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1-018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大厦召开。会议通知已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王斌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长晏志勇出席并代为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晏志勇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7,987,168,430.79元,其中,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人民币7,015,568,430.7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444,454,730.9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444,454,730.9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405,120,658.86元,在扣除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344,445,473.10元、对普通股股东分配2019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602,206,454.99元、对优先股股东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00,000,000.00元、支付永续债应付利息人民币871,600,000.00元之后,2020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人民币4,931,323,461.76元。
2、公司以期末总股本15,299,035,024股扣除回购专户股份152,999,901股,即15,146,035,1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264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403,128,693.79元,占本年度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28.45%,占本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0.00%。
3、剩余未分配的人民币3,528,194,767.97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4、若公司总股本在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则拟维持现金红利分配总金额不变,对每股分配金额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及股东的投资收益考虑制定,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明显不合理或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社会责任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安排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晏志勇、丁焰章、王斌、王禹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房屋租赁、商标使用许可、资产委托管理、工程服务与产品互供等关联交易主要是基于公司与关联方长期形成的业务关系、为保持生产经营的连续性所需,相关交易的上限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经有权机关批准并从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结算费用、降低利息支出、获得资金支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定价公允且交易上限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下属子公司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扩大公司的相关业务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定价公允且交易上限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及2020年度年报和内控审计付费情况的议案》。
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等相关事宜,同意公司2020年度年报和内控审计费用。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审计,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及增信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产品结构需要若涉及)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后续工作计划及届时的市场条件,在不超过23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范围内分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各类产品实际发行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根据实际发行情况相互调剂,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董事长具体处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届时无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授权事宜)。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不超过230亿元人民币的总额度内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管理人出具增信承诺函,按照增信承诺函的约定为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差额补足、流动性支持等增信措施,具体增信内容以实际出具的增信承诺函为准,增信总额度不超过230亿元人民币,且增信所对应待兑付资产支持证券本金余额总计不超过400亿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董事长具体处理相关增信事宜(届时无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授权事宜)。前述发行及增信事项的授权事宜如下:
1、确定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主体、发行品种、基础资产,在不超过23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范围内确定具体发行规模、期限、定价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确定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涉及的流动性支持、差额补足、持有部分次级产品等增信措施的安排,该增信事项建议按照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履行有关程序。
3、就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做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服务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注册等手续,签署与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4、在公司已就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做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5、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签署及发布与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及增信有关的公告,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和批准程序(如需)。
