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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接D82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均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1-00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实施以2020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535.4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52%;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上述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数额暂按目前公司总股本5,118万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0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1-006)。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钟竹、董强华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并通过《关于2021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21-010)。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2021-007)。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1-005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工作人员将本次会议相关的资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议题资料等)于2021年4月16日以以电话、邮件、书面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笛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9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监事会发表书面确认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按照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专项报告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1-00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实施以2020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535.4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52%;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利润分配方案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1-00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08)。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21-01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1-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西北旺东路十号院15号楼A3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8日

  至2021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8、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钟竹、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光谷烽火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30。

  (二) 登记地点: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十号院15号楼A301)。

  (三) 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出席会议时需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四)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十号院15号楼A301

  邮政编码:100095

  联系电话:010-57649050

  传 真:010-57649056

  联 系 人:夏振富、杨帆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1-009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

  相关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7日发布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支持下,公司计划于2021年5月7日上午10:00-12:00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为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要求,公司现就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6日(周四)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xiazf@abtnetworks.com。公司将于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7日(周五)上午10:00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收看本次说明会。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1-010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含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不限于理财产品、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投向合法合规。

  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将选择信誉良好的优质合作金融机构作为现金管理的受托方。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中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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