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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1-031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以现场方式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独立董事于成先生因出差未能参加本次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王雪莲女士代为行使投票表决权。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维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二十五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1-033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1-034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3,553,352.95元,提取盈余公积16,987,573.0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结余1,183,021,507.29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219,587,287.17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604,807,397股计算,本次共计拟分配现金红利80,240,369.85元,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49.83%,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分配后未分配利润结余1,139,346,917.32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1-035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公司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1-036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银行融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需要,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公司2021年拟向银行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

  上述借款资金拟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权属的房产、土地、机器设备等资产进行抵押,或者通过其他担保等方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七台河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金融机构申请。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有关的协议,同时授权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包括到不动产登记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资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质押等相关事项的登记手续,董事会可按银行要求出具相关文件和手续,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本次审议的银行融资计划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借款总额为132,311.28万元,对外担保总额为1,000万元,全部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供销计划》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供应部和销售部负责办理签订合同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1-037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了《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综合部具体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1-038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修订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相应条款,修订后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修订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中相应条款,修订后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了《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于2021年5月1日实施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第182号令),公司董事会修订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相应条款,修订后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了《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修订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中相应条款,修订后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了《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保证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修订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相应条款,修订后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了《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修订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中相应条款,修订后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了《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及各分厂和经营管理部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修订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分公司、子孙公司及各分厂和经营部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相应条款,修订后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及各分厂和经营管理部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审议通过了《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修订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中相应条款,修订后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所审议的部分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拟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将另行通知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日期及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1-034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将导致公司2020年1-12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2,131.71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1-031号公告;为真实反映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对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信用减值准备情况

  2020年按照公司的坏账政策,充分考虑应收款项情况,合理预计应收款项信用风险,对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1,461.51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准备-0.36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准备1,461.87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2020年部分存货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按照存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共计892.08万元,本年销售商品对应转销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21.88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将导致公司2020年1-12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2,131.71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严谨性原则,能够准确、公平、客观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准确性,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上网公告附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1、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1-035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3,553,352.95元,提取盈余公积16,987,573.0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结余1,183,021,507.29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219,587,287.17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604,807,397股计算,本次共计拟分配现金红利80,240,369.85元,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49.83%。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完全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方案的有关规定。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履行程序

  1、董事会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1-031号公告。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及转型升级战略,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实际情况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方案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1-032号公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现金流状况及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1-037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153号《关于核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3,880,597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5.36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999.9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0,598,780.60元(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9,401,219.32元,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8月31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2017年9月1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7] 020925号)。

  2017年度,公司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593.16万元;2018年度,公司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015.33万元;2019年度,公司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964.35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的利息在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余额共计人民币298.98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668.47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43,00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3,241.3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7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内容,公司于2013年5月20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修订了《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因公司更名,该管理办法变更为《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2017年9月7日,公司和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开立了专项账户号为23050169555100000384的账户、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开立了专项账户号24030120008000721的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7-086号公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430,000,000元。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1)020138-1号】,经审核,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宝泰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宝泰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宝泰隆已披露情况保持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文件

  1、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1)020138-1号】;

  3、《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表: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截至本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43,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中;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1-028号公告。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1-039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产销量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采购量情况

  单位:吨

  

  三、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四、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0年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统计,且部分数据已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1-040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1年1-3月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产销量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采购量情况

  单位:吨

  

  三、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四、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第一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公司代码:601011                              公司简称:宝泰隆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焦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清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常万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本期较上年期末增加30.92%,主要原因是本期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有净增加额所致;

  2、无形资产:本期较上年期末增加81.02%,主要原因是本期取得东辉煤矿和恒山煤矿采矿权证确认无形资产所致;

  3、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期较上年期末减少54.84%,主要原因是上年缴纳的东辉煤矿和恒山煤矿首期采矿权收益金列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在本期取得采矿权证后转入“无形资产”项目,减少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致;

  4、应交税费:本期较上年期末增加47.21%,主要原因是焦炭价格上涨,本期确认的应交增值税大幅度增加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年较上年期末增加60.46%,主要原因是在长期应付款中核算的采矿权收益金,在一年内需要缴纳的款项重新分类至此项目所致;

  6、长期应付款:本期较上年期末增加798.55%,主要原因是本期取得东辉煤矿和恒山煤矿采矿权证,按分期缴纳的采矿权收益金确认长期应付款所致;

  7、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4.71%,主要原因是本期缴纳的增值税增加导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增加所致;

  8、销售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85.32%,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销售焦炭发生的铁路运费记入合同履约成本,确认销售收入时结转到销售成本中;

  9、管理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2.88%,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因疫情影响,生产装置利用率下降或部分装置停产,相关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计入管理费用中所致;

  10、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03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较上年同期债券利息支出增加、贴现利息增加,且上年同期收到800万贷款贴息冲减财务费用等原因所致;

  11、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44.92%,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2、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26%,主要原因是本期较上年同期利润总额增加导致计提的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57.85%,主要原因是本期购买原材料支付增加及工资、税费较上年同期支付增加所致;

  1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35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项目建设款减少所致;

  15、筹资活动资产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0,87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偿还债券所致;

  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594.89%,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受疫情影响,主营产品销量下滑,产品价格下降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1-032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2021年4月13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共有监事3人,出席现场会议监事2人,监事会主席张瑾女士以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维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共有十项议案,会议及参加会议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瑾女士主持,在事前已与各位监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会议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依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1-033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1-034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年报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较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实际情况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方案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1-035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公司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勤勉尽责的完成了公司2020年财务度审计工作,并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1-036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1-037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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