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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接D235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397,268,615元。主要从事以自有资金对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以及其他项目进行投资:新材料、新能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铜箔和铜箔工业设备及锂离子电池材料生产、销售(易燃易爆及有毒化学危险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诺德股份总资产801,627.77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41,215.19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538.54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57.43%。

  截至2021年3月31日,诺德股份总资产817,933.99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48,078.99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6,539.58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57.44%。

  2、青海电子材料产业有限公司(简称“青海电子”)为公司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人民币2,657,541,914元,是公司的铜箔生产基地之一。经营范围:从事开发、研制、生产、销售电解铜箔专用设备、各种电解铜箔产品,LED 节能照明产品、履铜板、线路板、电子材料、数位及模拟电子终端产品;铜的加 工、进出口贸易(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青海电子总资产649,850.3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78,768.61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243,505.75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39.48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57.10%。

  截至2021年3月31日,青海电子总资产763,328.7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324,919.06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100,932.75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7,894.06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57.43%。

  3、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惠州电子”)为公司的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人民币4亿元,是公司的铜箔生产基地之一。经营范围:专业生产销售不同规格的各种电解铜箔产品,成套铜箔工业生产的专用设备和成套技术的研制(不含电镀/铸造工序)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惠州电子总资产87,527.2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41,866.98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42,886.87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173.96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52.17%。

  截至2021年3月31日,惠州电子总资产76,466.4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43,588.90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16,151.82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681.53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43.00%。

  4、深圳百嘉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简称“百嘉达”)为公司的子公司, 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是公司统购统销的重要贸易平台。经营范围: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新能源产业投资、新能源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金属材料(含稀贵金属)的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百嘉达总资产192,350.5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50,853.95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232,471.09万元人民币,净利润479.55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73.56%。

  截至2021年3月31日,百嘉达总资243,120.1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51,371.67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93,497.05万元人民币,净利润406.86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78.87%。

  5、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青海诺德”)为公司的子公司,成立于2015年,实收资本158,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解铜箔专用设备、电解铜箔产品、LED 节能照明产品、覆铜板、线路板、电子材料;金属材料的加工和销售;经营国家禁止和指定公司经营以外的进出口商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青海诺德总资产198,722.7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122,677.93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57,582.57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136.54万元人民币(经审计), 资产负债率38.27%。

  截至2021年3月31日,青海诺德总资产249,620.9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163,803.70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21,629.4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083.97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率34.38%。

  6、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简称“江苏联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2,590.03万美元。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电子专用材料(铜面基板),新型电子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材料);销售自产产品。从事玻璃布、电子材料制造设备、线路板、铜金属及铝金属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苏联鑫总资产35,369.7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14,848.77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37,450.0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774.93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58.02%。

  截至2021年3月31日,江苏联鑫总资产39,220.5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6,171.93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14,554.8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323.16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58.77%。

  7、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湖州上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电缆母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电缆附件的辐射加工(辐射加工具体内容详见《辐射安全许可证》)。电线电缆、电缆母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电缆附件的制造、加工、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湖州上辐总资产14,076.9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6,920.23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15,355.9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71.30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50.84%。

  截至2021年3月31日,湖州上辐总资产14,861.8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6,830.93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3,062.67万元人民币,净利润-89.29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54.04%。

  8、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长春中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高分子材料冷缩、热缩产品、高压电缆附件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安装及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能源产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金属材料、电线电缆、绝缘制品、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机电设备、机床设备、建筑材料、工业密封件、液压气动元件、石油天然气物资(油管、套管、钢材、井下配件)、石油天然气专用设备、油田化学化 工产品(钻井注剂、井下注剂、采油注剂、聚丙烯 PP、甘油、乳胶、硬脂酸、EVA材料)的经销。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长春中科总资产10,108.14万元人民币, 净资产           8,390.8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5,252.43万元人民币,净利润668.51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16.99%。

