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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3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26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8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6日

  至2021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另外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后,相关公告将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 年 5 月 25 日(上午 09:0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广州市瑞祥路188号C栋一层)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 地点现场办理,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 2021

  年 5 月 25 日下午 17:00 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 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雅依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88号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66309188-882

  联系邮箱:ir@risongtc.com

  邮政编码:510535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4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840,147.00股。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3,946,049.85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45,052,932.85元(其中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42,502,766.84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2,550,166.01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418,893,117.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另扣除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15,569,049.06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405,874,233.9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2月1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009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了《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在报告期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不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形,募集资金的相关管理工作不存在问题,与《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2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东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江南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在上述五家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问题。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人民币251,230,047.92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1,230,047.92元,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此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截止2020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18,032,842.30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6,165,275.46元。上述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218号”《鉴证报告》审验。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3日、2020年5月13日、2020年5月14日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支付募投项目先期置换金额。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 年 2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4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资产组合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期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办理的8,000万定期存款业务,购买日:2020-11-23,赎回日:2020-12-30,该定期存款的利息收入合计为231,461.19元,分别于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21日收到24,666.67元和206,794.52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 年2 月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使用银行承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14,000,000.00元,并于2020年10月12日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支付银行承兑汇票金额。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1年4月26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瑞松科技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瑞松科技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5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等相关规定,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时间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 月 27日

  

  公司代码:688090                公司简称:瑞松科技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

  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3元(含税),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7,360,588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502.14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8%。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机器人系统集成与智能制造领域的研发、设计、制造、应用、销售和服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成套智能化、柔性化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公司的产品及服务除主要应用于汽车行业外,同时扩展到汽车零部件、3C、机械、电梯、摩托车、船舶等行业。公司长期服务丰田、本田、三菱、马自达、菲亚特克莱斯勒、广汽乘用车、广汽新能源、比亚迪、日立电梯、五羊本田、中集集团、中船黄埔等知名品牌企业,为各行业提供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生产线及工艺技术解决方案。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技术研发、工艺设计研发等方面持续投入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注重为客户提供完善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公司在机器人和智能制造的各行业应用领域中具备了一定的竞争优势。公司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成功打造了一支行业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包括海外归国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开展持续的研究开发并取得了相应的技术成果。在自动化程度最高、工业机器人应用最广泛的汽车行业,公司在国内汽车焊装领域处于领先地位;未来随着其他一般工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机器人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公司的业务发展空间也将不断拓展。

  2、主要产品及服务情况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机器人工作站、机器人配件销售等。公司将点焊、弧焊、激光焊、火焰钎焊、工件变位、涂胶、滚边、冲孔、抽芯铆接、拉铆、无铆、锁铆等工艺应用到各项主营业务中,并不断进行研究开发,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断积累应用经验,提升连接类技术的安全性、稳定性,满足轻量材料连接的特殊工艺要求,提升生产线的自动化、柔性化、智能化水平,从而持续提升公司各项业务的技术附加值,提升公司的经营绩效。

  

  2.1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近年来,我国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应用下游领域不断扩展,广度和深度均有较大提升,由以往主要应用于汽车行业逐步扩展,汽车零部件、3C、机械、物流等领域的机器人自动化装备率呈明显上升趋势。公司抓住工业机器人应用领域不断扩展、自动化程度不断深化的行业发展趋势,业务领域除覆盖汽车行业外,同时扩展到汽车零部件、3C、机械、电梯、摩托车、船舶等行业,扩大了公司的业务规模, 为我国制造业的转型升级提供重要支撑。公司为各行业客户提供的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等智能装备,融合了自主研发的智能技术,包括自动化系统集成控制技术、机器人仿真离线应用技术、白车身柔性高速智能化总拼技术、白车身高速输送系统技术、在线视觉智能引导定位与监测技术等,助力提升各行业的智能制造水平。

