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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0年度,公司给予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报酬为11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36 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7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66 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0487.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7825.6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9207.05 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1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 5650 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没有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王丽敏女士,2001年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8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建英先生,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7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花建平女士,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丽敏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建英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花建平女士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王丽敏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建英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花建平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自受聘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报表的审计机构,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0 年度,公司给予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报酬为110万元。请董事会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公司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1年度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提供担保预计,额度合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有效期为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亿元

  

  注:本次担保预计的担保方还包括本次担保授权有效期内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预计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伟厚

  成立时间:2001年6月15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709392777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施工;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各种规模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植树、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城市规划咨询;苗木种植、销售、租赁;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水环境治理;土壤修复;污水处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成都海川制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田

  成立时间:2002年9月24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91510131743600453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金属包装容器制造、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零件制造、模具制造;五金交电、钢材、铝材、电子产品、器件和元件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三)大冶市劲鹏制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亚辉

  成立时间:2001年7月19日

  注册资本:4,05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81728331400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及销售防伪瓶盖、机械模具、橡胶塑料制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货物进出口及普通货物运输业务(不含国家限制及禁止进出口货物)。(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建蓉

  公司住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1号

  注册资本:108,795.3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265526403D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制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印刷专用设备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金属成形机床制造;金属成形机床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从事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等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园区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五、担保的主要内容

  授权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事项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六、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旨在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以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促使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子公司对公司融资等业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系全资子及控股子公司对母公司经营活动需要提供的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年修订)》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2021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未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精神相违背,符合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1年4月23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10.1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48%,另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余额1.6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五) 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六)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准确、客观的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0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0,635.28万元,占 2020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9.26%。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0,635.28万元,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10,635.28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应收款项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坏账准备,按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2020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为9,852.76万元。其中:

  (1) 本期应收账款按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的坏账准备9,246.94万元。

  单位:元

  

  应收账款依据信用风险特征确定组合的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2)本期其他应收账款按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的坏账准备-27.84万元。

  其他应收款依据信用风险特征确定组合的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3)本期长期应收款按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的坏账准备633.66万元。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其他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

  本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如果某些存货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可以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本公司按照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公司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本公司将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本期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12.28万元。

  3、合同资产

  本公司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期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29.76万元。

  四、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依据充分。独立董事同意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和充分性原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对 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等相关规定,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园林”)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公布如下:

  一、2021年第一季度(1-3月)订单情况

  

  二、重大项目履行情况(注:重大项目指项目金额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30%以上的项目)

  1、2015年9月,华宇园林与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巴州政府”)签订了《巴中市巴州区津桥湖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恢复建设(PPP)项目合作协议书》,工程总投资额约为55,000万元,业务模式为PPP模式。2021年1月,华宇园林与巴州政府、巴中华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系项目SPV公司)签订了《巴中市巴州区津桥湖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恢复建设(PPP)项目合作协议书补充协议》,计划提前支付项目服务费,其中45,000万元项目服务费已到账。截止报告期末, 该项目已经竣工验收,合计实现营业收入50,924.64万元。

  2、2017年1月10日,华宇园林与遵义红创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遵义苟坝红色文化旅游创新区建设项目投资框架意向协议书》,协议金额约为150,0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22,352.86万元。

  3、2017年2月27日,华宇园林中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西秀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二期)项目”,中标金额158,399.9万元。2021年1月,为解决工程款债务清偿事宜,华宇园林与西秀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还款协议。截止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109,196.41万元。

  4、2017年8月17日,华宇园林及联合体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雄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简阳市东城新区雄州大道提质改造工程BLT+EPC项目总承包合同》,项目总投资约67,868.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已经竣工验收,实现营业收入32,259.25万元。

  5、2018年1月9日,华宇园林中标“华阴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总投资约49,346.02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20,946.98万元。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办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05月11日(星期二)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会议时间:2021年05月11日(星期二)15:00-17:00

