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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21-020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6日,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现就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请你公司从公司治理与股权结构、经营情况、财务数据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治理与股权结构

  1.前期公告显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于2019年1月4日届满,但公司至今未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实际任期已经超过3年法定期限。请公司补充披露:(1)迟至今日未能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原因;(2)未按期换届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的影响;(3)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预计完成时间。

  2.年报显示,2019年6月19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东方君盛与王贵海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将东方君盛持有的93,410,473股公司表决权委托给王贵海,本次表决权委托期限为24个月。王贵海通过受托东方君盛表决权,并控制海南红棉、海南红舵及一致行动人田高翔、王正强持有的股份,合计控制133,383,8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76%,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近期海南红舵、海南红棉和王正强共计减持公司总股份的4%,减持后海南红舵和王正强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王贵海合计控制公司股份25.76%。根据公司公告,第一大股东东方君盛所持股份存在99.99%被质押、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况,请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和其他主要股东核实并披露:(1)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后的相关安排,公司控制权是否可能发生变化,如是,请充分提示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2)公司目前实际的控制权状态,是否有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

  二、关于公司经营情况

  3.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均为酒类和饮料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年报显示,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8.08亿元,同比增长29.18%,主营业务毛利率同比增加11.65个百分点,其中酒类业务毛利率同比增加10.21个百分点,增幅较大。公司销售渠道分为直销(含团购)和批发代理。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及市场环境是否发生较大变化,结合分业务、产品销售单价、销售数量、单位成本变动等因素,定量分析营业收入、毛利率大幅增长的原因;(2)报告期内各项业务的采购模式、销售模式、定价政策、收入确认政策、结算政策等是否发生变化;(3)公司与经销商合作模式及协议主要条款,并结合合作模式、收入确认条件等说明相关收入的确认时点,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4)区分主要业务类型,分别列示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的名称、是否为关联方、合作年限、销售或采购金额及占比,并说明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供应商较上年是否发生较大变化及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4.年报显示,公司贸易业务以大宗农产品国际国内贸易为主,主要品种有棕榈油、豆油、菜油、玉米等,2020年度实现收入4.07亿元,占总营业收入的50.42%,毛利率1.55%。请公司补充披露:(1)各产品贸易业务的采购模式、销售模式、定价政策、货款结算政策,公司是否具有自主选择供应商、客户及定价的权力,对产品是否具有控制权,并说明该业务相关的存货风险、信用风险和现金流等风险报酬转移情况;(2)贸易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及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的规定;(3)贸易业务的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的名称、合作年限、销售或采购金额及占比,并说明公司与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客户和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往来,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5.年报显示,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31.35万元,较上年实现扭亏;第一至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1.00亿元、1.69亿元、2.17亿元、3.2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576.44万元、-1430.76万元、525.68万元和5912.40万元,波动较大。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报告期扣非后净利润较前两年大幅增长的原因;(2)结合生产经营情况、季节性特点、收入确认政策等,分析说明各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出现较大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6.年报显示,2020年度公司销售费用9494.45万元,同比减少39.28%,其中广告费用106.39万元,较上年减少96.21%。请公司补充披露:(1)销售模式和销售策略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定量分析销售费用大幅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2)广告费用的具体构成、核算方式,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3)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同时,广告费用大幅减少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7.年报显示,2020年度公司管理费用5881.47万元,同比减少42.98%,主要是代理权摊销、装修改良摊销、人工成本和存货损失减少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1)代理权及装修费具体摊销方法、摊销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人工成本及存货损失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管理费用的主要项目,定量分析管理费用大幅减少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三、其他财务会计信息

  8.年报显示,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2亿元,占总资产比例18.66%,较上期期末数增加69.74%,其中2721.83万元使用权受限;公司短期借款1.16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24亿元;2020年度财务费用1601.35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5.88%,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98.16%。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现金管理政策、日常营运资金需求,说明货币资金及有息负债余额同时处于较高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2)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资金被其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9.年报显示,公司存货期末余额2.35亿元,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2714.20万元。其中,开发产品期末账面价值7848.01万元,明细为椰岛小城一期和椰岛广场,分别于2014年12月和2010年11月竣工,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请公司补充披露:(1)期末存货的具体构成,区别不同业务说明主要存货形成原因,库存商品的库龄分布情况,以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充分、合理;(2)开发产品的具体情况,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依据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0.年报显示,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价值4247.09万元,其中账面余额1.04亿元,计提坏账准备6136.81万元,计提比例59%。从账龄来看,3年以上的期末账面余额为6473.33万元,占期末账面余额总额的62.34%。从款项性质来看,预付广告款期末账面余额4045.36万元,占期末账面余额总额的38.96%,且有三笔预付广告款账龄3年以上,期末余额分别为2200万元、1600万元、245.36万元,分别计提坏账准备987.92万元、718.49万元、110.18万元,计提比例均不足50%。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五名其他应收款的预付对象是否为关联方、形成原因、账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逐项说明坏账准备计提依据;(2)结合账龄情况、历史回款以及同行业公司坏账政策,说明公司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依据是否合理、充分;(3)存在账龄较长的大额预付广告款的原因及合理性,计提坏账准备是否合理、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1.年报显示,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2.54亿元,其中海南新大慧热带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均有不同程度亏损,但公司未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请公司补充披露:(1)主要联营公司近三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如有亏损,说明亏损原因;(2)是否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如是,结合减值测试选取的具体参数、假设及详细测算过程等,说明不计提减值的原因、依据和合理性;如否,说明在联营公司亏损情况下,判断未出现减值迹象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五个交易日内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将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尽快就上述所涉及问题进行逐项核实与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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