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转债代码:110048 转债简称:福能转债
转股代码:190048 转股简称:福能转股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21年4月13日由董事会办公室以短信和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福州美伦大饭店四楼志远厅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7人,董事郭绯红女士因公务无法出席现场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
(五)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周必信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和书面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3.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全面预算草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事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认可,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必信先生和程元怀先生回避表决。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号:2021-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号:2021-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0.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及《福能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2.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和年薪确定情况的议案》。
13.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号:2021-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5.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述两份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号:2021-019)。
16.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信贷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当年贷款总额控制在185亿元范围内的信贷计划,同时,为提高办理贷款效率,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信贷计划额度内办理授信和签署相关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号:2021-020)。
18.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事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认可,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必信先生回避表决。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关于与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号:2021-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福能股份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5、7、8、12、13、14、15、17、18和19项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本次会议同时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关于确认公司关联方名单的报告》和《关于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在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资金风险状况评估咨询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转债代码:110048 转债简称:福能转债
转股代码:190048 转股简称:福能转股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关联交易尚需提交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与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必信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上述事项,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因实际经营需要,与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必信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规范,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2020年度履行《金融服务协议》情况
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截至2020年12月末,福能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情况如下:
1.存款服务:在福能财务公司存款16.46亿元,占公司货币资金总额的78.37%。
2.结算服务:福能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3.信贷服务:福能财务公司提供给公司贷款余额为22.13亿元。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振文,注册资本:壹拾亿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75号海西商务大厦28层西侧,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介绍
福能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福能财务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拟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原因及协议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与福能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编号:2020年福能财司金融服字001号)即将到期,经双方协商,决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一)福能财务公司(乙方)向公司及其子公司(甲方)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1)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福建省能源集团其他成员企业同期在乙方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的平均水平;
(3)对于甲方存入乙方的资金,乙方应将其全部存入国家正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信银行等,乙方确保甲方存入资金的安全;
(4)乙方未能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存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可按照法律规定对乙方应付甲方的存款与甲方在乙方的贷款进行抵消;
(5)因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而导致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进行全额补偿,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结算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乙方按照商业银行通行标准为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乙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支付需求。
3.信贷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乙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给予甲方人民币7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给予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授信额度14亿元,给予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授信额度5亿元,给予福建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含福建省福能晋南热电有限公司)授信额度10亿元,给予福建省福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含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授信额度20亿元,给予福建省福能海峡发电有限公司授信额度14亿元,给予福建福能南纺卫生材料有限公司授信额度1亿元,给予福建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授信额度1亿元,给予福能(贵州)发电有限公司授信额度5亿元。乙方可根据甲方实际需求在甲方控股企业中调剂授信额度。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乙方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甲方需求;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4.其他金融服务:
(1)乙方将按甲方的指示及要求,向甲方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委托贷款30亿元。其中:给予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额度15亿元,给予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贷款额度5亿元,给予福建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委托贷款额度3亿元,给予福建省福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贷款额度5亿元,给予福能(贵州)发电有限公司委托贷款额度2亿元。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2)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的合理范围。
(二)《金融服务协议》经双方签署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有效期至下一年度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日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目的是为进一步优化财务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转债代码:110048 转债简称:福能转债
转股代码:190048 转股简称:福能转股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21年4月13日由董事会办公室以短信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下午17:00在福州美伦大饭店四楼志远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5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和书面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一致认为:
⑴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⑵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⑶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⑷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该议案。
10.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认真审核,一致认为:
⑴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⑵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⑶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⑷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本次会议同时听取了《关于确认公司关联方名单的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转债代码:110048 转债简称:福能转债
转股代码:190048 转股简称:福能转股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提交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正常经营行为,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决策程序,定价公允,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周必信先生和程元怀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事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认可。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必信先生和程元怀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规范,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与关联人商品及服务交易
2.与关联人金融业务交易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与关联人商品及服务交易
2.与关联人金融业务交易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1.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金本;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经营范围:对能源、矿产品、金属矿、非金属矿、建筑、房地产、港口、民爆化工、酒店、旅游、金融(不含证券、期货投资咨询)、药品、贸易、环境保护、建筑材料、装修材料、金属材料、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水泥包装的投资、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建筑材料、装修材料、金属材料、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的销售;房地产开发;对外贸易。
福能集团为公司控股控东,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一款,福能集团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恒,注册资本:259,299.92505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石狮市鸿山镇伍堡工业区20号,经营范围:火力发电;发电项目投资、建设、生产及经营管理;电力及附属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电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售电业务。