6、依据监管机构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与资产证券化产品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发行工作。
7、办理其他与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及增信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任何与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相关的文件或进行任何相关行为)。
8、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包括ABS、ABN(含ABCP)、债权融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等,对应的基础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融资租赁债权、收费收益权、信托受益权、私募基金份额、PPP项目股权或收益权、商业汇票、信贷资产、供应链应付产品等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资产,各类产品实际发行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根据实际发行情况相互调剂。
9、授权期限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如果董事会及/或董事长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 或部分发行,且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产品结构需要若涉及)亦在授权有效 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及其下 属子公司(根据产品结构需要若涉及)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 有效期内完成有关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决策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届时的市场条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额度范围内,审议并决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事宜。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及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申请金融衍生品业务资质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21年版)>和<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21年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发放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同意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同意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发放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情形;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管理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情形;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购买2021年度履职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事证券事务管理、信息披露工作的相关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责任保险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保险期限自起保之日起12个月(本次系续保,到期可续保),保险机构为首次投保时委托中电建保险经纪公司以议标形式选定的保险公司,保险范围为上述人员所有因非恶意的不当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赔偿责任,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此次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届时无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授权事宜)。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事证券事务管理、信息披露工作的相关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可能因经营决策、信息披露等因素面临经营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公司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事证券事务管理、信息披露工作的相关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其权益,促进该等人员积极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决策科学化,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该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购买2021年度履职责任保险,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部分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另行发布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1-02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5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2016年7月29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7月12日出具的《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6〕694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4月6日核发的《关于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5号)的核准,截至2017年4月1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44,401,54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9,965.8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9,574,439.88元,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00,425,525.9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天运〔2017〕验字第90031号验资报告。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本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552.1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96,050.46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873.06万元,均为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年5月和2013年5月,公司分别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两次修订,修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年7月,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予以改版,变更名称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用账户存储与管理。