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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立方数科       公告编号:2021-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已于 2021年4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为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5月7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汪逸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项良宝先生、独立董事孙锋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进一步提升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交流效果及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6日15: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public@taikong.cn),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立方数科       公告编号:2021-065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郭文娟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郭文娟女士将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4月26日

  附件:

  郭文娟,女,198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计算机网络工程专业,获得税务师、美国管理注册会计师CMA、二级建造师、中级审计师、中级经济师、咨询工程师(投资)等资格证书,2010年02月至2017年05月任职于北京腾信达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财务经理一职;2017年06月至今,任职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经理一职。

  截止至本公告日,郭文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立方数科       公告编号:2021-054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参加董事7人,实参加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年报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9年7月实施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第三次解禁部分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调整。

  监事会发表的意见、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敬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联董事汪逸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197,707,828.28元,2016年营业收入331,798,124.28元;依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解除限售的条件“以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5%”,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已授予但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2,225,09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元/股。

  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李依凝、付心建等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2018年股权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17,800股,回购价格为5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对此发表了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联董事汪逸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公司业绩未达标,根据激励计划约定,公司拟回购注销第三个限售期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225,098股;同时因原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所持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017,800股。综上,本次拟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计3,242,898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现在的496,114,864股减至492,871,966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96,114,864元变更为人民币492,871,96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参见本公告附件—章程修正对照表。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2,334,520.18元,2020年初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未分配利润64,988,109.49元,2020年末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未分配利润为-527,346,410.69元;2020年初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5,288,809.55元,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7,909,741.93元,2020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33,198,551.48元。2020年末合并报表资本公积余额75,734,002.44元。

  考虑到公司2020年的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需要,2020年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对其工作能力、敬业精神、负责态度等方面均表示满意。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发表赞同《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汪逸先生、俞珂白先生、刘爽女士、许翔女士4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以上提名均已取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任期自 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原非独立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根据提名结果,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马超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孙锋先生、王琴女士、孙剑非先生3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以上提名均已取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任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根据提名结果,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欣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八届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表决。独立董事提名人、候选人相关声明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上述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二)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 2020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各项自查减值准备和本次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 2020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的《关于计提 2020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刊登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5月28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即2020年5月28日至2021年5月27日。

  为了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后续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上述决议有效期延长,期限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5月26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议案之日起12个月。

  为了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后续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上述授权有效期延长,期限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5月26日,授权内容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  章程修正对照表

  

  附件二: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

  汪逸先生,196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热能工程系空调工程专业,工学学士。1985年—1988年在原兵器工业部第五设计研究院任助理工程师,1987年—1993年任北京华远工程软件公司副总经理,1993年—1998年任北京正华电子技术公司总经理,1998年—2003年北京荣创达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2006年北京盖德龙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2016年北京东经天元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汪逸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52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1%,汪逸先生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被判处过任何刑罚;未担任过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未担任过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未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非本公司现任监事;未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职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俞珂白先生,198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香港大学、复旦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博士生在读。曾任上海益定林实业有限公司总裁、民生通社区电子商务(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岭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粤岭体育文化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总裁、上海乐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无锡岭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董事、无锡食科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无锡涌园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尚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尚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孜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现在任公司董事、高级副总经理。

  俞珂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其在持有公司6.5%股份的股东宁波岭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岭南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刘爽女士,1982年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历任,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部门副总经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客户部(并购重组部)高级经理。现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保全部高级经理,资产经营三部高级经理,公司董事。

  刘爽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许翔女士,198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北大学,行政管理、金融学双学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企业经济学硕士学位在读。2011年加入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总裁办秘书、营销经理、合肥分公司负责人,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圆梦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粤岭体育文化发展(上海)有限公司监事,道岭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监事,岭域文化旅游发展(重庆)有限公司监事,重庆黍园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六安乐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人。

  许翔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其在持有公司6.5%股份的股东宁波岭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联方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上海分公司负责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2)独立董事简历

  孙锋先生,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会计学博士,南开大学金融学硕士。

  2006年7月至2014年3月,任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2014年4月至2016年7月,担任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137.SZ)董事;2014年8月至2017年9月,担任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002615.SZ)独立董事;2014年10月至2016年8月,担任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016.SH)独立董事;2014年12月至2019年8月,担任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600550.SH)独立董事,2014年6月至2020年6月任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634.SZ)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汉上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康橙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康橙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康橙酒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嘉兴汉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广东康橙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兼执行董事,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并在南开大学、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担任校外硕士研究生导师等职务。

  孙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王琴女士,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博士,民建会员。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企业管理研究所所长;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访问学者;出版《跨国公司商业模式》、《顾客锁定》等专著。2009年至2011年担任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至今担任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琴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孙剑非先生, 197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美国南加州大学金融学博士。

  曾在美国内华达大学雷诺分校任教,曾兼任Eagle Peak Fund LP等对冲基金的咨询顾问,2010年9月起曾先后在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和南京审计大学社会与经济研究院任教,并在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任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入选了国家财政部组织的2014年第五批全国学术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项目、以及 2012年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SAIF)副教授,党委委员,MBA项目学术副主任,晨鸣纸业、天沃科技、跃岭股份、南亚新材独立董事,曾为益海嘉里、申科股份、招商地产、万达信息等中外上市公司提供咨询和培训。

  孙剑非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立方数科        公告编号:2021-053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1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立方数科       公告编号:2021-055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5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并通过电话予以确认。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许翔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为原则,勤勉履行法律和股东所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参加了历次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监察,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管人员履行职务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在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经检查,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在 2020 年度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核实,认为:鉴于公司2019年7月实施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第三次解禁部分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为 5元/股,回购数量3,242,898 股。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和回购价格无误。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根据《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由于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拟对已授予但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2,225,09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元/股。同时由于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李依凝、付心建等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 2018 年股权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拟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17,800股,回购价格为5元/股。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鉴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公司业绩未达标,根据激励计划约定,公司拟回购注销第三个限售期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225,098股;同时因原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所持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017,800股。根据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对相关激励计划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导致公司股本从496,114,864股减至492,871,966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至人民币492,871,966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决议事宜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2,334,520.18元,2020年初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未分配利润64,988,109.49元,2020年末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未分配利润为-527,346,410.69元;2020年初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5,288,809.55元,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7,909,741.93元,2020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33,198,551.48元。2020年末合并报表资本公积余额75,734,002.44元。

  考虑到公司2020年的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需要,2020年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汪志春先生、任斐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 2020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处理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刊登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5月28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即 2020年5月28日至2021年5月27日。

  为了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后续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将上述决议有效期延长,期限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延长 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2年5月26日。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监事简历

  汪志春先生,197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科学系大学本科毕业。历任芜湖港(600575)财务部副总经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安徽省旅游集团财务审计部高级财务经理;金财汇顶投资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监事,岭南投资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广西岭南腾龙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合肥正略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璘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监事,上海银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合肥本源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汪志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任斐女士,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获得中级会计师等资格证书。2019年加入太空经纬科技有限公司,担任会计一职。

  任斐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立方数科       公告编号:2021-060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2021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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