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608 公司简称:恒玄科技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0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8元(含税)。以目前总股本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16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16%。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音频SoC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为客户提供AIoT场景下具有语音交互能力的边缘智能主控平台芯片,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蓝牙耳机、Type-C 耳机、WiFi智能音箱等低功耗智能音频终端产品。
公司产品已经进入三星、华为、OPPO、小米等全球主流安卓手机品牌,同时也进入包括哈曼、SONY、Skullcandy、漫步者、万魔等专业音频厂商,并在谷歌、阿里、百度等互联网公司的智能音频产品中得到应用。品牌客户的深度及广度是公司重要的竞争优势和商业壁垒。
公司主要产品为普通蓝牙音频芯片、智能蓝牙音频芯片、Type-C音频芯片,并逐步拓展到WiFi智能音频芯片。公司智能音频SoC芯片能够集成多核CPU、WiFi/蓝牙基带和射频、音频CODEC、电源管理、存储、嵌入式语音AI和主动降噪等多个功能模块,是智能音频设备的主控平台芯片。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是专业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主要经营模式为行业通行的Fabless模式。在Fabless模式下,公司专注于集成电路的设计、研发和销售,而晶圆制造、晶圆测试、芯片的封装测试均委托专业的晶圆代工厂和封装测试厂完成。具体而言,公司将研发设计的集成电路版图提供给晶圆代工厂,由其定制加工晶圆,并由封装测试厂提供封装、测试服务。
按照集成电路行业惯例和企业自身特点,公司采用直销和经销两种销售模式。直销客户是指采购公司芯片后进行二次开发、设计或加工为模组/PCBA的客户,该等客户多为方案商或模组厂;经销客户多为电子元器件分销商。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智能音频SoC芯片设计、研发及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属于“制造业”中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9”。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集成电路设计”。
(一)行业发展阶段及基本特点
我国自2000年起便开始陆续发布政策文件,从产业规划、财税减免、资本引入等多个方面鼓励集成电路设计行业的发展,发展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多次被写入国家五年发展规划及政府工作报告中,体现出国家对该领域的持续高度重视和大力鼓励扶持。2014年6月,国务院印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强调“着力发展集成电路设计业”,要求“加快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兴领域核心技术研发,开发基于新业态、新应用的信息处理、传感器、新型存储等关键芯片及云操作系统等基础软件,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纲要》将物联网领域的芯片设计工作列为主要任务和发展重点。2016年,国家发改委联合四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领域的通知》,通知强调,将物联网芯片列为重点集成电路设计领域,反映出物联网芯片设计领域重要的战略地位和发展意义。
根据SIA发布的报告,2020年半导体市场全球销售额达到4390亿美元,同比增长6.5%;2020年,中国仍然是半导体单一最大市场,销售额为1517亿美元,增长5%。根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统计,2020年中国集成电路产业销售额为8848亿元,同比增长17%。其中,设计业销售额为3778.4亿元,同比增长23.3%。根据海关统计,2020年度中国进口集成电路5435亿块,同比增长22.1%%;进口金额3500.4亿美元,同比增长14.6%。出口集成电路2598亿块,同比增长18.8%;出口金额1166亿美元,同比增长14.8%。根据WSTS发布的半导体市场预测报告,2021年半导体市场全球销售额将达到4694亿美元,同比增长8.4%。
根据Counterpoint Research,2020年TWS耳机出货2.38亿对,并且2021年将会有持续增长。根据Canalys的数据,2021年TWS耳机将同比增长39%,达到3.5亿对;2021年智能音箱将销售1.63亿个,同比增长21%。根据Gartner的预测,2021年手表将有18.1%的增速,相比较2020年销售额为690亿美元,2021年销售额将会有815亿美元。
(二)技术门槛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并且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产品更新换代及技术迭代速度快。集成电路设计需要有深厚的技术和经验积累、持续的创新能力以及前瞻的产品定义和规划,才能从技术层面不断满足市场需求。同时,后入者的产品在技术、功能、性能及工艺平台建设上需要与行业中现有产品相匹配,也提高了行业的技术壁垒。行业内的后入者往往需要经历较长一段时间的技术摸索和积累时期,才能和业内已经占据技术优势的企业相抗衡,因此技术壁垒明显。
除前述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普遍性技术门槛外,公司产品是SoC主控芯片。SoC芯片结构复杂,对研发设计、制造工艺以及软硬件协同开发技术的要求较高,即需要各方面均衡发展,齐头并进。公司的智能音频SoC芯片包含完整的硬件电路及其承载的嵌入式软件,需要在进行芯片设计的同时开发相应的应用方案,将复杂的硬件电路和软件系统有效结合以实现芯片产品的功能;其次,公司通过提升制程工艺来解决高性能和低功耗的矛盾需求,以满足SoC芯片性能和功耗越来越高的要求,从而满足智能终端产品的升级以及智能语音技术普遍应用的需要。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专注于边缘智能音频SoC主控芯片的研发和销售,以前瞻的研发及专利布局、持续的技术积累、快速的产品演进、灵活的客户服务,不断推出有竞争力的芯片产品及解决方案,已成为蓝牙耳机主控芯片的主要供应商,并逐步拓展到WiFi智能音频领域,在业内树立了较强的品牌影响力,产品及技术能力获得客户广泛认可。
公司产品已经进入三星、华为、OPPO、小米等全球主流安卓手机品牌,同时也进入包括哈曼、SONY、Skullcandy、漫步者、万魔等专业音频厂商,并在谷歌、阿里、百度等互联网公司的智能音频产品中得到应用。品牌客户的深度及广度是公司重要的竞争优势和商业壁垒。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主要产品所处行业的主流技术水平、最高技术水平以及未来的技术发展方向如下: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具体参见本章“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的“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玄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实施主体的基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5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2.07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862,1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3,318,849.7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58,781,150.22元。本次发行的股本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9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01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三、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及操作
(一) 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相关的支出涉及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薪酬费用,一方面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工资等支出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支付;另一方面上述人员工资等薪酬费用需要按照人员工时投入归集在相应募投项目。为确保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先以自筹资金从基本存款账户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后续按月统计归集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金额,于每月第十个工作日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等额置换公司自筹资金已支付的款项。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同意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的实施主体,恒玄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和拟设立在成都的全资子公司共同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并纳入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范畴。
(二) 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公司人力行政部于每月前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募投项目投入工时进行工时统计,对上个月参与公司募投项目人员(包括公司及其子公司人员)的薪酬费用明细进行归集,经研发部门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提交财务部,财务部编制使用自筹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汇总表。
2、公司财务部根据汇总表,将所统计上月发生的以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经公司付款流程审批后,统一将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在每月第十个工作日前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基本账户。
