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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通知的更正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7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经公司事后核查发现,因工作人员填写疏忽,原股东大会通知议案表中漏写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第11项议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5、议案1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5—9、11。其他内容不变。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21年4月2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17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环保科技工业园画溪路88号公司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7日

  至2021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或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9、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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