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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9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06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R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受钢材销售价格上升、销量同比增长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及产品销售毛利好于预期,预计2021年半年度业绩同比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对公司上半年经营成果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21年半年度业绩具体的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058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春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艳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收购事项,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19日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6年9月30日,经与相关各方论证,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收购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1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2016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1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至少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7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2017年6月23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7】第34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后,立即组织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对重组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条落实和回复,由于相关问题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并于2017年6月29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8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了调整,并完成了对重大资产重组问询函的回复。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11月16日上午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2020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2020年12月8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20】第17号)。公司收到本次重组问询函后,立即组织各中介机构积极对有关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和讨论。由于相关问题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公司预计无法在2020年12月15日前完成回复。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由于本次交易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基准日为2020年6月30日,即标的公司的财务资料有效期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根据相关规则,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本次重组的审计报告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1个月,即有效期截止日由2020年12月31日申请延期至2021年1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2021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同时回复了深交所重组问询函相关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组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等相关公告。

  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会后,公司及时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配套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同时,根据相关规则,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在第一次延期到期(即2021年1月31日)后,将本次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再次延长1个月,即有效期截止日由2021年1月31日延期至2021年2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2021年2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0288)。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公司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中审计基准日为2020年6月30日,审计报告有效期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经申请本次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2月28日,由于标的公司财务数据超过有效期,需要对标的公司进行加期审计并更新财务数据后进行审查,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中止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2021年3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021年4月12日,公司及中介机构完成了对标的公司的加期审计、补充尽调等工作,公司随即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恢复审查的申请。2021年4月23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2021年3月9日、2021年4月12日、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查的公告》、《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查的公告》、《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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