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1-015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以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可获取的精算假设信息,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英人寿”)拟对会计估计中的精算假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中英人寿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发病率、费用假设、退保率、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并对未来现金流的估计予以更新,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本年度利润表。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20年12月31日原保险合同准备金48,533万元,减少2020年度税前利润48,533万元。
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20年度,公司除上述精算假设变更外,无其他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英人寿基于审慎性原则对会计估计中的精算假设进行变更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且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系依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并基于有关假设所作出的合理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系依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并基于有关假设所作出的合理调整,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程序、修改涉及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1-006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3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在北京以现场与网络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彦敏先生主持,列席会议的有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及“第十节 公司治理”的“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三、《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53,536,104.89元。公司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260,097,791.23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26,009,779.12元后,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89,989,414.45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04,105,5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4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3,684,750.88元。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2021年度。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积极回报,并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持续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与合理性。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八、《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0年12月31日)》。
九、《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十、《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十二、《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根据相关规则,关联董事任晓东女士已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20年12月31日)》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12月31日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十六、《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根据相关规则,关联董事任晓东女士已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十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十九、《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二十、《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吴浩军先生、俞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经本次调整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提名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聘任蹇侠先生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聘任田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简历附后),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十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详见附件)、《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及《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议案中涉及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吴浩军先生简历
吴浩军:
男,196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EMBA。2003年担任中粮期货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总经理,2007年担任中粮期货工业品事业部总经理,2009年起先后担任中粮期货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8年担任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吴浩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浩军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吴浩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俞宁先生简历
俞宁:
男,197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EMBA。2002年担任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2003年担任中英人寿财务总监、2005年担任中英人寿副总经理,2014年至今担任中英人寿总经理。现任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俞宁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俞宁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俞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3:蹇侠先生简历
蹇侠:
男,196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2006年起先后担任中粮集团法律部诉讼与知识产权部总经理、法律部合同与公司法部总经理。2008年担任中粮集团酒店事业部副总经理。2010年起先后担任中粮集团办公厅培训中心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培训部总经理、办公厅副主任。2016年担任深圳前海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至今担任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并于2018年5月至2020年6月期间挂职江西省九江市委常委、副市长。
截至目前,蹇侠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蹇侠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蹇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4:田涛先生简历
田涛:
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EMBA。曾任中粮金融资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良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中粮资本(香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
截至目前,田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田涛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田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5: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1-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将进行防疫管控,为保护股东身体健康,同时配合政府控制人员流动、减少人群聚集的要求,公司建议各位股东选择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等防护措施,于登记入场时配合会场工作人员的相关防疫工作,敬请谅解。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中粮置地广场214会议室
二、会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4、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第7、8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上述第9项提案中的第一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子议案》为特别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第10项提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2名非独立董事。
上述第5、6、7、8、9项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上述第1、3至10项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提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中粮福临门大厦11层1105董事会办公室。
(四)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5017079
传 真:010-85617029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中粮福临门大厦11层1105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100020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23;投票简称:中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以非累积投票方式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致: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提案表决意见
注:请在表决栏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填写“/”,填写其它标记、漏填或重复填写的无效。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明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1-007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3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在北京以现场与网络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丽君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五、《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53,536,104.89元。公司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260,097,791.23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26,009,779.12元后,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89,989,414.45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04,105,5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4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3,684,750.88元。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2021年度。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积极回报,并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持续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与合理性。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正常业务活动的良性开展。
2、公司健全了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能够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
3、2020年度,未发现公司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规定的情形发生。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0年12月31日)》。
九、《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十、《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
十一、《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四、《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十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详见附件)、《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及《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议案中涉及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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