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1-00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0965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是煤炭的生产、洗选加工、销售及发供电,矿山开发设计施工、矿用及电力器材生产经营等。
本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煤炭、电力热力、焦炭及化工产品等。煤炭产品主要是:焦煤、肥煤、瘦煤、贫瘦煤、气煤等。
公司煤炭销售的主要区域是东北、华北、南方地区的大型钢铁企业及发电企业。本公司所属矿区资源储量丰富,煤层赋存稳定,属近水平煤层,地质构造简单,并且煤种齐全:有焦煤、肥煤、瘦煤、贫瘦煤、气煤等,特别是在冶炼煤中,公司的冶炼精煤具有低灰分、低硫分、结焦性好等优点,属优质炼焦煤品种,是稀缺、保护性开采煤种。从规模优势和质量优势而言,公司的冶炼精煤在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力,在国内冶炼精煤供给方面具有重要地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17年8月11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出具了《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评定主体信用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2017年8月25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出具了《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评定主体信用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2018年6月20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出具了《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8)》,评定主体信用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2019年06月20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跟踪评级结果为: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项级别为AAA。
2020年06月18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20)》,跟踪评级结果为: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项级别为AAA。
2020年12月23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诚信国际关于确认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确认确认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7 西煤 01”的信用等级为 AA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从事固体矿产资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2020年,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紧抓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机遇期,全面落实山西焦煤集团公司“三个三年三步走”战略规划,一方面以精益化管理为抓手,聚焦煤炭主业,强化运营管控,固本培元、提质增效,深化改革变革;一方面树牢“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理念,优化产品,创新服务,不断打造核心竞争优势。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主要经济指标圆满完成,企业驶入高质发展的新航道。
董事会恪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各项制度,积极发挥核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定,团结一心、砥砺奋进,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公司迈入稳定健康发展的新阶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7.57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2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9.56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54%;每股收益0.4775元。
报告期内公司产、销情况表
一、革新理念,落实责任,安全环保形势平稳向好
坚守安全生产底线。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健全完善“三级管控”安全责任体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三个变化”管控,对重点单位开展蹲点解剖式会诊,提升“三基”工作水平;全年实现安全“零事故”目标。
坚持清洁绿色发展。公司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坚持清洁绿色发展理念,全年累计投入各类环保资金2.56亿元,未发生重大突发环保事件。马兰矿、水峪煤业和腾晖煤业分别获得国家级和省级“绿色矿山”荣誉称号。
二、聚焦主业,协同发展,企业发展动能持续发力
聚焦煤炭主业,先进产能建设取得突破。优化采掘衔接、系统设置、盘区布置、巷道设计、支护方式和劳动组织,减头减面、减人提效,提高全员工效;加强与华为公司战略合作,助力智能化矿井和智能化工作面建设,斜沟矿列入国家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名单,马兰矿同类型盾构机月开拓进尺全国第一。
精益化管理逐步落地,树立“以最小投入创造最大价值”的精益管理理念,试点推动精益化管理,构建成本管控模型,快速融入大数据中心和财务共享中心,成本管控初见成效,原煤完全成本、洗选加工费同比下降。
产业协同发展,京唐焦化列入河北省A级企业名录,享受秋冬季自行减排优惠政策,取得良好效益;煤气化二厂实现妥善退出;电力企业积极争取发电量,持续降低煤耗,电热产销规模同比增长;建材企业逐步释放产能,经济和社会效益开始显现。
三、提质增效,科学管控,企业效益质量稳步提升
严格资金管控,提高资金归集比例,强化全面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力。加快盘活资产,严控矿厂原材料库存,及时处置报废无效材料。加大清收清欠,应收账款较年初下降4.65亿元,降幅15.45%。扩大节税成果,疫情期间社保减免1.49亿元,积极争取税费优惠政策,取得节税效益6453万元。严把风险防控,开展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事项自查自纠专项工作。加强内部控制专项审计,未发现重大内控缺陷。
长协稳定运行。变革商业模式,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新营销理念,洞察客户潜在需求,合理配置运力资源,推行定制化生产和“菜单式”服务,有效促进长协履约。推进“精煤制胜”战略。原煤入洗量和精煤回收率快速提升,产品附加值明显提高。
四、深化改革,组织重构,现代化管理体系逐步完善
董事会换届,公司更名。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第八届董事会换届工作,上市公司正式更名为“山西焦煤”,标志着将焦煤股份打造成为集团层面资源整合的平台,煤炭资源整合和专业化重组的步伐加快。
组织重构,脱胎换骨。公司以“六定”改革为契机,重构管理组织,调整至18个部门机构。大力推进干部管理变革,经过公开竞聘、双向选择、团队组阁、组织任命等程序,选聘一批想干事、能干事的中层管理人员,建立形成职责清晰、精简高效、运行专业的现代化管理体制。
五、资本运作,全面提速,上市平台优势开始放大
资源整合成功开局。公司斥资67.22亿元收购汾西矿业持有的水峪煤业100%股权和霍州煤电持有的腾晖煤业51%股权,此举增加煤炭产能520万吨/年,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实现整体经营业绩的提升。本次交易是公司上市以来最大的一笔股权收购,成功实现新焦煤内部资源整合的开局。
公司债券申请获批。公司未雨绸缪,加大直接融资,提前申请获批30亿元公司债券,未来债券发行成本有望降低,减少财务费用。
证券创新业务成果丰硕。公司积极尝试开展一批风险可控、回报稳健的证券创新业务,均取得良好投资收益。
六、党建统领,深度融合,党建+工作成效不断彰显
加强政治建设。公司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强化上下“一盘棋”意识,引领焦煤股份融入建设新焦煤的大局,确保公司发展行稳致远。严肃各级干部党内政治生活,用严明的政治纪律保障良好政治生态,为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
推动深度融合。推动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党建“第一责任”领导和保障发展“第一要务”,创新“党建+安全、党建+生产、党建+经营管理、党建+成本管控、党建+技术创新”等工作模式,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于2020年1月1日之前的收入业务确认和计量与新收入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收入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注1: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二)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 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1—004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上午9:00在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一段1号山西焦煤集团三层百人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已于2021年4月12日以传真、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赵建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第三节、 第四节”部分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详见公告2020-013)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2020年年度股东会资料)。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告2021—007)
公司4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预案需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详见公告2021—008)
