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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保荐工作概述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四、其他事项

  2020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攀           欧阳志华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1-012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1年4月13日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席文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以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定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35,805,282.40元。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送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意见。

  关联董事席文杰、王建荣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进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专业务实、勤勉尽责。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银行贷款,贷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授信额度为13,550万元、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综合授信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期限及各银行审批的贷款额度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内,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筹划需要向各银行办理贷款。

  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向各大银行申请办理具体业务,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该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薪酬方案》

  同意公司董事、监事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薪酬方案》

  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于2021年5月21日下午14:00—15: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并成立了新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目前由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冯晓东(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梁俪琼、董事邹凯东。其中,冯晓东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1-018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苏州龙杰”)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流动资金。

  (三)投资品种: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结构性存款,风险等级低,能够保障资金安全。

  (四)实施方式: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五)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得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经审计)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355,563,209.98元。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1-019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60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苏州龙杰)于2019年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73.5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44元/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804.8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822.4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982.40万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月11日对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9]B001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0,252.83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1,271.3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86.9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798.56万元、以及尚未置换的预先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556.28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0年度,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13,518.04万元,使用补充流动资金96.81万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3,614.85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3,867.6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8,632.5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52.0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1,709.52万元以及尚未置换的预先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556.28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于2019年1月29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暨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海关路支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3月,本公司增设募集资金专户,与国信证券于2019年3月22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海关路支行、江苏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重大问题。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614.85万元。

  其他有关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前提下,公司2020年2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同意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25,000.00万元,2020年度,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为人民币910.96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为人民币1,709.52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遵循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与有关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上交所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对以上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对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苏公W[2021]E1228号”《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我们认为,苏州龙杰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年度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苏州龙杰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苏州龙杰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履行了相关监管协议,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4月2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公司代码:603332                 公司简称:苏州龙杰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席文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晓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景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1-013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10:3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1年4月13日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冬贤女士主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在了解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后认为,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以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我们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在详细审阅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后,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真实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我们同意《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1-014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61,837,018.26元。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8,938,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840,7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9.8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将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相结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对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同意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以及投资者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每股收益,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稳定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1-015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席文杰、王建荣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2021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额度进行了预计,我们认为,拟以公允价格执行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接受关联方劳务

  2、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张家港市盛吉货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北路16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芳

  注册资本:1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7年07月13日

  营业期限:2017年07月1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运代办;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张经营活动)

  (二)2020年度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张家港盛吉货运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自然人王建芳所控制的公司,席文亚任其监事,王建芳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席文杰之妹夫(席文亚之配偶)、公司董事王建荣之弟。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张家港市盛吉货运有限公司与公司合作多年,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 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定价政策及依据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为交易对方提供或接受 相关服务,交易价格参照招标价格、公司同类服务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签订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可能继续存在。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查阅了苏州龙杰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的相关董事会资料、独立董事意见及审计委员会资料,经审慎核查后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所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1-016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更名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张彩斌,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公证天业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是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20 年 11 月,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公证天业成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批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证天业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2、注册会计师人数345、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2 ;最近一年(2020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2,227.2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7,450.8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441.31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3家,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综合,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审计收费总额9,003.55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家,公证天业具备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公证天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通知规定。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需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公证天业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近三年公证天业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三次,三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一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二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钢,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一红,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1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雅芬,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近三年复核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聘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公司2020年支付公证天业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8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10万元。

  2021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根据实际业务情况略有调整,财务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做出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公证天业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做到了勤勉尽责,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我们已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前对本项议案进行事前审核,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我们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同意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进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专业务实、勤勉尽责。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说明。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1-017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执行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要求,公司应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无需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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