  根据公司工业机器人下游应用的主要行业,具体可分为汽车焊装机器人生产线、电梯机器人生产线、精密电子柔性自动化装配生产线、摩托车、电动车轻量化焊接生产线。

  (1)汽车焊装机器人生产线

  汽车焊装机器人生产线是指利用机器人点焊、弧焊、激光焊等各种焊接手段将汽车零部件拼焊在一起的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主要由焊装线上的自动化传输设备、焊装夹具、焊接机器人及其他配套辅助设备等组成。汽车部件由自动化输送设备传输,由焊装夹具迅速准确定位,并由焊接机器人完成焊接作业。在整车厂的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四大工艺流程中,焊装是自动化程度最高、应用工业机器人最多的环节之一。汽车焊装机器人生产线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地板焊装生产线、侧围焊装生产线、门盖焊装生产线、白车身柔性总拼焊装生产线等。

  

  图:公司建造的国内首条柔性智能自动化车身门盖装调线

  

  图:公司建造的国内首条柔性智能自动化车身门盖装调线

  

  图:公司建造的地板焊装生产线

  

  图:公司建造的侧围焊装生产线(左侧图)

  

  图:公司建造的门盖焊装生产线

  

  图:公司建造的总拼焊装生产线(局部)

  (2)电梯机器人生产线

  公司掌握了电梯生产过程中的自动传送及定位、自动铆接、自动上料、自动抓取工件、自动检测工件规格位置、纸皮自动上料包装等关键技术,从钣金到产品的包装,使得整个电梯的层板生产工艺实现无人化,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具体来看,根据电梯工件的生产工艺特点,公司研发了抽芯铆接、拉铆、无铆、锁铆等相关的铆接新工艺,并对客户现有工艺进行了优化,将全自动涂胶系统应用于电梯生产,实现了涂胶的自动化;采用了模块化设计,如喷漆组件、打螺丝组件、弧焊组件、点焊组件等,客户可以根据不同的工艺要求选取相应的技术模块,具有良好的开放性,可根据具体需求进行组合来构建不同的电梯生产系统。公司是较早在电梯行业内用机器人改造提升传统生产线的企业之一,体现了公司的整体方案解决能力和持续技术开发创新的实力。

  

  图:公司建造的电梯生产线

  (3)精密电子柔性自动化装配生产线

  随着我国总体消费水平及电子制造业规模不断提升,我国电子产品市场规模已稳居世界第一,消费电子产品已成为居民生活的必需品,相应地形成了对锂电池的强劲需求。消费电子行业对生产线的重复精度、传输效率、稳定性、可靠性等要求非常高,传统的普通输送线无法满足其需求。

  公司为客户设计建造的国际品牌手机电池精密装配机器人生产线,采用了自主研发的模块化柔性线体设计,综合了机器人自动化装配技术、机器视觉技术、动力学仿真技术、高速传输线技术、充放电检测技术等业内领先技术,具有通用性、柔性化、信息化、高精高速运行的特点,装配精度可达到微米级,最大限度提升了单位面积产能和效能,大幅提高了生产效率,将电池装配和生产的自动化提高到新水平。

  

  图:公司建造的手机电池装配生产线(局部)

  (4)摩托车、电动车轻量化焊接生产线

  机器人在摩托车、电动车生产线领域的应用,是将机器人焊接系统、焊接夹具、检具集成于一身,对车架、油箱、消音器进行总体焊接,运用全自动抛光打磨技术、 全自动机器人缝焊、自动火焰钎焊、低飞溅焊接技术,实现百分百全位置、全角度焊接,变形少,不需要进行人工校正,从而显著降低成本;焊接过程中能够做到焊 接技术参数信息的采集、反馈、优化。公司为某客户设计建造的生产线运用了公司设计的三轴大回转机构,配合机器人在摩托车、电动车车架焊接中应用,提升了焊接过程的稳定性、精度和焊接质量;此外,公司将重熔工艺运用于铝合金等高强度、轻量化材料焊接中,在行业内具有领先性。

  

  图:公司建造的摩托车焊装生产线

  2、机器人工作站

  机器人工作站指的是应用机器人系统集成技术,根据不同客户的实际情况、技术参数和工艺要求,将机器人本体、夹具、焊枪、机器人移动装置、变位装置、电气装置等集成为能够实现焊接、机械加工、搬运、码垛、装配、分拣等功能的机器人智能装备,广泛应用于企业各个生产环节,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增强企业整体竞争力。

  

  图:公司建造的搬运机器人工作站(局部)