(七)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算情况》。(详见公告2021—008)
(《综合服务协议》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公司之间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九)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在山西焦煤集团财务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十)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第六项至第十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7名关联董事赵建泽、陈旭忠、马步才、李堂锁、胡文强、马凌云、孟奇回避表决,由公司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公司4名独立董事对第六项至第十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第六项、第七项和第十项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告2021—008、2021-009)
(十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告2021—010)
公司4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4名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听取。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股东未来三年(2021-2023)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4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运行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适用对象:公司董事。
2、适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3、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职务、岗位和工作绩效等进行考核并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职务薪酬。
在控股股东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为人民币5.6万元/年。
4、其他事项
(1)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薪酬年度一次性发放;
(2)上述薪酬方案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部分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4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运行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适用对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3、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行年度岗位绩效薪酬制度,岗位薪根据单位、部门和职级不同,以公司在岗职工人均工资为基数,确定岗位薪标准;绩效薪酬根据公司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综合考虑工作成果、贡献大小和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等确定,以岗位薪为基数,按岗位薪的4倍确定绩效标准。
4、其他事项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2)上述薪酬方案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部分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4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说明。
(十九)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90亿元。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票据贴现、保理、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相关利率参照当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
提请董事会并授权由经理层负责办理金融机构融资的有关事宜,包括签署、修改、补充融资等过程中发生的相关事项。
董事会授权经理层负责办理金融机构融资的有关事宜,包括签署、修改、补充融资等过程中发生的相关事项。
公司4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十)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详见公告2021—011)
公司4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十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水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河津腾晖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完成2020年度业绩承诺的议案》。(详见公告2021—012)
(二十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为山西临汾西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告2021—013)
公司4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向山西西山华通水泥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告2021—014)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7名关联董事赵建泽、陈旭忠、马步才、李堂锁、胡文强、马凌云、孟奇回避表决,由公司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公司4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1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一季度正文详见公告2021-015)
(二十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详见公告2021—016)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1—005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上午11:30时在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一段1号山西焦煤集团三层百人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2日以传真、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20年年度股东会资料)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算情况》。
第五项、第六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4名关联监事陈凯、黄浩、孟君、钟晓强回避表决,由公司3名非关联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内控自评报告审核后认为: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确立内部控制的目标,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科学,其内部稽核、内控体系完备有效,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股东未来三年(2021-2023)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运行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适用对象:公司监事。
2、适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3、薪酬标准
(1)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按照所担任职务、岗位和工作绩效等进行考核并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职务薪酬。
(2)在控股股东任职的监事
在控股股东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4、其他事项
(1)公司监事薪酬按月发放;
(2)上述薪酬方案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部分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对前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经营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对公司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班子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董事和经理成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关联交易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在遵守了“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等一般市场原则基础上,协商一致所达成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作出有关关联交易决策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1-3月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1-015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建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樊大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资产状况及增减因素
