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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88676                                                公司简称:金盘科技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金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JINPAN INTERNATIONAL LIMITED尚未完成股东账户开立,所持股份全部登记在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中,期末持股数量为26,966,520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指标变动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利润表指标变动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现金流量表指标变动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辉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3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在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青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在本次会议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4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57.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29,957,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9,577,075.4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0,379,924.5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62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武汉金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以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0,379,924.52元。截至2021年4月2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上述募投项目建设。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盘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金盘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金盘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5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金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金霞女士获聘后,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承诺将于近期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

  金霞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898-66811301-302

  传真:0898-66811743

  邮箱:info@jst.com.cn

  办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168-39号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金霞女士简历

  金霞,女,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自2002年7月入职公司,曾就职于国内干变技术部、上海销售代表处、国内市场部、成套技术部等部门,2020年5月至今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截止公告披露日,金霞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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