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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A股股票代码:601187)

  二○二一年四月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3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12人,檀庄龙董事因其他重要公务行程冲突未能出席会议,委托吴世群董事长代为出席并表决。其中有两名董事尚需待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后履职,故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董事为11名。

  1.4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董事会建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1.80元(含税)。

  上述预案尚待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及服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外汇同业拆借、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注:1、非经常性损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计算。

  2、在数据的变动比较上,若上期为负数或零,则同比变动比例以“不适用”表示,下同。

  3.2 近3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注:1、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证监会公告[2010]2号)规定计算。公司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加权平均净资产”扣除了永续债。

  2、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按扣除永续债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权益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计算。

  3、 资本充足率指标根据中国银保监会2012年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计算。

  3.3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3.5 补充财务指标

  注:1、流动性风险指标根据中国银保监会2018年发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规定计算。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公司紧扣“审慎经营,稳健发展”的经营理念,深耕普惠金融业务,打造小微金融特色,不断延伸金融服务触角,提升服务实体质效,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全行高质量发展再攀新台阶。

  (1)经营规模持续增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2,851.5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5.51%;本外币各项存款总额1,542.3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3.78%;本外币各项贷款总额1,406.4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0.02%。

  (2)盈利水平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56亿元,同比增长23.2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3亿元,同比增长6.53%;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75元,同比增长4.17%。

  (3)资产质量稳中向好。截至报告期末,不良贷款率0.98%,较上年末下降0.20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368.03%,较上年末上升93.45个百分点。

  2. 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健康发展,经营业绩保持平稳增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5.56亿元,同比增加10.46亿元,增长23.2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3亿元,同比增加1.12亿元,增长6.53%。下表列出2020年度公司主要损益项目变化: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3. 资产负债表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2,851.5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5.51%;负债总额2,654.7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4.78%;股东权益196.7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6.34%,规模实现均衡稳健增长。主要资产负债情况见下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报告期其他资产包括:衍生金融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等。

  2、 报告期其他负债包括:衍生金融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预计负债等。

  4. 现金流量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119亿元,主要是发放贷款及垫款增加导致现金流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60.64亿元,主要为收回投资及取得投资收益产生的现金流入;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108.97亿元,主要是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及发行债券产生的现金流入。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5. 比较式会计报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以上项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6.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7.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7月,财政部修订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采用该准则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相关影响详见“财务报告”中的“财务报表附注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9.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1-013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年度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厦门以现场方式召开,由吴世群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3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12人,檀庄龙董事因其他重要公务行程冲突未能出席会议,委托吴世群董事长代为出席并表决。其中戴亦一先生、陈欣先生尚需待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后履职,故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董事为11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 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集团工作情况及2021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当年度净利润扣减以前年度亏损后余额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即1.75亿元。

  2、提取一般准备: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的规定,按公司2020年风险资产期末余额1.5%差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4.42亿。

  3、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合计4.75亿元,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含税)。

  4、经上述分配后,未分配利润:42.74亿元,结转下年度。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表决结果: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向公司股东大会报告。

  十、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向公司股东大会报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行领导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吴世群董事、洪主民董事因关联关系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资本债券发行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集团层面全面风险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六、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七、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授权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八、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机构洗钱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九、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业务连续性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向公司股东大会报告。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估值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报金融资产减值模型调整关键参数方案及2021年度减值模型优化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四、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市担保及其关联担保公司向公司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檀庄龙董事因关联关系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十五、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表决结果: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十六、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并表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七、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1-014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年度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厦门以现场方式召开,由张永欢监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亲自出席监事5人,陈铁铭监事因其他重要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吴泉水监事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集团工作情况及2021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等因素,同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向股东大会报告。

  九、 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向股东大会报告。

  十、 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及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向股东大会报告。

  十一、 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行领导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联监事张永欢回避表决。

  十二、 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集团层面全面风险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四、 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以及在内部控制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十五、 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六、 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机构洗钱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七、 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业务连续性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八、 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九、 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向股东大会报告。

  二十、 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十一、 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并表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二、 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1-017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要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规定,本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本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本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对于经营租赁租入资产,承租人需先识别租赁,对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求的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经营租入资产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本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进行折旧并确认折旧费用,同时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相应的,财务报告披露要求同步修订。其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未有重大变化。

  根据财政部及衔接规定相关要求,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一季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据。上述新租赁准则实施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 日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1-016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成立于1992年9月,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0年末,拥有合伙人18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582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72人。

  安永华明2019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43.7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06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17.53亿元)。2019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94家,收费总额4.82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安永华明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警示函,涉及从业人员13人。前述警示函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昌华女士。

  昌华女士,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及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将于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严盛炜先生。

  严盛炜先生,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7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3)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力卓女士。

  张力卓女士,于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8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无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年度审计费用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拟就2021年度审计项目向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的费用预计为人民币303万元(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70万元,半年度审阅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3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增长超过20%,审计费用增加主要受新增中期审阅服务范围及公司业务发展因素影响。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认为:安永华明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在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告,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关于聘请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认为:安永华明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安永华明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用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A股股票代码:601187)

  二○二一年四月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3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12人,檀庄龙董事因其他重要公务行程冲突未能出席会议,委托吴世群董事长代为出席并表决。其中有两名董事尚需待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后履职,故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董事为11名。

  1.3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吴世群,行长、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吴昕颢及财会机构负责人杜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3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于2021年1月4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最高法民终190、191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合同纠纷案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了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的上诉,维持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相关信息请查阅公司2021年1月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编号:2021-001)。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宁波银行已履行前述判决项下付款义务,本公司相关债权已实现。

  (2)2021年1月7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吴世群、檀庄龙、洪主民、吴昕颢、毛建忠、周永伟、庄赛春、汤琼兰、宁向东(独立董事)、戴亦一(独立董事)、谢德仁(独立董事)、聂秀峰(独立董事)、陈欣(独立董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选举陈铁铭、吴泉水、袁东(外部监事)、方燕玲(外部监事)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第六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张永欢、朱聿聿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同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吴世群为董事长,聘任吴昕颢为行长;聘任李朝晖、刘永斌、庄海波为副行长;聘任陈蓉蓉为副行长兼董事会秘书;聘任郑承满为副行长兼首席信息官;聘任谢彤华为副行长兼首席风险官;聘任黄俊猛、周迪祥为行长助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永欢为监事长。目前戴亦一、陈欣的任职资格尚需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1 -015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综合考虑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和持续满足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等多方面因素,保障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拟将结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以提升公司风险抵御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推进公司战略转型,助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的2020年度会计报表,2020年度公司实现的税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8.23亿元,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37.81亿元,扣除2019年度普通股股利2.38亿元后,本期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3.66亿元。经董事会决议,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当年度净利润扣减以前年度亏损后余额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即1.75亿元。

  2、提取一般准备: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的规定,按公司2020年风险资产期末余额1.5%差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4.42亿元。

  3、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以公司普通股总股本2,639,127,888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5,043,019.8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6.06%。

  4、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8.23亿元,公司拟分配的普通股现金红利总额为475,043,019.84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如下:

  一是顺应资本监管趋严的趋势要求,进一步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二是公司正在加快推进转型发展,适当留存利润以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有利于加快战略转型,推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三是有利于持续提升价值创造能力,为投资者提供更好更合理的长期回报。

  公司利润分配执行后,结余未分配利润42.74亿元主要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以提升公司风险抵御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推进公司战略转型,助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银行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等因素,同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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