  交流网址:“全景网·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裁朱亚辉先生;副总裁卞世军先生;董事会秘书朱拓先生;财务总监张国平先生;独立董事朱永新先生;保荐代表人曹阳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2021年05月10日(星期一)12: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IR_002374@163.com。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涉及包装科技、园林产城两大板块,具体情况如下:

  包装科技——公司是国内最大的(铝制相关类)防伪瓶盖生产企业,拥有国内最大的复合防伪铝板生产基地。目前,公司在山东、四川、湖北、安徽等地建有六个生产工厂,拥有国际领先的进口滚印和制盖设备,以及国内最先进的28口、38口瓶盖生产线。公司的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国内酒类、饮料矿泉水、食用油、保健品等终端消费领域,并出口亚洲、欧洲及美洲等国际市场。公司主要产品为铝制防伪瓶盖、组合式防伪瓶盖以及复合型防伪印刷铝板,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泸州老窖、剑南春、古井贡、舍得、牛栏山、伊力特、红星、江小白、习酒、国台、洋河等国内主要白酒产品,以及帝亚吉欧、保乐力加等国际知名酒企产品的包装,同时产品也供应保健酒、啤酒、葡萄酒、食用油、保健品、高档矿泉水、功能性饮品等行业产品的包装生产。

  园林产城——是集项目策划、园林规划设计、工程施工、仿古建筑、水污染治理、土壤修复、绿化养护和花卉苗木生产、运营于一体的综合性园林建设、生态修复企业,本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动园林业务的转型发展,在充分考虑已有园林工程业务的产业基础以及股东方在长三角的资源优势,公司于2020年5月成立全资子公司苏州中锐产城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逐步拓展产业园区开发业务。

  (一)包装科技业务

  公司自设立以来,产销规模已连续多年占据同行业第一的位置。下游行业客户达近千家,主要用于白酒、保健酒、啤酒、葡萄酒、食用油、保健品、高档饮用水、功能性饮品等行业产品的包装。

  1、客户市场介绍

  近年来,公司经营层积极调整经营思路、加大客户的维护及开发力度,坚持围绕“核心客户、重点产品”的经营拓展思路,狠抓核心客户,目前根据公司的客户结构和产能分布,将国内划分为北方、中部、西南三大区域,以及海外国际区域。但2020年受限于疫情的影响,公司对国内客户及海外客户的销售,较去年同期均有不同程度的下滑。

  北方区域:主要集中供应“北京:红星、牛栏山、方庄、忆中品、燕京啤酒”、“山东:兰陵、扳倒井、景芝、张裕、威龙葡萄酒、青岛啤酒”、“河北:衡水老白干、三井小刀、刘伶醉、十里香、丛台”、“黑龙江:老村长、玉泉”、“辽宁:三沟、内蒙河套”、“山西:杏花村、汾阳王”、“江苏:洋河、双沟”等;

  中部区域:主要集中供应如“湖北:劲酒、黄鹤楼”、“安徽:古井贡、金种子、高炉家、迎驾”、“新疆:伊力特”、“湖南:武陵”、“江西:四特”等;

  西南区域:主要集中供应“四川:剑南春、泸州老窖、郎酒、沱牌、全兴、金六福、光良、丰谷”、“贵州:习酒、国台、云峰酒业”、“重庆:江小白”、“福建:燕之屋”、“广西:丹泉”、“广东:蓝带啤酒”、“海南:椰岛鹿龟酒”等,目前公司在积极推进在贵州地区的投资设厂事宜,服务贵州地区的各类酱酒等企业。

  海外国际区域:产品主要供应亚洲、美洲、欧洲等国际酒类等客户,针对白兰地、威士忌、葡萄酒、橄榄油等海外产品,如帝亚吉欧、保乐力加等国际知名酒企,逐步与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