  以焊接机器人工作站为例,一般由1-2台多关节型点焊、弧焊机器人、机器人移动装置(机器人龙门架、机器人地轨等)、工件变位装置(机器人变位机、转台等)、柔性高效、精确定位的夹具等组成,通过应用机器人系统集成技术、机器人焊接技术、机器人焊缝纠偏技术、机器人运动控制和离线编程技术等,实现对工件的自动化焊接,广泛应用于汽车、汽车零部件、3C、机械、电梯、摩托车等行业。

  

  图:公司建造的弧焊机器人工作站(局部)

  

  图:公司建造的机器人焊接工作站

  3、机器人配件销售

  公司基于在机器人与智能装备领域的技术积累,向客户销售各型号焊机及其配套装置,并提供相关的编程、调试和技术支持服务。公司在工业机器人行业应用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不断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一直以来注重技术服务、技术维护、技术支持,通过为客户提供高水平的专业技术服务,将自身的技术实力和技术积累转化为企业效益,提升品牌形象。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机器人系统集成与智能制造领域的研发、设计、制造、应用、销售和服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成套智能化、柔性化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自成立以来未发生重大变化。

  1、销售模式、定价模式、销售价格、客户定位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业务:公司采取“以销定产”和“订单式生产”的业务模式。公司通过参与客户招标或商务谈判的方式获取订单,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或技术协议;然后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个性化定制,通过技术和工艺开发,利用模拟仿真、离线编程等手段,设计整体方案,并提供安装、调试以及售后等一系列服务。公司主要客户的规模较大,回款稳定性较强,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低。公司自动化生产线的主要客户为大型汽车制造商和其他行业大型厂商,具有定制化程度高、单个合同金额较大、生产周期较长的特点。该类业务一般需要参与客户的招投标或商务谈判,合同定价主要依据所需要的各类原材料和购入品、设计及安装调试所需人工费用和其他费用等预估成本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的复杂程度、一定的利润水平等因素进行定价。

  机器人工作站业务: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和“订单式生产”的业务模式。在获得客户订单后,签订业务合同或技术协议,根据客户的技术要求、工艺标准进行开发、加工、安装、调试后,向客户发货,客户根据技术和工艺要求进行验收。公司机器人工作站业务主要客户包括汽车零部件生产商、机械加工企业等,定价模式为在预估各类原材料和购入品、人工费等成本的基础上加上一定的利润水平综合确定。

  机器人配件销售业务:对于焊机、焊枪、其他工业机器人零部件等标准化类产品,公司根据下游客户的需求与之签订合同,根据订单向上游供应商采购,然后向客户交货。公司机器人配件销售业务的下游客户覆盖范围广,客户数量多、合同金额小,公司主要根据材料采购成本加成定价。

  2、采购模式

  公司自动化生产线和机器人工作站业务的采购分为标准品物料采购和非标制造物料采购,公司机器人配件业务的采购均为标准品。标准品的采购由需求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单向采购部提出采购申请,经审批后按照公司流程进行采购;非标制造物料的采购采取“以产定购”的模式,分为自行加工和直接从外部供应商采购两种形式。自行加工所需原材料由生产制造部门据项目图纸报采购部采购;外部采购的非标制造物料一般由生产制造部门向外部供应商提供图纸要求,并由供应商负责自行采购原材料,公司根据图纸要求进行检验和验收。采购部负责询价和比价,经财务审批后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负责交货期的跟进。仓库按检验规范和项目图纸等对物料进行检验和验收,采购部门根据采购合同向财务提交付款申请进行财务结算。公司的采购价格一般为市场价格。

  3、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矩阵式的生产管理模式,相关部门进行协同作业。所有重大合同订单由项目经理主管,作为整个合同的管理者,项目经理负责对机械设计、电气设计、制造、安装、质量、采购等部门的技术与进度进行管理与协调;同时各部门对所属专业人员进行管理与协调。

  因自动化生产线属于客户根据自身业务特点、技术路线、资源禀赋等定制的非标准资产,具备特有的技术要求和技术规范、工艺特点和工艺参数,不同客户间差异显著。因此,公司与客户在项目执行各个环节均需针对技术和工艺细节进行充分沟通论证,从而将客户的需求具体落地和实现。项目过程通常包括设计、生产、调试、预验收、现场交付到终验收。

  

  (下转D2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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