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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03978                                       公司简称:深圳新星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转股代码:191600                                       转股简称:新星转股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学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现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闫庆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交易事项

  2020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公司与瑞金市金鑫矿产品实业有限公司(简称“金鑫矿产品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将持有的绵江萤矿100%股权转让给金鑫矿产品公司,参考绵江萤矿截至2020年9月30日经评估的净资产值,经双方协商,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确定为人民币9,500万元。

  2020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公司与瑞金市金鑫矿产品实业有限公司、瑞金市绵江萤矿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参考绵江萤矿截至2020年9月30日经评估的净资产值及账面未分配利润60,007,069.07元,经各方协商一致,绵江萤矿按期向公司支付6,000万元应付股利并相应调整本次股权支付对价款至3,50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金鑫矿产品公司已支付3,500万元股权转让款,绵江萤矿支付1,350万元股利款。

  2021年4月15日,公司与金鑫矿产品公司、绵江萤矿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约定金鑫矿产品公司、绵江萤矿应在2021年5月31日前配合办理采矿权证抵押给公司的相关手续;逾期不配合办理的,应比照原协议关于逾期支付价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上述协议的签订系确保公司后期应收股利的回收。本次出售全资子公司绵江萤矿股权交易事项尚未完成,本次交易预计产生的收益将在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予以确认。

  2、可转债转股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1号”文核准,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公开发行了59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9,500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累计转股金额为人民币18,000元,累计转股数量为742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5%。尚未转股的“新星转债”金额为人民币594,982,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70%。

  3、股份回购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票,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为17.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9%,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1-020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转股代码:191600       转股简称:新星转股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8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8日

  至2021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8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刘景麟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具体事项如下: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一)、自然人股东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

  3、股东或代理人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资料需于2021年5月17日16:3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9891365

  传真号码:0755-29891364

  联 系 人:周 志

  电子邮箱:ir@stalloys.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106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1-012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转股代码:191600         转股简称:新星转股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邮件及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学敏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609.4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6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12.7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0.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34.7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9.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7,119.65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1.00%。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0年年度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0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金额为299.9万元(不含交易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66%,已满足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2020年度公司拟不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报审计等工作,为维持公司审计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实际年度审计工作量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6)。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拟于2021年间向各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合计人民币18.00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在该授信额度项下办理各种单项授信业务,授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各类银行融资业务,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合同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拟申请授信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陈学敏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财会[2018]35号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详细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子公司瑞金市绵江萤矿有限公司拟与参股公司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凯化工”)发生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预计全年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9%。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以书面决议方式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以及《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因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与前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关联方为同一关联方汇凯化工,按照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2021年度公司子公司拟与汇凯化工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11,5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88%,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田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5月18日14:30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1-015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转股代码:191600         转股简称:新星转股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职国际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该所在以往受聘期间及2020年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报审计等工作,为保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实际年度审计工作量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本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天职国际深圳分所 (以下简称“深圳分所”)具体承办。深圳分所于2005年成立,负责人为屈先富。深圳分所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福强社区深南中路2002号中核大厦968、958。深圳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50人。

  3、业务规模

  天职国际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9.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4.5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45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64亿元。天职国际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涉及人员11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会计师陈志刚: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0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 10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 10 家。

  (2)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皓东: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0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3)拟签字会计师付芳: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73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实际年度审计工作量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和专业性,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天职国际拥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天职国际拥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1-018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转股代码:191600       转股简称:新星转股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新增2021年度子公司瑞金市绵江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江萤矿”)与参股公司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凯化工”)发生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预计全年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9%。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1 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应当按照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分别适用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因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与前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关联方为同一关联方汇凯化工,按照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2021年度公司子公司拟与汇凯化工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11,5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88%,因此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6日,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新星”)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1 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应当按照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分别适用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因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与前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关联方为同一关联方汇凯化工,按照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2021年度公司子公司拟与汇凯化工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11,5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88%,因此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前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对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进行审阅,我们认为,2021年度绵江萤矿拟与参股公司汇凯化工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原则,公平、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绵江萤矿与参股公司2021年度预计实施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绵江萤矿日常生产的正常运行,符合其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汇凯化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交易风险可控;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5日、2019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0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具体的执行情况如下:

  

  注:以上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拟新增2021年度子公司绵江萤矿与参股公司汇凯化工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预计全年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四)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汇总

  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对2021年度全资子公司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拟向参股公司汇凯化工采购氢氟酸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预计全年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本次拟新增2021年度子公司绵江萤矿与汇凯化工发生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为5,000万元。综上,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1,5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88%,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见下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参股公司名称: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33MA365H9M9R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张裕生

  5、住所: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筠门岭镇九二工业基地

  6、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7年08月08日

  8、经营范围:无水氟化氢、氢氟酸、氟硅酸生产、销售(凭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准的许可范围经营,有效期至2022年11月24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除外);氟化工产品系列的研发、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持股30%,自然人林文江、张裕生、刘娜、张国祥、曾志英、钟威分别持股34.4%、17.4%、6%、5.6%、3.6%、3%。

  10、经营情况:汇凯化工主营氢氟酸产品,目前已形成年产2万吨的无水氟化氢生产能力,并取得二期3万吨无水氟化氢扩产项目备案,预计2021年上半年内完成扩产,扩产完成后产能将达到5万吨/年。汇凯化工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以上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汇凯化工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景麟先生担任汇凯化工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汇凯化工为公司的关联法人。2020年11月27日,刘景麟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相关职务,其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汇凯化工不再为公司的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第二款“过去12个月内,曾经具有第10.1.3条或者第10.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因此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020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绵江萤矿与汇凯化工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102.21万元,交易履约情况较好,付款情况正常。汇凯化工是一家主营氟化工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汇凯化工拟建设年产5万吨氢氟酸项目,目前已经取得2万吨/年的无水氟化氢生产批文,并建成生产线;其核心队伍拥有高素质的管理水平,丰富的氢氟酸生产经验;汇凯化工主营产品市场前景好,需求旺盛,行业门槛高,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交易风险可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全资子公司绵江萤矿与汇凯化工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系向汇凯化工销售萤石粉,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绵江萤矿向汇凯化工销售萤石粉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业务发展所需要;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从而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证券”)核查了公司本次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涉及的董事会议案和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及其他相关文件后认为:

  1、深圳新星本次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的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2、深圳新星本次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应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其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亦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综上,海通证券对公司本次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5、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1-021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转股代码:191600         转股简称:新星转股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内容: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5月7日下午16:3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发送至邮箱(zhouzhi@stalloys.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根据相关规定,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了解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和利润分配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业绩说明会,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16:00-17: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学敏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志先生,财务总监卢现友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0日16:00-17:00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7日下午16:3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发送至邮箱(zhouzhi@stalloys.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周志

  联系电话:0755-29891365

  传真:0755-29891364

  电子邮箱:zhouzhi@stalloys.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 “上证e访谈”栏目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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