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内,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总额为亏损-652,432,006.55元,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22,849,840.59元,年初累计未分配利润7,924,839.94元,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4,925,000.65元。

  鉴于公司2020年度亏损且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公司盈利水平

  2020年度,随着光伏平价上网时代的加速到来,光伏组件市场销售价格快速下降,组件毛利率同比下降,同时公司依据新产线投资,对原有部分运行成本较高的生产设备,计提了较大金额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报告期内,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总额为亏损6.52亿元。

  单位:万元

  

  (二)公司资金需求及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鉴于公司2020年度亏损且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以及公司计划在2021年扩大生产规模,加快新产线投入的资金需求。从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以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三、董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七届第四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七届第四次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未来战略规划,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项目建设及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平稳运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发展质量,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5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0年度公司预测与关联方(内蒙古华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耀光电”)发生关联交易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关联交易6,594.4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控制在2020年度预测的关联交易总额之内。

  ● 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超过13,000万元人民币。

  ● 关联董事荀耀先生回避了表决。

  ●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 在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荀耀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三)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把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董事会授权的总体要求,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超出授权金额、违规操作等情况,也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对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会议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余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关联双方优势互补,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经询价对比国内主流厂商的近期产品价格,公司近期拟签订的硅棒硅片采购合同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内蒙古华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9年8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姚志中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常州华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营业务:多晶硅、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及组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太阳能光伏工程、太阳能、风能、柴油发电互;补发电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开放大街申图中心主楼3008-1

  华耀光电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0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耀光电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荀耀先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十章10.1.3 第(三)款规定,华耀光电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 履约能力分析

  华耀光电生产经营正常,其生产的硅棒硅片经前期测试符合公司产品生产的质量标准,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方采购公司日常生产所需的硅棒硅片,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以公平、公正为原则,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华耀光电之间因业务往来而产生的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华耀光电采购生产所需要的硅棒硅片。公司与关联方华耀光电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6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下同)。

  ● 委托理财产品:低风险类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4月23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 委托理财的额度

  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0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 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 公司将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开展理财活动;公司对投资产品和理财合同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金安全。

  2、 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 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 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近期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委托理财合同。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及时披露委托理财进展情况。

  (二) 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三) 风险控制分析

  1、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委托理财业务的开展,将严格按照董事会批准的委托理财规模,审慎选择投资类别和投资品种,严禁投资明确禁止投资的金融工具或产品。

  2、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正常 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 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委托理 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已支付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4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的20.1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

  四、 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拟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 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五、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