  2、装备制造及技术研发情况

  目前,公司引进了国际、国内同行业最先进的生产设备,包括意大利SACMI、BORTOLINKEMO、OMSO、CALF等公司及瑞士MADAG等公司的机器设备,具备与国外高端制盖企业的竞争能力,同时公司是国内同行业中首家引进、采用物理发泡生产线生产垫片、国内唯一一家引进柔印机进行印刷的企业。满足了核心客户的产品特点和品质需求,同时也提升了公司生产效率及质量控制水平。

  公司是制盖包装领域多项行业标准的制定单位、中国包装联合会常务理事单位,是国内酒类制盖包装领域唯一的上市公司。公司一次性通过了FSSC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及三体系换证。公司一直专注于包装科技等方面的技术研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包装业务板块,拥有专利78项,其中发明专利28项,专利包括自动控制系统、特殊印刷工艺、专用印刷方法及设备,多次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等。

  包装科技业务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品牌影响力、客户资源、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及研发能力等。

  (二)园林生态及产城开发业务

  1、园林生态业务

  公司下属的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养护及苗木培育、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业务,拥有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貳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环境污染治理(废水、固废)甲级资质、污染治理(工业废水处理)二级资质、污染治理(生活污水处理)二级资质等。

  华宇园林所从事的业务属于资金驱动型行业,受国家政策影响较大。2018年以来,金融去杠杆等相关政策力度逐步加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严监管以及商业银行信用收紧,资金需求相对较高的工程类企业面临较大的融资压力,叠加2020年新冠疫情的影响,使得公司园林工程业务整体处于收缩状态。

  对此,公司管理层积极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一是在保障工程施工的基础上,根据资金和融资情况合理安排部分项目的施工进度,同时针对部分财政支付能力较弱地区的工程项目,公司积极妥善的收缩项目投入;二是积极地收尾工程项目,稳步推进项目完工结算、确权等事项,报告期内,重点加大了在四川、贵州等地项目的结算和收尾,该地区的工程项目大部分基本接近尾声;三是在国家大力清理政府部门拖欠中小企业各类款项的大环境下,公司管理层全力以赴,采用多种方式,不断加大了对工程回款的催收力度,在山东、四川、贵州等地区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1)园林生态的主要业务模式

  ①采购模式

  华宇园林采购模式分为集中采购、就地采购、零星采购三种。

  ②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参与项目招投标和竞争性谈判(议标)等方式参与各类园林生态工程项目。

  ③结算模式

  根据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客户一般按月或分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客户向公司累计支付一定比例的合同总价;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后,客户向公司累计支付至工程决算金额的一定比例的工程款;剩余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收回。

  (2)公司质量控制体系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经通过了ISO9001:2015和GB/T 19001-2016质量管理认证体系,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以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要求进行控制和管理。

  2、产城开发业务

  由于近年来园林生态业务受到了较大的冲击,公司主动调整了经营发展策略,主动收缩了其在四川、贵州等西南地区业务规模。为了保障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公司基于园林生态业务基础,并依托股东方的资源优势,逐步拓展产城开发业务,该业务将以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为核心进行业务布局。2021年2月,公司产业园区项目正式签约落地江苏南通,目前正逐步推进中。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期限内,联合评级将于公司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2020年6月10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0]1257号),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1年2月9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列入负面观察名单的公告》,将公司列入负面观察名单,维持“17 丽鹏 G1“的信用等级为AAA。观察期内,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的变化、到期债务偿债资金安排等情况,并与公司保持沟通,及时评估并揭示公司主体及存续债券的信用水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绿色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列入负面观察名单的公告》。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

  

  调整情况说明:1、公司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根据工程项目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金额超过已办理结算价款的金额及其流动性重分类为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2、公司将2019年12月31日预收款项中不含增值税金额于2020年1月1日适用新收入准则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增值税金额按照流动性重分类为其他流动负债。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调整情况说明: 本公司将2019年12月31日的预收款项中不含增值税金额于2020年1月1日适用新收入准则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增值税金额按照流动性重分类为其他流动负债。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范围的变更

  1、苏州中锐产城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由本公司100%控股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0年5月18日,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2、本公司子公司山东丽鹏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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