3、公司应建立自筹资金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并按月汇总通知保荐机构。台账应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基本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对已支付的费用明细、相关人员募投项目工时表、付款凭据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资料进行保存归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相应募投项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银行对工资发放、社保、公积金扣缴账户的要求,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以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以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4 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7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0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律拯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律拯女士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秉持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员工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计人民币97,635,442.13元及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计人民币10,543,338.45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0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8元(含税)。以目前总股本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16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16%。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该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20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综合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经营环境及政策导向等因素,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业务发展、投资资金需求及股东合理回报等情况。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及分红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所确定的财务审计费用公允、合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董事会审议本次议案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据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薪酬方案: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充分发挥闲置资金使用效益、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8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8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执行新会计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8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 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8,390,522.04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5,116,175.85元。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经营规模不断迅速扩大,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以2020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8元(含税)。以目前总股本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16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16%。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 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及公司盈利水平和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主要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的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并且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产品更新换代及技术迭代速度快。集成电路设计需要有深厚的技术和经验积累、持续的创新能力以及前瞻的产品定义和规划,才能从技术层面不断满足市场需求。同时公司产品的应用终端为消费类电子产品,具有产品更新速度快的特点。此外由于主要终端产品尚处快速发展阶段,技术标准也同处在快速迭代的时期,在此背景下,公司持续保持技术的领先优势,必须持续高强度投入研发新技术、紧跟技术标准,以实现产品性能不断提高,满足客户的需求。同时持续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也会提升公司技术水平和产品的竞争力,推动公司的进一步发展,为股东带来长期利益。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音频SoC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为客户提供AIoT场景下具有语音交互能力的边缘智能主控平台芯片,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蓝牙耳机、Type-C 耳机、智能音箱等低功耗智能音频终端产品。面对智能物联网的快速发展,公司的愿景是成为具有创新力的芯片设计公司,以前瞻的研发及专利布局、持续的技术积累、快速的产品演进、灵活的客户服务,不断推出有竞争力的芯片产品及解决方案,成为AIoT 主控平台芯片的主要供应商。
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持续加大对技术的投入,同时拓展更多应用领域,降低产品相对单一的风险,因此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发展建设研发团队、保持技术持续迭代及开拓新的市场等。
(三)公司盈利水平和资金需求
2020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8,390,522.04元,公司盈利水平不断提高。
2021年公司将全力推进技术研发,对现有产品和技术进行迭代,同时加大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在智能蓝牙、智能WiFi、研发中心建设等项目中,公司拟招聘更多一流的技术人才,进一步增强研发实力,拓展新的应用领域。同时,公司的经营规模不断快速增长,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内部控制和管理水平,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在此过程中,公司需要更多资金以保障前述目标的实现。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2020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带来的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目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要大量的研发投入开发先进技术和产品、开拓市场、扩充研发团队等,在此过程中公司有拥有更好流动性的需求,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0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8元(含税)。以目前总股本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16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16%。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该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20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综合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经营环境及政策导向等因素,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业务发展、投资资金需求及股东合理回报等情况。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及分红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0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8元(含税)。以目前总股本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16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16%。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该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20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综合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经营环境及政策导向等因素,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业务发展、投资资金需求及股东合理回报等情况。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及分红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一芳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侯文灏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郑凌云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立信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在以往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独立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所确定的财务审计费用公允、合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董事会审议本次议案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据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审议和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所确定的财务审计费用公允、合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董事会审议本次议案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据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科路2889弄长泰广场B座201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项。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7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 8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3、4、5、6、9、10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www.sse.com. 登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 6、 7、 8、 9、 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Liang Zhang,赵国光,汤晓冬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下午17:3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30-17:00)
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科路2889弄长泰广场B座201室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科路2889弄长泰广场B座201室
联系电话:021-68771788-6666
联系人:赵国光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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