其中,公司、相关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长安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下辖的北京首体支行及北京上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下辖的北京幸福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下辖的北京玲珑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奎塘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已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具体信息披露见公司2017年5月3日、2017年10月12日发布的临2017-025号和临2017-051号公告文件。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截至报告期末,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账号:3114010104001699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账号:251702651920105410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账号:1205016153000000222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奎塘支行(账号:4305018053360000011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账号:11001019500053025662-000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斯兰堡分行(账号:60010200000001306300000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斯兰堡分行(账号:600102000000013075400000)、Standard Chartered Bank (Hong Kong) Limited(账号:447-1-903384-8)、Standard Chartered Bank (Hong Kong) Limited(账号:447-1-903503-4)9个银行专户已办理销户。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存放于银行专用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873.06万元,具体存储情况见下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本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552.1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96,050.46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明细见“附表: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4月18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人民币298,680.66万元预先投入和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2017年7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实施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298,680.66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书面意见,会计师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信息披露见公司2017年7月14日发布的临2017-038号公告文件。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投项目资金已全部投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873.06万元,均为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已于2021年4月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73.45万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已完成剩余9个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工作。节余募集资金较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的差额为报告期末至划转日的利息扣除费用后净额。截至本次专项报告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关事项已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陕西省榆林市榆佳工业园区供水BOT项目(一期)实施方式变更
根据财政部等六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和陕西省财政厅下发的《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违法违规融资担保整改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陕财办预〔2017〕87号),陕西省财政部门在专项督查工作中将《榆佳工业园区供水项目(一期)BOT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基本水量界定为最低收益保障,要求佳县人民政府与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协商取消水量保底承诺。因此,佳县人民政府明确向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了拟提前终止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意向,并同意按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履行提前终止程序、接受项目移交并按协议约定提供相应补偿。
经2018年1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9年1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提前终止陕西省榆林市榆佳工业园区供水BOT项目(一期),将该项目提前移交佳县人民政府,佳县人民政府给予补偿51,192.99万元;此外,公司提前终止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是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基于未来效益预测对项目进行的主动管理,有利于避免短期内项目业绩不及预期而产生亏损,该事项对公司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信息披露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发布的临2018-068号公告文件。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做到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21184号)认为,中国电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国电建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建投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中国电建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本专项核查报告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21184号)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附表: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表: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亿元
