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正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吉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正忠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2021年1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进行了申报,2021年1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0084)。2021年3月中国证监会下发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084号),公司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目前相关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衍生品投资,也无衍生品持仓。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28 号文批准,公司于2019年12月向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等4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521,367,759股,发行价格为4.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137,607,811.9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31,682,136.7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05,925,675.12元。截止本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70,099.77万元,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水电铝项目一期已建成投产并实现达产达标,项目二期一段已投产;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章、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 09:15-下午 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09:15-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两种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凡于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部分子公司继续向云南慧能售电股份有限公司购电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1年度债务融资方案的议案》
第5、6、7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方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回避表决。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方式为主,对于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四)对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持法人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签字并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QFII: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邮政编码:650502
联系人:王冀奭 肖 伟 杨兆虎
联系电话:0871—67455923
传真:0871—67455605
电子邮箱:stock@ylgf.com
(六)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07
2.投票简称:云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1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2.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
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注:请对该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二)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四)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 —— 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 ——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编制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36)。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须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拟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国资深化改革三年行动方案重要决策部署,通过全面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激励机制改革,激发企业活力,提高企业发展效率,公司制定并实施《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方案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上述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将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8)。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二)会议于 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四)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 —— 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 ——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编制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36)。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须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关于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时间
按照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拟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租赁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均应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二)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使用权资产折旧及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会增加公司总资产和总负债,但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而做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而做出,符合财政部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四)监事会审核意见。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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