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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1-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五号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或电话方式于2021年4月8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陈寅镐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全体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公司总经理根据2020年经营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和主持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情况,以及2021年工作计划,向董事会作《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年度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18,409,073.21元,报告期内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7,413,051.01元,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04,910,525.55元,以前年度资本公积779,622,483.98元,盈余公积30,103,397.93元;报告期末实际可分配利润183,582,271.46元,资本公积553,064,265.04元。

  为了更好地回报全体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公司利润水平、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出以下现金分红分配方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信贷方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等相关工作,聘用期限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通过自查,公司不存在违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的事项。独立董事

  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自查表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也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5票回避表决。

  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度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陈寅镐、徐建国、梁流芳、袁少岚、张福利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0票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0票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0票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方案及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3票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也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0票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审议通过了《2021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1-039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集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9:15-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五号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有关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一)、《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六)、《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七)、《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信贷方案》

  (八)、《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九)、《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十一)、《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十二)、《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十三)、《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方案及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十四)、《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十五)、《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除以上议案需审议外,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沈玉平先生、余劲松先生和张福利先生2020年度述职报告,该述职作为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但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8、议案11-15。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议案13。议案11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浙江白云伟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徐建国、陈寅镐、绍兴中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袁少岚。议案13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浙江白云伟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徐建国、绍兴中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袁少岚、高宝矿业有限公司、福建雅鑫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现场登记地点: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五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1年5月18日下午16:30前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五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2369(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5)会议联系人:袁少岚、章虞达;

  会议联系电话:0575-82738093;

  传真:0575-82737556;

  联系电子邮箱:ysl@zxchemgroup.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必须出示原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 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相关附件

  1、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

  2、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3、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915”,投票简称为“中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入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姓名(名称)及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代理人)签名: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3、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42号文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2,800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43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80,040,000.00元。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9日汇入贵公司开立在中国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港区支行19517001040001558的人民币账户158,341,886.80元,合计收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58,341,886.80元(已扣除承销费21,698,113.20元,前期已预付943,396.23元,合计承销费22,641,509.43元),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12,811,125.68元(包括:审计及验资费5,330,188.68元、律师费2,358,490.57元、信息披露费4,801,886.78元、发行登记及上市初费等费用320,559.65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4,587,364.89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0,000.00元,溢价人民币116,587,364.89元计入资本公积。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931号验资报告。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向高宝矿业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1393号)的核准,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1,469,835.00股,发行价格每股23.54元,共募集人民币269,999,915.90元。

  上述募集资金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在扣除承销保荐费用8,199,998.32元后,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绍兴上虞杭州湾支行账号为1211045029100012122的人民币账户内261,799,917.58元,扣除公司已预付的发行承销费用2,700,000.00元和其他发行费用9,774,971.56元后,净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41,927.05 元(加回主承销商发行与承销费用的可抵扣进项税额616,981.03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11,469,835.00元,资本溢价人民币238,472,092.05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792号验资报告。

  (二)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并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签订监管协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如下: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公司于2017 年12 月23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及材料采购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年度募集资金置换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18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根据前述协议,本公司于2020年年度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年度具体的投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2020年度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113.46万元。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拟尽快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现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1年4月23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含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故投资进度大于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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