注1:系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净额部分;
注2:陕西省榆林市榆佳工业园区供水BOT项目(一期)实施方式变更,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代码:601669 公司简称:中国电建
一 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未出席董事情况
(四)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987,168,430.79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7,015,568,430.7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444,454,730.99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现提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444,454,730.9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405,120,658.86元,扣除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344,445,473.10元、对普通股股东分配2019年度现金股利602,206,454.99元、对优先股股东分配现金股利100,000,000.00元、支付永续债利息871,600,000.00元之后,2020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31,323,461.76元。
2.公司以期末总股本15,299,035,024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户股份152,999,901股,即15,146,035,1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264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403,128,693.79元,占本年度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28.45%,占本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0%。
3.剩余未分配的3,528,194,767.97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4.若公司总股本在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则拟维持现金红利分配总金额不变,对每股分配金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依托“大基建”,聚焦“水、能、城”,集成“投建营”,打造现代电建、数字电建、特色电建。公司具有“懂水熟电,擅规划设计,长施工建造,能投资运营”全方位优势,以懂水熟电的核心优势和全产业链经营的突出特征为基础,具备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资源与能力。公司业务涵盖工程承包与勘察设计、电力投资与运营、房地产开发、设备制造与租赁及其他业务,具有规划、勘察、设计、施工、运营、装备制造和投融资等全产业链服务能力,能够为业主提供一站式综合性服务。
1.工程承包与勘测设计业务
工程承包与勘测设计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公司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和技术水平达到世界一流,水利电力建设一体化(规划、设计、施工等)能力和业绩位居全球第一,是中国水电行业的领军企业和享誉国际的第一品牌。公司承担国内大中型水电站80%以上的规划设计任务、65%以上的建设任务,占有全球50%以上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市场,是中国水利水电、风电、光伏(热)建设技术标准与规程规范的主要编制修订单位,是中国及全球水利水电行业的领先者。公司充分发挥规划设计优势和全产业链一体化优势,不断创新水环境治理新模式,打造了具有鲜明特色和全球竞争力的水环境产业集群,为现代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创造、释放新空间,为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新模式。深圳茅洲河流域综合治理模式已成为全国水环境治理的代表。公司充分发挥产业联动优势,全面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在国内外市政基础设施、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铁路、机场、港口与航道等基础设施领域顺势勇为、成效显著,建设了一批代表性项目,公司已成为服务全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骨干力量之一。公司紧紧围绕市场客户,顺应产业发展趋势,全面推动商业模式创新,以EPC、FEPC、EPCO、BT、PPP等一体化商业模式,投资建设了一批国家、地区、行业的重点工程,在充分发挥商业模式创新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助推作用的同时,市场认同、客户认同不断提高。
2.电力投资与运营业务
电力投资与运营业务是公司的重要业务,与工程承包及勘测设计业务紧密相连,是公司产业链的延伸。公司坚持“控制规模、优化结构、突出效益”原则,加强电力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稳步推进以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水电等清洁能源为核心的电力投资与运营业务。截至2020年底,公司控股并网装机容量1,613.85万千瓦。
3.房地产开发业务
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公司的重要业务。作为国务院国资委核准的具有房地产开发主业资格的央企之一,公司主要依托下属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电建地产”)开展房地产业务。电建地产拥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壹级资质,资信等级AAA级,2013年成功控股主要从事商业地产开发的上市公司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战略投资原诚通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现诚通建投有限公司)。在经营模式上,电建地产按照战略布局,通过土地一级整理、公开招拍挂以及项目合作与股权收购等模式进行市场开拓。在品牌建设方面,从过去单一的住宅开发商,现已发展为以住宅为主,涵盖一级开发、酒店、写字楼、商业综合体的房地产综合发展运营商。
4.设备制造与租赁业务
设备制造与租赁业务是与公司工程承包业务紧密相关的主要业务。公司主要通过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等全资子公司所属企业从事砂石骨料的开采、生产和销售,着力打造中国建材行业绿色品牌;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所属的中国水利水电夹江水工机械有限公司从事水利水电专用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从事工程设备租赁业务及上下游相关业务,采用以融资租赁为核心,融资租赁、贸易服务、经营租赁三项主营业务共同发展的整体经营模式,在提高本公司装备水平,保障项目顺利施工、降低设备资源投入、提高设备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5.其他业务
公司其他业务主要包括商品贸易及物资销售、特许经营权及服务业等。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1. 核心主业竞争力优势显著。
