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0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包括A股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2018年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会计政策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新租赁准则的执行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意见
(一)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因经营需要,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将与漳州市第三医院(以下简称“漳州三院”)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公司2020年度与漳州三院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181.33万元;因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将与参股公司厦门医疗器械研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检测中心”)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公司2020年度与检测中心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315.67万元。
2、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林志雄先生、林志军先生以及林小平女士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议案,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李辉先生、林琳女士、王艳艳女士表示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 上一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漳州市第三医院
漳州市第三医院现持有漳州市卫生局于2014年5月16日核发的48965210X35060311A1001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地址为漳州市龙文区迎宾路5号,法定代表人为林志雄,主要负责人为王乐,经营性质为非营利性。该医院系创举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举办,实际控制人为林志雄先生。漳州市第三医院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二)厦门医疗器械研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厦门医疗器械研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8月24日
法定代表人:黄建宝
注册地址:厦门市海沧区翁角西路2052号2#楼501单元
经营范围:其他质检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25%,厦门产业技术研究院持股75%。
截至2019年末,检测中心总资产 987.71万元,净资产525.12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42.91万元,净利润-31.10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采购材料、设备以及销售商品等,是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以2020年度的相关交易额作为参考项,对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内部管理制度审批执行,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的经营关联交易是依据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经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与关联公司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所需,该关联交易遵循平等、志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2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1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6日,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规模在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 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由于公司部分产品存在境外销售,随着公司在境外市场的不断拓展,外币结算业务量也逐步增加,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计划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二、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1、 合约期限:不超过一年;
2、 合约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
3、 交易对手:银行类金融机构;
4、 交易品种: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外汇期权等业务;
5、 流动性安排:衍生品投资以正常的外汇收支业务为背景,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预期收支期限相匹配。
6、 业务授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情 况在上述额度内开展相关交易,并签署上述交易项下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7、 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日止。
三、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 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波动幅度较大时,外汇衍生品合约到期日即期汇率可能与合约汇率不一致,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该类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不进行投机的外汇交易。
2、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交易方案,以稳定进出口业务和最大程度避免汇兑损失。
3、公司已建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交易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管理及操作流程、责任部门与人员、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 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审查,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4、为防止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5、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外汇衍生品交易规模,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4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中,遵循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鉴证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的业务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具备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执业经验和能力,在2020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派驻了专业能力较强、职业操守良好的审计团队,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天健具备继续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能力。综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之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其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3、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其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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