  截至2021年3月31日,长春中科总资产9,843.99万元人民币, 净资产    8,338.92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800.72万元人民币,净利润-51.88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15.2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发生实际担保情况时,公司将按规定履行进一步的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的相关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或公司本身,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各被担保方的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公司2021年度担保预计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2021年度经营及投资并购需求,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超出股权比例的担保,将解决其资金需求,有利于其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有利于维护公司投资利益,担保风险较小。本次对其担保行为将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次担保额度的相关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或公司本身,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经核查,各被担保方的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2021年度担保预计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2021年度经营及投资并购需求,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担保额度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27.30亿元人民币。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22.14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64.89%。其中,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22.14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64.89%,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7.4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0110                              公司简称:诺德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85,384.12元(合并)。2020年12月末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96,413,979.02 元。考虑公司2021年度经营资金需求,董事会提议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2020年度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电池生产制造;同时,公司报告期内还从事电线电缆及附件业务与物资贸易等业务。报告期内,公司聚焦锂电铜箔主业,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主要电解铜箔产品包括4-6微米极薄锂电铜箔、8-10微米超薄锂电铜箔、9-70微米高性能电子电路铜箔、105-500微米超厚电解铜箔等。公司的主要产品及用途如下:

  

  (二)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用高档铜箔生产与销售及锂电池材料开发业务,以“集中化管控、专业化经营、精细化管理”为经营理念,即公司总部建立统购统销制度及集中采购、销售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管控和资源配置;所属企业开展产品生产、技术革新和成本控制,专注品质提升、技术创新和降本增效;公司总部及子公司加强管理提升,着力推行专业化经营和信息化管理,实现经营目标。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了全资子公司百嘉达,并对电解铜箔业务建立了统购统销制度。百嘉达作为公司的集中采购、销售管理平台,对公司电解铜箔业务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等统一采购。百嘉达在铜箔生产基地设驻当地采购部门,负责实施当地生产部门具体的采购。公司制定了健全的采购价格管理制度,采取协议定价采购、询价采购、公开市场采购等方式,选择性价比高的供应商。

  2、生产模式

  公司的铜箔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根据客户需求下达订单后连续性生产,公司的锂电铜箔的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包括电解液制备、生箔制造、表面处理、分切包装以及相关的检测控制等工序。

  3、销售模式

  公司设立了全资子公司百嘉达,并对电解铜箔业务建立了统购统销制度,由百嘉达作为公司的集中采购、销售管理平台,对于子公司生产的铜箔产品,由子公司销售给百嘉达,再由百嘉达对外销售,部分客户验厂后指定销售方的除外。公司的铜箔产品定价模式采取行业内通行的定价方法,即“铜价+加工费”的模式,公司会根据铜价的波动情况和市场供需情况对产品销售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三)行业情况说明

  铜箔是现代电子行业必不可少的基础材料,按生产工艺的不同分为压延铜箔和电解铜箔两类。根据应用领域及产品规格不同,电解铜箔可分为锂电铜箔、电子电路铜箔,其中:锂电铜箔主要应用于锂离子电池领域,如消费类锂电池、动力类锂电池及储能用锂电池等;电子电路铜箔根据其自身厚度和技术特性主要应用于不同类型的印制电路板(PCB)。

  随着锂离子电池的推广应用及下游产业的蓬勃发展,呈现出广阔的市场前景。自商业化以来,锂离子电池应用领域不断增加,已在便携式电器如手提电脑、摄像机、移动通讯中得到普遍应用,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应用规模也不断提升。

  根据IEA(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国际能源署)预测全球锂电池出货情况来看,可持续发展方案下的全球电动汽车份额在2030年将提升至13.4%。预计随着全球各国政策驱动、行业技术进步、配套设施改善以及市场认可度提高,新能源汽车销量将长期持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我国目前的锂离子电池发展形势与全球一致,主要应用领域从简易、低功率逐步向高技术含量、大功率方向发展,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因其优良的特性以及政策引导而成为目前发展较快快亦较受重视的发展方向之一,市场规模将逐步提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1.55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2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538.54 万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报告期内因会计准则变更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和净损益的影响,具体分析详见“第十一节 财

  务报告”之“十一、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16户,具体包括: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1户,减少1户,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十四、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2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程楚楚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程楚楚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程楚楚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755-88911333 0431-85161088

  传真:0431-85161071

  邮箱:IR@ndgf.net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咀路绿景红树湾壹号16层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程楚楚简历