作为全球清洁低碳能源、水资源与环境建设领域的引领者,全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骨干力量,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企业,公司具有“大土木、大建筑”的横向宽领域产业优势,水利水电设施建设、水资源和环境的治理和修复能力全球领先,高度契合国家生态环保及发展绿色能源的战略方向,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力量,有力发挥了“大国重器”顶梁柱的关键作用。公司积极承担中央企业责任,为中巴经济走廊等一批重大项目建成投产发挥了巨大作用,承建的印尼雅万高铁、老挝中老铁路、巴基斯坦卡西姆电站等一大批“一带一路”重大项目顺利实施。结合城市群、都市圈以及“四板块、五区域”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在全国展开区域总部和投资平台的系统布局,主动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2.产业链一体化优势突出。
公司作为提供投建营全产业链一体化集成服务的工程建设投资发展商,具备投资融资、规划设计、施工承包、运营管理和装备制造全产业链优势和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的能力。公司以规划设计为龙头,以工程承包为主体,以高端装备制造和特许经营投资为增长极,以融资开发和金融服务为推动力,以全产业链集成和整体解决方案服务为主要经营模式,实现全产业链的均衡协调发展,不断推动向产业链关键环节和价值链高端转型升级,市场竞争优势进一步增强。作为“高端切入、规划先行”的倡导者,水资源和流域规划设计能力优势尤为突出,公司“流域规划、系统治理”理念、“懂水熟电”的独特优势和行业领先的规划设计、专业技术及管理能力得到多方高度认可,契合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公司具有规划先行和产业链一体化优势,是我国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业务重要发起者、推动者和实施者。秉承“服务共享、合作共赢、超越发展”的理念,公司大力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积极与发达国家企业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与国内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编队出海”,整合各方优势,实现多方共赢,推动公司从国际经营型企业向具有全球竞争能力、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的跨国公司、全球化公司迈进。
3.国际经营先发优势明显。
公司凭借国际经营的先发优势,积累了丰富的国际经营经验、完备的国际营销网络和较强的海外业务风险控制能力。公司获得三大国际评级机构全球建筑类企业较高等级信用评级,POWERCHINA及SINOHYDRO、HYDROCHINA等品牌长期在ENR排名中名列前茅,具备较强的海外影响力。在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的国际化经营评价中,公司连续四年在工程承包领域位列前茅。“十三五”期间,公司全面推进“国际业务集团化、国际经营属地化、集团公司全球化”的“三步走”全球发展战略,在海外市场设立了六大区域总部,以“统一战略规划、统一品牌管理、统一市场布局和营销、统一履约监管、统一风险防范”的“五个统一”原则实施管控,牵头开展“一带一路”能源专项规划的编制,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理念,以负责任的大国央企形象赢得良好口碑。
4.核心技术与产业拓展优势持续增强。
公司拥有完整的水电、火电、风电和光伏发电工程的勘察设计与施工、运营核心技术体系,拥有代表国家综合竞争实力的水电领域完备的技术服务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科技创新体系,在水电、基础设施领域的300m级超高坝(高拱坝、高土石坝、高面板坝)建设关键技术、超大型地下洞室群建设关键技术、超高边坡稳定性工程处理技术、超大流量泄洪消能工程建设、超深覆盖层基础处理技术等方面居于世界领先地位。公司在巩固传统主业技术能力的基础上,立足新格局新业态,着眼新基建新需求,强化基础应用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大力推进能源电力、水资源与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和新型城镇化等领域与数字技术的深度融合,在大型生态修复、大体积地下空间开挖、地下涵洞管网设计及施工等方面积累了世界领先的技术优势,在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新基建领域积累了国内同行领先的技术优势,为开拓生态城市、海绵城市、地下空间等业务领域,拓展智慧水务、智慧能源、智慧城市、智慧交通等新基建业务,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授权专利1,697项、发明专利213项,在中央建筑企业位居前列;累计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105项,获得行业和省级工法865项;公司2020年新增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1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7项、国家自然基金项目2项、国家自然基金项目课题3项,完成了4项国家级技术攻关任务。新基建拓展成果丰硕,4个项目入选工信部年度物联网示范项目,入选数量位列央企第一。
(四)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六)公司债券情况
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2020年10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0 年付息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20%。每手“12中水02”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2.00元(含税),本次兑息日:2020年10月29日,为正常付息。
2020年11月0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第一期)2020年付息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99%。每手“19电建Y1”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9.90元(含税),本次兑息日:2020年11月16日,为正常付息。
2020年11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第二期)2020年付息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20%。每手“19电建Y2”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2.00元(含税),本次兑息日:2020年11月23日,为正常付息。
2020年11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第三期)2020年付息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90%。每手“19电建Y3”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9.00元(含税),本次兑息日:2020年11月30日,为正常付息。
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2020年5月22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已发行公司债券“12中水02”的信用情况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20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大公报SDB﹝2020﹞013号),维持公司债券 “12中水02”的信用等级为AAA,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A。
2020年5月26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已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19电建Y1”“19电建Y2”“19电建Y3”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0﹞跟踪0328号),维持公司债券“19电建Y1”“19电建Y2”“19电建Y3”的信用等级为AAA,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A。