公司关联自然人任神华福能董事,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神华福能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谟铁,注册资本:7,5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住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鸿山镇东埔新村西80号,经营范围:供热、供电、煤渣综合利用。
公司关联自然人任石狮热电董事,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石狮热电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传栋,注册资本:100亿港币,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住所:香港湾仔港湾道26号华润大厦20层第2001-2002室,业务性质:投资、管理、咨询、金融与贸易。
华润电力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福能(贵州)发电有限公司49%股权,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款规定,华润电力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福建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建平,注册资本:430,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75号外贸大厦32-33层,经营范围:从事对炼油、化工的投资开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经营。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福化集团且关联自然人任其董事,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福化集团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6.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志业,注册资本:153,404.8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住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柯厝村,经营范围:供热、火力发电及相关产品的开发和生产经营;从事港区内的货物(煤炭)装卸、仓储、销售业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公司关联自然人任国能泉州董事,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国能泉州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不存在因支付款项或违约等对公司可能形成的损失风险。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1.煤炭采购定价
⑴采购内贸煤定价按对应煤种装船当日当期神华、伊泰集团公布的“下水外购煤年度长协价格”为结算基准价格,结合煤质、装港服务、长协兑现率等考核情况确定最终结算价格;⑵采购应急保障煤参照 CCI(汾渭动力煤价格指数)价格体系作为结算基准价格协商定价;⑶采购进口煤炭,由福能物流代理采购,参照 API8(中国华南地区进口煤价格指数)等国内进口煤价格指数体系协商定价 。
2.辅助材料采购定价原则按不高于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3.电量替代交易定价原则按政府指导价确定。
(二)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1.建安工程、勘察设计等服务定价原则按市场公开招投标中标价格确定。
2.码头卸煤清舱保洁、煤质化验、劳务外包、租赁、广告宣传等劳务服务定价原则按不高于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3.节电改造能源合同管理服务定价原则按能源合同管理交易规则协商确定。
4.直购电交易服务定价原则为参照市场协商确定。
(三)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1.销售固体排放物、口罩及水刺制品、过滤材料、供汽、转供淡水等定价原则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供电业务定价原则按福建省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确定。
(四)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1.提供废水处理、卸煤等综合服务定价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直购电交易服务定价原则参照市场协商确定。
(五)关于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1.公司及权属子公司在福能财务公司办理各项业务定价原则按:
⑴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⑵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有关规定执行;
⑶开具保函、办理委托贷款及承兑汇票等手续费不高于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费用的合理范围;
⑷承兑汇票贴现利率不高于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费用的合理范围。
2.公司与福能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风电设备直租或售后回租业务资金成本按不高于外部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借助关联方在不同领域的专业优势、管理优势和营销渠道,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有助于减少公司渠道重复设置,保障公司的原料供应、质量和成本控制,长远而言有利于公司的整体业务和营运发展。公司遵循商业规则,与上述关联方实施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司业务经营未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未因关联交易而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转债代码:110048 转债简称:福能转债
转股代码:190048 转股简称:福能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一) DOCVARIABLE 附注一级 \* MERGEFORMAT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 3126号《关于核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于2016年1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93,478,25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9.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9,999,909.2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4,7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685,299,909.20元,已经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汇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18,663,478.2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681,336,430.95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001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496,753.9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268,335,246.77元。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91,641,539.18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净额及理财产品收益),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91,641,539.18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末余额0.00元。
本期募集资金使用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进行第一次修订,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进行第二次修订。
2016年1月27日、28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在福州签订《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聘请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于2018年6月4日与上述银行及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496,753.9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6年1月29日,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1,085,552,459.87 元,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0319号鉴证报告”。
2016年2月2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085,552,459.87 元。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项目明细如下: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10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2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8.8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期限届满时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2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 DOCVARIABLE 附注二级 \* MERGEFORMAT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6年3月2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了保本型理财产品227,000万元,已经全部到期收回;本期取得理财产品收益0元,累计取得理财产品收益21,615,657.78元。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的情况如下: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0年5月15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65,705,735.42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32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83万手(2,83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3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21,440,000.00元后,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2,808,560,000.00元,扣除尚未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623,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05,937,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K1025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21,449,747.48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729,729,174.03元。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68,716,987.02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净额),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268,716,987.02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末余额0.00元。
本期募集资金使用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进行第一次修订,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进行第二次修订。
2018年12月27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在福州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9年11月11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在福州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21,449,747.48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日止,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88,741,578.97元。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069号”鉴证报告。
2019年4月18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88,741,578.97 元。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项目明细如下: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9年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9年10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期限届满时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2019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00,000.00元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20年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10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2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8.8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期限届满时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88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鉴证报告认为:福能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 44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福能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认为:福能股份2020年度对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及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表1: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单位:元
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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