  程楚楚,女,199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共产党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职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18年加入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4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德股份”),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电子”),深圳百嘉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百嘉达”),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联鑫”)

  ●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75,5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人民币23.14亿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有无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公司担保情况概述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德股份”)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额度授信,期限1年。由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同时以公司持有的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5,000万股股权作为质押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公司拟向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青海电子、惠州电子、深圳百嘉达及控股股东邦民控股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敞口),期限1年。并由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深圳百嘉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本次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故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及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电子拟向兴业银行西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西宁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额度授信(敞口15,000万元),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同时以公司持有的青海电子2亿股股权作为质押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百嘉达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百嘉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同时,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申请7,000万元(敞口)人民币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拟向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向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申请5,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等值3,5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及质押物的基本情况介绍

  1、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397,268,615元。主要从事以自有资金对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以及其他项目进行投资:新材料、新能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铜箔和铜箔工业设备及锂离子电池材料生产、销售(易燃易爆及有毒化学危险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诺德股份总资产801,627.77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41,215.19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538.54万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57.43%。

  截至2021年3月31日,诺德股份总资产817,933.99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48,078.99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6,539.58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57.44% 。

  2、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子公司, 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人民币2,657,541,914元,是公司的铜箔生产基地之一。经营范围:从事开发、研制、生产、销售电解铜箔专用设备、各种电解铜箔产品,LED 节能照明产品、履铜板、线路板、电子材料、数位及模拟电子终端产品;铜的加 工、进出口贸易(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青海电子总资产649,850.3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278,768.61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243,505.75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39.48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57.10%。

  截至2021年3月31日,青海电子总资产763,328.7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324,919.06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100,932.75万元人民币,净利润7,894.06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57.43%。

  3、深圳百嘉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子公司, 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是公司统购统销的重要贸易平台。经营范围: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新能源产业投资、新能源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金属材料(含稀贵金属)的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深圳百嘉达总资产192,350.5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50,853.95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232,471.09万元人民币,净利润479.55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73.56%。

  截至2021年3月31日,深圳百嘉达总资产243,120.1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51,371.67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93,497.05万元人民币,净利润406.86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78.87%。

  4、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2,590.03万美元。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电子专用材料(铜面基板),新型电子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材料);销售自产产品。从事玻璃布、电子材料制造设备、线路板、铜金属及铝金属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苏联鑫总资产35,369.7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14,848.77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37,450.0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774.93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58.02%。

  截至2021年3月31日,江苏联鑫总资产39,220.5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16,171.93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14,554.8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323.16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58.77%。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事项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次会议暨2020年度董事会,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融资提供担保不存在较大风险。

  

  五、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75,5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23.14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67.82%。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23.14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67.82%,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7.4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6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有色金属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有色金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开设期货交易专项账户并交纳保证金,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期货领导小组和套期保值管理办公室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情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对冲原材料大幅波动风险。锁定经营利润,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对相关项目涉及的有色金属铜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期货套期保值的开展方式

  1、期货品种:铜

  2、投入资金规模:采销及生产业务开展保值总持仓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总套期保值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的有色金属套期保值业务。

  3、实施主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4、实施期限:以上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风险分析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交易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规避产品 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在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公司可能无法实现在材料锁定 价格或其下方买入套保合约;

  2、操作风险:有色金属套期保值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有色金属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1、 明确有色金属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原则: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以保值为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制度建设:公司已建立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在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工具开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慎重选择从事有色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期货经纪公司或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有色金属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专人负责:期货业务领导小组下设期货交易部,期货管理部。期货交易部设交易员岗位。期货管理部设核算及风险控制岗位、资金及财务专员岗位。各岗位人员有效分离,不得交叉或越权行使职责,确保相互监督制约。

  五、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有色金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可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已审议通过《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管理措施。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有色金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7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沙咀路8号绿景红树湾壹号A座16层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9日

  至2021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董事会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7-1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2、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2021年5月15日-2021年5月18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的9时至16时。

  3、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沙咀路8号绿景红树湾壹号A座16层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咀路8号绿景红树湾壹号A座16层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431-85161088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听取《公司2020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8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共计收到政府补助2,910,879.88元(未经审计),全部与收益相关。上述补助明细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的类型。上述以“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910,879.88元,对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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