(1)应收账款325645万元,比年初189667万元,增加135978万元,增幅71.69%。主要是应收焦炭款、应收煤款、售电款比年初增加影响所致。
(2)预付款项33973万元,比年初24694万元,增加9279万元,增幅37.58%。主要是预付运输费及港杂费结算不均衡所致。
(3)其他应收款92798万元,比年初70503万元,增加22295万元,增幅31.62%。主要是报告期母公司与太原供电局电费结算跨月影响;控股电力子公司应收政府供热补贴款增加影响所致。
2、负债状况及增减因素
(1)合同负债92501万元,比年初134741万元,减少42240万元,减幅31.35%。主要是报告期预收煤款减少所致。
(2)应交税费88154万元,比年初66615万元,增加21539万元,增幅32.34%。主要是报告期销售收入增加影响税费增加所致。
(3)其他应付款364940万元,比年初557327万元,减少192387万元,减幅34.52%。主要是报告期支付同一控制下收购水峪煤业第二期股权价款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销售费用7405万元,比上年同期35072万元,减少27667万元,减幅78.89%。主要是报告期依据新收入准则要求调整至主营业务成本核算所致。
2、研发费用2022万元,比上年同期351万元,增加1671万元,增幅476.55%。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90966万元,比上年同期60908万元,增加30058万元,增幅49.35%。主要是报告期煤炭产品销量及价格同比增长;上年同一控制下股权收购,致使公司报告期盈利同比大幅增加。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1962万元,比上年同期178760万元,减少86798万元,减幅48.56%。主要是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影响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6292万元,比上年同期-47155万元,减少169137万元,减幅358.68%。主要是报告期支付同一控制下收购水峪煤业第二期股权价款影响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9706万元,比上年同期45841万元,增加103865万元,增幅226.58%。主要是报告期取得银行借款增加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1—014
关于向山西西山华通水泥有限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委托人”)拟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或“受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公司拟与财务公司和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西西山华通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山华通”或“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西山华通于2012年9月21日经山西省国资委批准成立,注册资本36851万元,其中我公司出资35745万元,占比97%。
为保障西山华通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拟通过财务公司向西山华通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0.9亿元,期限36个月,贷款利率在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4.75%基础上上浮10%为5.225%,手续费按0.01%(人民币0.9万元)财务公司一次性收取。
本次委托贷款,西山华通及相关股东需按规定提供担保。在审议通过的委托贷款额度内,根据资金使用进度分步实施。
2、财务公司属本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煤集团”)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5.5亿元,焦煤集团占80%,本公司占20%。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焦煤集团控制的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山西西山华通水泥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关联董事赵建泽、陈旭忠、马步才、李堂锁、胡文强、马凌云、孟奇回避表决。
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此项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西山华通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项关联交易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一段1号
法定代表人:赵建泽
注册资本:人民币106.23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731914164T
主营业务:煤炭开采、加工、销售,机械修造等。
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12日,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2,228,479,64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40%,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2、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 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一段8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41层
法定代表人: 刘广智
注册资本:人民币35.5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699102982U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15日,为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号为00441359。
截至 2021年3月31日,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总计289.50亿元,负债合计233.45亿元;营业总收入2.17亿元,利润总额 1.69亿元。
3、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属焦煤集团控股子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4、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西山华通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拟通过关联方财务公司给予西山华通委托贷款人民币0.9亿元,期限36个月。公司确定本项委托贷款的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4.75%上浮10%为5.225%,财务公司一次性收取0.01%(人民币0.9万元)手续费。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拟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以及《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贷款金额:人民币镹仟万元(小写:9000万元)。
贷款利息:贷款利率为同期央行贷款基准利率4.75%上浮10%,为5.225%。
贷款期限:本项委托贷款期限为36个月,自相关合同签订日起。
贷款偿还:借款人的还款计划与还款方式为到期归还。
委托贷款费用:受托人向委托人收取0.01%手续费。
担保情况:西山华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此项委托贷款借款人以其房屋、建筑物作为担保。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西山华通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占其总出资的97%。通过本交易,可以解决西山华通日常资金周转,保障该公司正常经营。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通过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各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此项委托贷款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截至2021年3月31日,焦煤集团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为231.23亿元;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分公司在财务公司人民币存款余额 15.34亿元,占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比例为6.63%,符合相关要求。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财务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4亿元人民币(含本次委托贷款)。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为保障西山华通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拟通过财务公司向西山华通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0.9亿元。本交易对交易各方是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对此表示认可。
经审阅拟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以及《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和涉及该项关联交易的相关材料,独立董事认为协议是本着公平、公正、兼顾各方利益、促进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而签订的。此项委托贷款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向山西西山华通水泥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3、拟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与《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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