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索菱 公告编号:2021-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于2021年4月8日出具《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亚会核字(2021)第01610029号),由于会计师事务所扫描版本错误导致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以及《2020年年度报告》涉及相关内容披露有误,公司对其进行了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更正前:
……
四、鉴证意见
如审计报告所述,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3,527,460,768.42元,期末余额1,349,011,073.00元;其他应付款期初余额2,580,645,321.43元,期末余额440,859,467.32元。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大幅减少的原因是公司在2020年度对以前年度财务造假资金转入、转出形成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进行冲抵。我们未获取债权人协议及法律意见书等依据。索菱股份本期对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761,874,855.63元。在审计过程中,我们获取的证据无法判断索菱股份将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进行冲抵以及就上述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和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的依据是充分、适当的。
索菱股份母公司单体报表本期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140,799,746.95元,公司计提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理由是公司如果破产重整成功,将会产生大额的债务重组收益。由于公司目前正处于破产预重整阶段,正式破产重整尚未经深圳中院批准,所以我们无法确定公司能否产生足够的利润来弥补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坏账损失及资产损失,以及公司本期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140,799,746.95元是否恰当。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索菱股份于2020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持保留意见。
更正后:
……
四、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索菱股份在2020年度对以前年度财务造假资金转入、转出形成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进行了冲抵,并对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761,874,855.63元。公司上述业务处理未能取得债权债务冲抵协议、法律意见书以及与预期信用损失估计相关的充足依据。上述事项相关处理反映出公司会计基础工作存在缺陷。
在索菱股份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我们就上述缺陷对索菱股份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出具了保留意见。
五、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除“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索菱股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2020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六、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索菱股份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我们同意本报告作为索菱股份2020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节、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1、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更正前:我们认为,索菱股份于2020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更正后:我们认为除“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索菱股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2020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说明
更正前:
……
四、鉴证意见
如审计报告所述,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3,527,460,768.42元,期末余额1,349,011,073.00元;其他应付款期初余额2,580,645,321.43元,期末余额440,859,467.32元。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大幅减少的原因是公司在2020年度对以前年度财务造假资金转入、转出形成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进行冲抵。我们未获取债权人协议及法律意见书等依据。索菱股份本期对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761,874,855.63元。在审计过程中,我们获取的证据无法判断索菱股份将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进行冲抵以及就上述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和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的依据是充分、适当的。
索菱股份母公司单体报表本期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140,799,746.95元,公司计提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理由是公司如果破产重整成功,将会产生大额的债务重组收益。由于公司目前正处于破产预重整阶段,正式破产重整尚未经深圳中院批准,所以我们无法确定公司能否产生足够的利润来弥补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坏账损失及资产损失,以及公司本期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140,799,746.95元是否恰当。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索菱股份于2020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持保留意见。
更正后:
……
四、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索菱股份在2020年度对以前年度财务造假资金转入、转出形成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进行了冲抵,并对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761,874,855.63元。公司上述业务处理未能取得债权债务冲抵协议、法律意见书以及与预期信用损失估计相关的充足依据。上述事项相关处理反映出公司会计基础工作存在缺陷。
在索菱股份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我们就上述缺陷对索菱股份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出具了保留意见。
