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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03121                                                   公司简称:华培动力

  

  一、 重要提示

  2.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2.3 公司负责人吴怀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怀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058万元,同比增长88.33%,其中,因无锡盛迈克首次纳入利润表的合并范围,实现一季度营业收入1,622.62万元,贡献了7.04%的增长率。本报告期实现净利润2578.89万元,同比增长97.29%。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及基本每股收益都实现同比小幅回升。

  报告期内毛利率因材料采购成本及制造费用的上升同比略有下滑,但相较于2020年第四季度,尤其自春节后,公司的毛利率因质量问题导致的下降呈现逐步改善的趋势:(1)材料成本方面,公司主要的采购原材料为镍、钴和铬,报告期内镍价的持续上升较大幅度增加了原材料成本;(2)制造费用方面,质量问题正在持续改善中,公司通过成立质量改善行动小组,针对成品率低较为突出的工序,开展专项研究和成本管控工作。随着武汉工厂订单量迅速上涨,尤其是新项目爬坡数量较多(占一季度收入59.67%),公司预计将逐步实现固定资产产能利用率的提升,通过提升生产运营管理效率,逐季度不断提升公司的毛利率水平。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4,104.52万元,下降86.83%,主要是因为今年一季度相较于去年,疫情因素基本消除,营业收入实现了较大幅度提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3,686.26万元。同时武汉工厂产能需求快速提升,也带来因购买商品、按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5,212.41万元。春节期间为影响国家防疫号召员工就地过年、同时满足订单交付增长的春节加班费用,基于订单的增长公司相应增加了生产人员,也带来了工资总额的上升。本期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长1,704.40万元。本期收到的税费返还比上年同期减少477.16万元。营业收入增长带来本期税费支出增长346.3万,同时本期收到的税费返还比上年同期减少477.16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上海磊佳投资管理合伙企(有限合伙)于2020年1月更名为闽侯磊佳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1-031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并进行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额度金额及期限: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金额不超过68,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 本次对外担保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煦贸易”、“子公司”)。

  ● 本次对外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预计为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6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524.9万元人民币。

  ● 本次对外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银行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68,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票据、保函、流动资金贷款、结算前风险等。上述综合授信期限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的具体情况如下:

  

  备注1:2019年11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延长担保期限的议案》,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华培芮培工业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芮培工业”)的1,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总额1,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该担保期限自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两年。

  本次授信额度68,000万元不含芮培工业的授信额度,本次担保金额68,000万元不含为芮培工业提供的1,000万元担保。

  备注2:如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公司合计授信总额为69,000万元,合计对外担保总额为69,000万元。

  二、 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需求,确保生产经营及业务的正常进行,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2021年度本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8,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下同)的担保,并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1年度担保预计总额

  2021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68,000万元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0.77%。。

  (二)担保期限

  上述担保计划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有关担保计划项下具体担保业务审批的授权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公司本部及子公司在本次担保计划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业务进行审批;董事会授权财务部门具体负责办理和跟进。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华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环龙路65弄1号三层、四层

  法定代表人:李燕

  注册资本:5,000 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3年 04 月 15 日

  营业期限:2013年 04月 15 日至 2033年04月14日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投资咨询,汽摩配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检测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石油制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纺织品、仪器仪表、服装、办公用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煦贸易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华煦贸易财务报表指标情况如下:

  

  注:华煦贸易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主要是因为:华煦贸易是一家对接终端客户的贸易公司,其主要资产为外部客户的应收账款,当前大部分客户的账期为90天左右,截至2020年底应收账款的余额为17,322.56万元。其主要债务为应付华培动力的货款和银行短期借款。华煦贸易的注册资本仅为5,000万元,截至2020年底净资产5,737.71万元。因华煦贸易的净资产远低于客户的应收账款,从而资产负债率较高。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逾期担保,不存在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或有负债,不存在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诉讼事项。

  四、 预计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具体担保协议待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进行签署。预计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主要介绍担保的方式、类型、期限、金额

  1、 担保金额:6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

  2、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 担保用途:为被担保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票据、保函等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4、担保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特殊担保事项:不涉及以资产等标的提供担保

  在不超过上述各项担保金额范围和担保期限,不改变担保方式、担保用途等实质条件的情况下,公司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财务部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与金融机构签订担保协议。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

  五、 董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及保荐机构意见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融资需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进行担保的议案》,批准相关授信及担保计划事项。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公司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基于上述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此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7,024.9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4.16%。除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无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

  七、 其他说明

  本次预计为子公司担保不超过68,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0.77%。本次对外担保预计中涉及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的担保,仅指为华煦贸易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1-035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218号2楼大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全荣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二、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考虑了公司现金流状况、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和股东的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1-036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培动力”)及子公司上海华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煦”)、上海华培芮培工业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培芮培”)、武汉华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华培”)、江苏华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培”)、上海华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材料”)、无锡盛迈克传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盛迈克”)于 2020年4月27日至2021年4月26日期间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各类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7,062,570.72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1.98%。

  具体如下:

  

  二、 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公司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 补助的确认和计量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到的上述7,062,570.72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根据与企业日常活动是否相关分别计入“其他收益”和“营业外收入”。影响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5,100,124.36元,影响2021年净利润1,962,446.36元。

  3、 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获得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知悉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依据文件和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1-027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218号2楼大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怀磊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八、 《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 《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 《关于公司2021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进行担保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进行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六、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1-032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背景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颁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2、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编制2021年1月1日以后的本公司财务报表。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租赁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意见

  2、董事会第二届十四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第二届十一次会议决议

  4、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1-033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额度不超过4亿人民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该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实施。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中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防止汇率出现较大波动而导致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品种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投资的品种为人民币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掉期和利率掉期)和货币互换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规模及授权期间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金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该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仅为满足生产经营出口业务之需要,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仅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且资金来源均应为自有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交易。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外汇衍生品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是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合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 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针对此项需加强财务部门对产品的理解和研究,降低操作风险的发生和法律风险出现。

  五、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2、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银行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已制定严格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 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6、公司内审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1-034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3938弄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9日

  至2021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218号3楼会议室

  (三)登记办法:

  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2、股东可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3、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上述登记资料应在2021年5月18日17:00前送达公司。

  六、 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218号3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31838505

  电子邮箱:board@sinotec.cn

  联系人:冯轲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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