评级公司将持续关注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公司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公司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将于2021年5月30日前对公司及公司债券作出最新跟踪评级,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0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科学研判国内外形势,一手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手抓生产经营,坚持提质增效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内部改革,把握发展大势推动区域营销,加强新动能培育推动转型升级,加强防控风险,主要经营指标全面实现计划目标。公司充分发挥产业链一体化优势,紧紧围绕能源电力、基础设施、水资源与环境三大核心主业,稳固发展房地产业务,抓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实现均衡发展,抵御建筑市场结构性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了稳固基础。
1.经营业绩稳中有进,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开拓市场、加快结构调整、加速转型升级、着力提质增效,继续保持平稳较快的增长态势。全年实现新签合同6,732.60亿元,同比增长31.5%;实现营业总收入4,019.55亿元,同比增长15.24%;实现利润总额162.07亿元,同比增长18.41%。2020年,公司市场地位进一步提升,以公司为核心资产的电建集团,在《财富》世界500强排名位列157位,较去年上升4位。ENR设计商排名方面,在2020年全球工程设计企业150强中排名第一,首次登顶,成为全球最大设计企业;在国际工程设计企业225强位列第12位,是排名进入前20强的唯一一家亚洲企业;两项排名连续6年在中资企业排名第一。ENR工程承包商排名方面,在全球工程承包商250强中位列第5位(中资企业第五);在国际工程承包商250强中位列第7位(中资企业第二);两项排名在电力领域均排名第一。报告期内,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以高质量的信息披露、畅通的投资者沟通渠道充分维护投资者利益,荣获“2020年中国上市公司百强企业奖”、第14届中国上市公司价值评选之“社会责任奖”等奖项,公司董事会荣获金圆桌第十六届“最佳董事会”奖项。
2.能源电力业务稳固发展,继续保持行业领先。
报告期内,公司全产业链一体化综合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在能源电力业务领域向全球客户提供一揽子整体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中标、新签了江苏如东海上风电场(125亿元)、三峡新能源山东牟平一期300MW海上风电(55亿元)、赞比亚三个200MW光伏项目(45.12亿元)、越南平大310MW海上风电项目(36.11亿元)等重大的新能源项目,内蒙芝瑞抽水蓄能电站(22亿元)、河北易县抽水蓄能电站(19亿元)、华能硬梁包地下厂房(15亿元)、大唐襄阳航电(11亿元)等水电项目,全年新签能源电力业务合同金额1,866亿元。在电力投资运营领域方面,公司坚持“控制规模、优化结构、突出效益”原则,进一步调整运营电力结构,加强电力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稳步推进以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水电等清洁能源为核心的电力投资业务。截至2020年底,公司控股并网装机容量1,613.85万千瓦,其中: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129.16万千瓦,同比增长7.77%;风电装机528.34万千瓦,同比增长6.12%;水电装机640.36万千瓦,同比增长9.19%;火电装机316万千瓦,同比持平。清洁能源占比达到80.42%。截至2020年底,公司累计投运和在建装机容量达2,008.85万千瓦。
3.基础设施业务加快推进,品牌能力不断提升。
公司全面参与城镇化建设,坚持市场竞争和投资带动双轮驱动,积极参与基础设施业务市场开拓和项目竞争,持续推动PPP业务规范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中标、新签了一批具有区域、行业影响力的代表性重大项目:甬台温高速公路(97亿元)、深圳轨道交通12号线(87亿元)、郑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61亿元)、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先期开工段(45亿元)、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深圳机场至前海段工程(44亿元)、西安市地铁一号线三期工程(30亿元)、南京“兴智中心”东西片区公共配套设施工程(29亿元)等。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大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市场开拓力度,中标潍烟高铁项目(58.14亿元)、莱荣高铁项目(39.93亿),为公司提高高铁市场参与度、获取更高占有率提供有力支撑。公司全年新签基础设施业务合同3,314亿元。
4.水资源与环境业务取得新突破,市场培育持续深化。
公司充分发挥“懂水”的规划设计优势和全产业链一体化优势,持续强化“流域统筹、规划先行、综合治理、技术先进、高质长效”的营销理念,积极构建并完善水环境业务管控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中标滇中引水工程石鼓水源工程(22亿元)、广东西江引水(18亿元),海南琼西北供水一、二标(18亿元)、南水北调中线雄安调蓄库骨料加工系统(93亿元)、龙岗河流域/深圳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水环境治理(65亿元)等项目。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示精神,参与长江大保护项目建设,年内中标项目总金额66亿元。成立公司重大水利工程项目领导小组,以“一盘棋”的思路构建项目营销体系,统筹对国家重点推进的150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进行了专项研究策划。全年新签水利和水资源与环境业务合同金额1,472亿元。
5.海外业务持续稳固,全球化发展加强推进。
公司国际业务在全球贸易放缓的大背景下,全球化发展再上新台阶,全年实现海外业务新签合同2,016.05亿元,同比增长35.82%。一是扎实推进“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履约。在海外疫情大流行的背景下,公司逆行而上促生产,重点项目履约取得重大进展。公司承建的中老铁路土建工程按期收官,印尼雅万高铁1号隧道实现顺利贯通,赞比亚下凯富峡水电站大坝碾压混凝土全线封顶并蓄水成功,澳大利亚牧牛山风电项目顺利实现建设-运营移交,印尼佳蒂格德大坝水库成功蓄水至正常蓄水位260米高程,顺利通过了最后一道考验。二是不断优化海外业务结构。公司准确把握全球电力能源转型的趋势和机遇,提前布局并大力开发清洁能源市场,在海外市场受疫情影响整体下滑的不利情况下,公司新能源市场逆势增长,已成为公司国际业务第三大行业,2020年国际新能源业务新签合同金额321亿元。先后签约了赞比亚三个200MW光伏项目(45.12亿元)、越南平大310MW海上风电项目(36.11亿元)、越南禄宁550MW光伏项目(22.63亿元)、越南薄寮三期141MW海上风电EPC总承包项目(21.71亿元)等十多个重点新能源项目。三是广泛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公司积极参与服贸会、进博会、澳门论坛等,并以此为平台,持续推动合作共赢。与GE共同推动赞比亚、津巴布韦巴图凯水电站开发前期工作;与沙特国际电力与水务公司(ACWA)、法国波洛莱集团等国际大型开发商就水电、火电、港口、道路等多个项目的合作展开沟通;与印度最大的工程公司L&T公司合作中标阿联酋阿提哈德铁路二期货运设施标段;与埃及ORASCOM建筑工业集团、意大利CMC公司合作承建布隆迪Jiji及Mulembwe(PHJIMU)水电站项目。
6.房地产业务平稳发展,竞争能力不断增强。
