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238版)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新租赁准则,具体科目无调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新租赁准则,但对具体科目无调整。
4.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4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81 股票简称:永冠新材 编号:2021-031
转债代码:113612 转债简称:永冠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全国生产基地布局、智能仓库、自动化车间建设等在建项目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18.98%。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28,391,973.58元,扣除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2,839,197.36元,以及报告期内因实施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发放的现金红利24,988,740.60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384,085,993.84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4,650,029.4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6,591,60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318,320.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8.9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0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5,501,135.23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74,650,029.46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3,318,320.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营业务为各类胶带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处行业为胶粘剂和胶粘带行业,属于精细化工产业分支。该行业拥有市场容量大、产品应用领域广泛、技术含量高、下游行业细分多、市场竞争激烈等特点。公司经过多年的积累,已经在核心技术、产品品质、产业链等方面形成了一定优势,未来公司将持续不断优化提升产品结构、智能化改造车间以保持行业领先水平,因此需保持较大的投入。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经过多年的技术沉淀和客户积累,公司目前已经成为具备丰富产品种类、全产业链供应能力的领先胶粘材料制造企业。未来公司仍将深耕现有主营业务,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开拓汽车线束胶带等工业用胶带、医用胶带以及环保型胶带等高附加值、高端胶带的竞争实力,不断提升公司国内市场份额,巩固公司行业领先地位。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在制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充分考虑了目前的实际情况和行业发展情况。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14,078,217.26元,同比增长12.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5,501,135.23元,同比增长18.3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985,455.90万元,同比减少18.6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5,180,894.16元,同比增长7.22%。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保障公司长久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结合行业特点及公司自身发展对资金需求较大的情况,公司拟将留存未分配利润优先用于支持公司发展。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全国生产基地布局、智能仓库、自动化车间建设等在建项目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故2020年度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率为18.98%。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继续用于公司业务发展、项目建设及研发投入,以保障公司未来业务规划顺利推进,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产品研发及市场拓展,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同时,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继续投入公司经营能相应减少借款,节约财务成本,保障现金流安全,有利于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保持一致,一方面能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另一方面可以兼顾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681 股票简称:永冠新材 编号:2021-033
转债代码:113612 转债简称:永冠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理财产品等。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冠新材”)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0.5亿元人民币的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1、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7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64.790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1,647.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995.18万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3月20日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19]053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2)。
(三)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0.5亿元人民币的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投资风险,投资产品仅限于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且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及子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及子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交易对方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均为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口径。
2、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98,205.93万元,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5.09%。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公司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安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0.5亿元人民币的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兴业证券同意永冠新材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六、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1)最近一年净资产指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最近一年净利润指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1)最近一年净资产指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最近一年净利润指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681 股票简称:永冠新材 编号:2021-034
转债代码:113612 转债简称:永冠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永冠”)、永冠新材料科技(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永冠”)、江西永冠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胶粘制品”)、越南Adhes包装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永冠”)。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8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5,545.24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及2021年度资金需求,实现高效筹措资金,公司2021年度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8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主要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上限为18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内部调剂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相关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3月14日;
注册资本:13,2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毓成;
主要股东: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胶粘制品、胶带原纸、胶带纱布生产、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包装装潢印刷;第一、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及进出口业务;劳保用品生产及进出口业务;民用(非医用)口罩生产及进出口业务;熔喷布生产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经济开发区渊山岗工业园;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00,138.86万元,净资产57,134.52万元;负债总额143,004.3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26,491.44万元,短期银行借款24,126.29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195,344.64万元,净利润4,059.4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永冠新材料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2月24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吕新民;
主要股东: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市临沐县郑山街道兴业街888号;
经营范围:在新材料科技领域内从事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包装材料、薄膜制品,胶粘制品及其原辅材料、包装装潢印刷(限分支经营),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30,240.35万元,净资产29,963.11万元;负债总额277.2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77.24万元,短期银行借款0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6.8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江西永冠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6月16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毓成;
主要股东: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胶粘制品、胶带原纸、胶带纱布生产、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包装装潢印刷。【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注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渊山岗工业园杭州路19号;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709.61万元,净资产1,994.43万元;负债总额715.1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715.18万元,短期银行借款0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5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越南ADHES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7月31日;
