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044002937;发证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有效期为三年。这是公司继2011年、2014年、2017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2020 年至 2022 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已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2020年的纳税申报及预缴。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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