生产工艺管理、标准化的操作流程、实时在线监控、多环节的产品检测来实现产品生产。此外,随着电信运营商市场竞争愈加激烈,上游行业的通信设备提供商更加关注成本因素,目前已逐步开展基于产业链的供应链管理,直接参与到家庭、企业及工业应用类ICT终端生产厂商的研发、生产制造全过程。这些因素对拟进入企业的管理能力提出较高要求。

  4、行业的周期性特点

  受下游电信运营商设备投资周期和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影响,通信设备制造业整体利润水平呈周期性的变化,但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以及新产品、新技术的导入,行业整体发展趋势向好。

  (四)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ICT终端设备行业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家庭、企业及工业应用类ICT终端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电信宽带接入终端、交换机和工业物联网基础硬件的产销量有所上升,无线网络与小基站的产销量有所下降。

  行业的主要竞争对手为中国台湾中磊电子、明泰科技、智易科技,以及中国大陆的共进股份。公司的相关产能及销售规模居行业中上游水平。

  2、5G网络设备行业

  从4G时代开始,公司就深耕于小基站市场,推出了全系列室内外微基站(Pico)和微微基站(Femto)产品来满足海内外运营商对运营制式、无线频谱、产品形态的不同需求。尤其是小基站市场比较发达的日本和韩国地区,公司已经形成稳定的供货渠道,以快速的产品研发响应,稳定可靠的产品质量,极具竞争力的产品价格赢得了长期的合作伙伴和广泛的客户基础。公司已成为世界领先5G通讯设备商的5G小基站的主要合作伙伴。

  行业的主要竞争对手为京信通信、佰才邦、啓基科技等。

  3、高速光组件和光模块行业

  公司对光器件的关注及研发是从2009年开始的,从最初的1.25G、2.5G、10G,到今天的100G/200G/400G/800G,在这个过程中,公司积累了大量的光器件专有技术及人才储备,从而为后来的高速光器件的开发和生产奠定了基础。2018年通过收购美国MACOM公司在日本的部分资产及技术转移,公司一跃成为全球100G高速光组件和光模块技术领先企业。2019年通过收购Oclaro日本公司的部分资产及技术转移,公司又进一步在基于最新PAM4调制技术的400G和800G以及硅光技术的光模块领域上领先。

  行业的主要竞争对手为Finisar(被II-VI收购)、索尔思(被华西股份收购)、光迅科技、中际旭创、新易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注:上海康令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北京康令科技发展中心(普通合伙),股东性质相应变更为“其他”。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详见年度报告全文。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变更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将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划分至账龄分析组合,并按照账龄分析方法计提预计信用损失。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将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单独划分为“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款项”组合,对其预期信用损失单独测试,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可能发生信用损失外,视为无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

  2.变更日期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0年6月1日起执行。

  3.变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有助于公司财务报表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优化核算流程,符合公司经营实际,能够确保会计核算的严谨性和客观性,变更内容及审批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4.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因此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9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4)。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54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或派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969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确认: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2020年期初未分配利润391,256,065.97元,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6,308,525.52元,扣除已分配2019年度利润6,596,537.88元,2020年期末未分配利润118,351,002.57元。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2020年期末资本公积余额为1,246,766,431.86元。

  母公司财务报表2020年年初未分配利润382,126,150.84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80,865,770.25元,扣除已分配2019年度利润6,596,537.88元,2020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94,663,842.71元。另,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2020年末资本公积余额为1,257,269,372.39元。

  因公司2020年度亏损,不具备实施股利分配的必要条件。公司董事会提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或派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预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有关股利分配政策的规定如下: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为:公司当年盈利、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的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求时,公司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为:公司当年盈利且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时,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的考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

  鉴于公司2020年度亏损,不具备实施股利分配的必要条件。且自2017年11月上市至今,公司股本已由97,871,555股增加至252,220,566股,本年度亦不考虑以资本公积金转增继续扩大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向全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4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姚铮先生、任远先生和刘贵松先生均以视频接入方式参会,董事赵海波先生、王志波先生、郭小鹏先生和独立董事褚君浩先生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Gerald G Wong先生主持。全体董事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褚君浩先生、姚铮先生、任远先生和刘贵松先生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对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规定,我们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利润分配原则,能够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项预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就本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此次权益分派预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本年度亏损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