注册资本:80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新民;
主要股东: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2.5%;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7.5%
经营范围:生产胶带、包装袋和装饰印刷,经营出口本公司的产品及根据企业生产需求进行机器、零配件、原材料进口。经营胶带产品、日用品、包装产品,化学产品和原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纺织品和包装材料。
注册地址:越南海防市海安郡第二东海坊厅武经济区DEEPC2B工业区第CNIK地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5,310.63万元,净资产4,833.58万元;负债总额477.0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477.05万元,短期银行借款0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205.58万元,净利润-325.2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关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债务担保等担保事项。各项银行贷款及债务担保均为日常经营所需,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为本次对外担保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公司及子公司间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与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无对公司及子公司以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72,284.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6.43%。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681 股票简称:永冠新材 编号:2021-035
转债代码:113612 转债简称:永冠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1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目的及必要性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为有效降低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和原材料。
二、拟投资资金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的经营预测和实际需求情况,按照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计算,公司拟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和原材料的套期保值业务, 套期保值业务合约价值的余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超出范围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政策风险: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四、风险控制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有《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的额度审批权限、品种、管理流程、风险把控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该制度履行计划安排、金额审批、指令下达等行为,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2、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头寸。
3、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1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1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够稳定公司经营利润,规避大宗商品原料价格变化带来的经营风险,维护投资者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立场,就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公司为稳定公司经营利润,规避大宗商品原料价格变化带来的价格风险,维护投资者利益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681 股票简称:永冠新材 编号:2021-036
转债代码:113612 转债简称:永冠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远期结售汇等
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1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交易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超出范围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目的
鉴于目前全球经济形势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人民币将会持续震荡,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及期权类产品外汇成本锁定功能,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二、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的品种
公司根据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情况,在金融机构办理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期权、利率互换等。
三、预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情况
1、交易金额:公司预计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授权期间:自公司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授权董事长负责签署上述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和业务期限内负责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四、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会造成金融衍生工具较大的公允价值波动。若汇率走势偏离公司锁定价格波动,存在造成汇兑损失增加的风险。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3、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防控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将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并根据汇率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
2、为防止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度,同时尽可能采用信用证的方式与客户进行货款结算,以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3、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进出口业务支出和收入,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预测量。
六、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通过开展适当的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一定程度上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时能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鉴于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开展具有一定的风险,对公司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履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2021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交易余额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2021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能够稳定公司经营利润,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维护投资者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是公司为稳定公司经营利润,以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维护投资者利益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681 股票简称:永冠新材 编号:2021-039
转债代码:113612 股票简称:永冠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医疗器械的生产及进出口业务。目前相关场地尚处于改建阶段,未开展相关产品的生产及销售,预计相关业务开展后,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一、审议程序情况
2021年4月26日,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生产需要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对《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工商变更、备案等事宜。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基本情况
变更前:“在新材料科技领域内从事技术研发,生产胶带,包装装潢印刷(限分支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销售橡胶制品、粘胶制品、日用百货、纸制品、胶带原纸,离型纸,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纺织品、离型膜、包装材料,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变更后:“在新材料科技领域内从事技术研发,生产胶带,医疗器械,包装装潢印刷(限分支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销售橡胶制品、粘胶制品、日用百货、纸制品、胶带原纸,离型纸,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纺织品、离型膜、包装材料,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公司经营范围最终结果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二)修改《公司章程》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生产需要,公司对原经营范围做相应调整,并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经营范围条款进行相应的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章程》。
二、风险提示
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医疗器械的生产及进出口业务。目前相关场地尚处于改建阶段,未开展相关产品的生产及销售,预计相关业务开展后,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0
转债代码:113612 转债简称:永冠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8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8日
至2021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非表决事项:听取《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 特别决议议案:8、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5月18日上午9:30-13:30
(二)会议登记地点: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手续:本公司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加盖公章)、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上海收到的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工业园区康工路15号
联系人:杨德波
联系电话:021-59830677
联系传真:021-59832200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81 股票简称:永冠新材 编号:2021-041
转债代码:113612 转债简称:永冠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化工(2020年修订)》的要求,现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均不含税):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五、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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