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1-022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晓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本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重点关注定期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0,003,000.00元(含税)。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45%。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本公司2021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与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本公司2021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本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认真阅读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与正文,重点关注第一季度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六)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征询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意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赵晨佳拟提名王晓明先生、黄晔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监事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监事的薪酬结合本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及经营规模,依据其所处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1)。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合理预计。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直接或通过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的担保总额。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著名的有资质的财务审计机构,在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此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特此公告。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1-028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5月底届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张洁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一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2009年7月至2010年7月,任衢州五洲特种纸业有限公司成品质量检验员,2010年7月至2018年6月,任衢州五洲特种纸业有限公司销售部内勤主管,2013年5月至2017年9月,任衢州森远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6月至今,任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内勤主管、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1-026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7日(星期五)16: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网络互动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6日(星期四)15: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fivestarpaper@fivestarpaper.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同日发布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方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1年5月7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0年年度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7日(星期五)下午16:00-17:00
2、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网上直播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赵磊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海峡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7日(星期五)下午16:00-17: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
2、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6日(星期四)15: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fivestarpaper@fivestarpaper.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韩孝琴
联系电话:0570-8566059
传真:0570-8566055
电子邮箱:fivestarpaper@fivestarpaper.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1-029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韩孝琴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韩孝琴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1、 电话:0570-8566059
2、 传真:0570-8566055
3、邮箱:fivestarpaper@fivestarpaper.com
4、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通波北路1号
特此公告。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韩孝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出生,大专学历。历任香港ITAT服装导购组长、衢州司科拉链有限公司人事专员;2012年12月至2016年4月,任浙江五星纸业有限公司人事专员、办公室主任;2016年5月至今,任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1-021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14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配售和网上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09元,共计募集资金403,700,9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30,660,377.36元(保荐承销费共计人民币32,075,471.70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付人民币1,415,094.34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73,040,522.64元,已由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1,274,260.02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40,351,168.2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6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的情况
由于江西五星取得原项目备案文件的时间较早,根据市场需求,2021年1月,公司将“年产20万吨食品包装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调整为“年产50万吨食品包装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规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系公司在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万吨食品包装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基础上,生产线建设规模由20万吨增加到50万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等未发生变化。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五洲特纸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五洲特纸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五洲特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五洲特纸《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20万吨食品包装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调整为“年产50万吨食品包装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代码:605007 公司简称:五洲特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赵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峡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李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公告编号:2021-025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公司2021年度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浙江五星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五星”)、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五星”),以上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2021年度,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洲特纸”)拟直接或通过全资子公司为其他全资子公司合计提供总额预计不超过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不包括在本次董事会之前已执行,目前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 本事项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涉及2家全资子公司,具体额度分配如下:
注:上述预计担保总金额,公司可直接或通过全资子公司为其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在全资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如在授权期发生新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也可在预计担保总金额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授权期限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五星、江西五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
本事项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浙江五星纸业有限公司
2、 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计划新增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7,385.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4.01%,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1-030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东港四路1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东港四路1号行政楼证券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函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于2021年5月18日15: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请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东港四路1号
联系人:韩孝琴 电子邮件:xiaoqin.han@fivestarpaper.com
联系电话:0570-8566059 传真:0570-8566055
(三)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文件等(如适用),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1-020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5,208,434.0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0,003,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5.45%。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次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1-024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司对会计政策的变更主要依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应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标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 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 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二、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并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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