公司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结合自身企业特点和优势,深耕房地产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部署。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投资平台公司——电建地产,紧紧围绕2020“品质年”高质量发展具体要求和年度经营目标,多措并举抢收业绩,努力打造精品品质,推动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稳步发展。一是把握投资窗口期机遇进行战略布局。年内获取勾地项目实现重大突破,先后获取4个产业勾地和1个商业综合体及配套住宅开发项目。积极响应国家千年大计,战略投资雄安容东。2020年累计新增土地储备面积216.11万平米,累计新增货值539.51亿元,累计新增土地投资合同额180.49亿元。二是加强资源整合推动股权收购成功落地。积极拓宽投资渠道、提升强资源整合能力、加大收并购拓展力度,提高投资质量。报告期内顺利摘牌上海临港0902住宅地块,成功股权收购武汉市青山区华侨城项目。三是加强运营管控持续提升运营效率。进一步加强对主项计划预警及监控,持续开展组织架构优化研究和大运营体系建设,提升整体运营效能。已初步形成了运营标准、投资决策标准、项目经营定位模型、主数据字典、经营指标字典、运营会议体系、经营动态监控模型、货值管理模型等成果。目前,南京兴智产城融合项目、上海临港奉贤产业园项目、郑州国际汽车产业园项目、西安港务区中国电建西北总部等项目均按计划有序推进中。
7.绿色建材业务创新发展,行业影响力持续提升。
随着国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规模较小的砂石骨料企业相继关停,行业市场在加快转向绿色、环保、规模化。针对建筑行业市场格局变化,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注重打造核心竞争力,始终以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为己任,全力打造中国建材行业绿色品牌典范。一方面,公司积极创新谋划,统一部署,认真分析绿色建材市场形势,转变经营模式,由单一承包模式向“承包+投融资”模式升级,以绿色、环保、高质量的理念大力拓展城市建材产业市场,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中标93亿元南水北调中线雄安调蓄库骨料加工工程,成功竞得了河南省偃师市东山砂石骨料项目采矿权,签约了洛阳资源综合利用及绿色产业基地示范项目,推动长九、长智等一批产业投资项目落地,砂石年产能突破1亿吨,有效提升了公司在绿色砂石新业务市场的影响力与竞争力,为公司加快转型升级注入了新动能。另一方面,聚焦重大区域和重点工程,致力于成为“创新方案提供者”,为业主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行动指南,从源头上保障绿色建材高品质建设、高质量供应,为引领行业可持续发展、建设美丽中国贡献电建智慧。
8.区域总部建设有序推进,区域营销渐成体系。
为有序推进公司区域营销体系建设,公司控股股东电建集团立足长江经济带、成渝双城经济圈设立了西部区域总部,围绕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了南方区域总部,基于雄安新区、京津冀协同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设立了北方区域总部,公司相应成立西部、南方、北方投资公司,织密国内重点区域、重要城市群和都市圈的营销网络,区域经营统筹能力、撬动重大项目能力有力增强,与政府沟通、对接、合作的渠道进一步顺畅。公司逐步深化构建立体营销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营销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公司区域营销体制机制,为打造精干、高效、复合的国内区域总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靠前指挥、充分授权、统筹协调,公司着力提高区域市场竞争能力和子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与地方共同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新签合同总额6,732.60亿元,同比增长31.5%,为全年新签合同总额计划的121.75%。其中:国内新签合同额4,716.55亿元,同比增长29.79%;国外新签合同额2,016.05亿元,同比增长35.82%。国内外水利电力业务新签合同额2,117.35亿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同存量11,057.99亿元,同比增长11.1%。其中:国内合同存量8,488.78亿元,占比76.8%;国外合同存量2,569.21亿元,占比23.2%。
2020年,公司共完成投资1,073.08亿元,为全年投资计划的103.05%。
1.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收入和成本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①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的说明
a.工程承包与勘测设计业务
工程承包与勘测设计业务是公司的传统和核心业务,也是公司最具竞争实力、收入总额最多的业务。2020年,该板块实现营业收入3,323.76亿元,同比增长17.50%,占主营业务收入的83.19%;毛利率为11.80%,较上年11.48%增加0.32个百分点,毛利额占比69.60%,是公司最重要的利润来源。该板块营业收入与毛利率均同比增长,主要是新能源工程承包、水资源与环境工程承包、市政设施工程承包等非传统业务规模快速扩张,项目盈利能力逐步提升,业务结构进一步调整取得良好效果。
b.电力投资与运营业务
电力投资与运营业务作为公司的重要业务,2020年经营效益得到显著提升。该板块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8.56亿元,同比增长9.16%,占主营业务收入的4.72%;毛利率为47.85%,同比增加3.97个百分点,毛利额占比16.01%。该板块营业收入与毛利率均同比增长,主要原因一是水电、风电等投产并网装机容量增加,以及市场营销力度加大、流域调度优化等,项目盈利水平显著提升;二是火电项目本期发电量及平均结算电价均同比增长,而单位发电燃煤成本同比下降,项目盈利状况大幅改善。
c.房地产开发业务
房地产开发业务作为公司的重要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7.90亿元,同比减少6.40%,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45%;毛利率19.00%,同比下降0.43个百分点,毛利额占比7.35%。该板块营业收入下降,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地处湖北武汉的南国置业本期营业收入同比下滑明显。该板块毛利率下降,主要是本年结利项目毛利率水平低于上年同期及商业地产改造升级等因素综合影响。
d.设备制造与租赁业务
设备制造与租赁业务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8.19亿元,同比增长51.12%,占主营业务收入的0.96%;毛利率为36.41%,同比增加0.65个百分点,毛利额占比2.47%。该板块营业收入与毛利率增长,主要是毛利率水平较高的砂石料开采与生产等境内制造业务增长较快。
e.其他业务
其他业务包括商品贸易及物资销售、特许经营权及服务业等。该板块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6.78亿元,同比增长11.30%,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68%;毛利率为11.38%,减少2.36个百分点,毛利额占比4.58%。该板块营业收入增长,主要是境内销售贸易业务规模增加;该板块毛利率下降,主要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执行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等国家相关政策,毛利率水平较高的境内特许权经营收入及毛利规模同比大幅下滑。
②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2020年,公司实现境内业务收入3,319.80亿元,同比增长22.18%,占主营业务收入的83.10%。境内营业收入增长,主要是境内工程承包业务增长。
2020年,公司实现境外业务收入675.38亿元,同比下降9.48%,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6.90%。境外营业收入下降,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境外工程承包与勘测设计等业务暂停履约。
2) 成本分析表
(下转D6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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