五、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除“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索菱股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2020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六、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索菱股份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我们同意本报告作为索菱股份2020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影响。更正后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将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索菱 公告编号:2021-032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30号)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索菱”)于2021年4月19日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3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董事会以及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现就相关问询事项回复公告如下:
1、你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为-10.2亿元、778.42万元、-13.05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10.35亿元、-13.83亿元和-13.22亿元。根据《审计报告》,年审会计师认为你公司重整事项可能导致对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1)请说明截止回函日你公司重整相关事项的具体进展,提示重整申请不被法院受理以及重整失败相关风险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并补充披露你公司拟采取的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回复】:
一、公司重整相关事项的具体进展
2020年8月21日,债权人建华建材(中国)有限公司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提交了重整申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2020年9月18日,深圳中院主持召开了听证会,为了提高重整效率和重整成功率,维护经营稳定,公司向深圳中院提交了预重整的申请,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6 号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向法院申请公司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2020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决定书》((2020)粤03破申475号),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7号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7)。
截至2021年1月19日止,公司预重整期间的债权申报工作已完成;预重整管理人通过在管理人协会公开发布公告,最后选定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的预重整评估机构,并由评估机构对本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作为本公司重整方案制定的重要参考。
截至目前,预重整管理人已完成申报债权的初审,北方亚事正在进行评估相关工作。
二、重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公司拟采取的风险应对措施
董事会将努力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积极推动重整事项工作,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影响,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董事会将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争取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公司当前状况以及面临的压力,公司已采取以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1、1+2 战略,双轮驱动
公司自设立以来,高度重视产品和技术的创新、研发及应用。公司拥有 300 人的研发团队,未来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引进人才,不断优化研发团队建设,同时建立以 CID 为中心;一方面以车联网平台延伸到智能交通;另一方面以智能驾驶舱延伸到自动驾驶;“双轮驱动“是以商用车和乘用车业务为发展驱动。
2、市场与营销网络开拓计划
不断开拓市场、客户结构优化是公司战略发展的重点之一,公司一直跟广汽、上汽、丰田等客户保持的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将在巩固自身原有区域市场优势地位的同时,将结合业务分布和车联网系统产品未来市场需求的情况,拓展新的区域市场,深度挖掘当地市场,实现公司产品销售预期目标,不断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此外,在提升公司业绩的同时,增加客户对公司品牌的认可,为再次合作打下良好基础。
3、加强、提升生产能力,提高产品品质
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提升生产制造能力,全方位打造数字化智能工厂,组建行业领先的高度自动化、信息化生产线。公司专门设立精益制造部门,全面推行精益生产理念,通过 PDCA 循环持续不断地改进,实现减少浪费、降低成本、提高生产力和产品质量,保持专业化的一流生产制造能力。
4、人力资源扩充规划
公司将把提高员工素质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完善人才的培养、引进和激励机制,努力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尊重员工的创造力,以具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良好的工作环境与发展机遇吸引并留住人才。同时,公司将继续积极加强对员工的内部培训,建立起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未来发展需要的高水平、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5、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健全计划
公司将继续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强化风险控制,做好财务预算和成本控制,建立健全有效的公司内控制度。
6、积极解决诉讼/仲裁事项
针对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将继续积极与有关方进行沟通、协商,并聘请律师团队协助进行应对,切实降低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最大程度上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7、全力推动重整相关工作
公司积极配合法院、管理人及有关方开展公司预重整以及重整的相关工作,全力推动公司尽快进入重整程序,通过实施重整解决沉重债务包袱,推动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2)报告期末,你公司短期借款金额为12.32亿元,其中11.6亿元已经逾期,报告期内你公司因债务逾期涉及多项诉讼。请你公司结合资产状况、预计未来经营现金流量、融资安排和重整事项进展等,说明公司的偿债计划及相关应对措施,并结合上述情况,重点提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风险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公司回复】:
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借款金额为12.32亿元,其中11.6亿元已经逾期。公司已逾期未偿还短期借款明细为:
2) 公司偿债计划及相关应对措施
(a)公司资产状况及融资安排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87,926,112.33元,公司流动资产为1,129,925,994.48元,流动负债为2,387,046,767.7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762,734,144.48元,资产负债率为135.44%。公司目前债务负担较重,货币资金远无法覆盖债务金额,同时融资渠道受阻、融资功能丧失,缺乏偿债能力,公司存在较高的偿债能力不足风险。
受涉诉事项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未有新增银行授信,截至2020年底,不存在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
(b)预计未来经营现金流量
= 1 \* GB3 ①预测一年内营运资金需求
2021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预测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预测
单位:万元
注: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付现费用预计数取2020年、2019年平均值
②预计2021年度资本性支出金额为800万元。
③预计2021年度无偿债及股息支付。
④融资安排
受涉诉事项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未有新增银行授信,截至2020年底,不存在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
⑤根据账面可用资金、一年内营运资金需求、资本性支出、偿债计划、融资安排测算2021年公司资金需求如下表:
单位:万元
综上所述,结合在手可用资金、营运资金需求、资本性支出配套资金需求、偿债计划等测算公司资金需求预计为11,751.88万元,故公司偿债压力较大。
(c)公司偿债计划及相关应对措施
2018 年公司遭遇债务危机以来,逾期债务引起的涉诉事项导致公司银行账号被冻结,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若逾期债务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逾期的本金、利息、罚息则会造成公司营运资金更加紧张,进一步制约相关业务的开展,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构成较大影响。
公司正在积极与债权人、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等沟通推进破产重整方案,目前公司尚处于预重整阶段,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对公司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如最终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工作,依法履行债务人法定义务,在平衡各方合法权益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债务化解方案,积极争取有关方面支持,实现重整顺利实施。公司争取尽快完成重整程序,从根本上摆脱债务和经营困境,化解终止上市和破产清算风险,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为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目前公司将存量资金优先用于业务开展,逐步改善、提升盈利能力。
(3)请你公司结合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你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发展情况、近三年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化、资产结构等对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详细分析,并说明公司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公司回复】:
1) 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所处的是融入了计算机通信行业、汽车电子行业、车联网、无人驾驶等综合一体化行业,是一家致力于车载 CID、自动驾驶及车联网相关软硬件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的汽车配套厂商。
(a)车联网产业发展得到政策支持
近年来国内车联网相关政策持续出台。2015 年 5 月,《中国制造 2025》提出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并制定了重点领域明确的技术路线图。2016 年 11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对新生产的全部新能源汽车安装车载终端,通过企业监测平台对整车及动力电池等关键系统运行安全状态进行监测和管理。2017 年 1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物联网分册(2016-2020 年)》提出加强车联网技术创新和应用示范,发展车联网自动驾驶、安全节能、地理位置服务等应用。2019 年,国务院发布《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加强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汽车、自动驾驶、车路协同)研发,形成完整的产业链。2020 年 2 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11 个国家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的通知”,通知中提出到 2025 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的技术创新、产业生态、基础设施、法规标准、产品监管和网络安全体系基本形成,2035 到 2050 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体系全面建成、更加完善。
(b)中国车联网发展处于第二阶段,预计到 2025 年市场规模有望达到接近万亿级别
车联网发展可以分为三大阶段,当前正处于第二阶段——智能网联汽车阶段。车联网的发展从最早期的车载信息开始,车辆具备基本的联网能力;在当前的智能网联阶段,通过 V2X 技术,车路开始协同;到了未来的智慧出行阶段,车路协同在智能交通和高级自动驾驶中广泛应用,不可或缺。得益于政策和大行业的发展,车联网行业快速渗透,行业规模不断扩大。2020 年全球物联网连接数量将达 70 亿,高速领域占据物联网连接总数的 10%,而车联网是目前高速场景中具有明确发展方向和市场的领域,将在高速领域发展初期占据大部分份额。据预测,车联网是物联网高速领域内行业成熟度最高并且连接数量最多的领域, 2020 年,中国车联网连接数量达到 6,000 万规模。另外, 2020 年,全球V2X市场将突破6,500亿元,中国V2X用户将超过6,000万,渗透率超过 20%,市场规模超过 2,000 亿。而位于车联网整个产业链上的服务商、服务提供商、硬件商、通信运营商分别占有 61%、12%、17%和 10%的市场份额。预计,到 2025年在 5G 快速建设与产业链成熟度快速提升的推动下,中国车联网渗透率或提升至 77%左右的水平,市场规模有望达到接近万亿级别。
2) 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a)海外项目实施情况
海外客户主要集中在日本和欧洲等区域,涉及的客户主要为 FSI,NCXX,MHI,Denso,4G,Verve 等;海外客户端产品布局:IOT(以 MIFI、CPE ,Dongle),车载信息终端(OBU、OBD),车载多媒体终端;海外客户端加快 LTE+/5G 产品的布局和拓展,OBD 类产品加快多国家的落地动作,OBU 产品逐步进入量产阶段。
(b)国内项目实施情况
继续围绕和深化精品及前装产品的客户布局,围绕上汽集团、广汽集团等一线车厂或者一线 Tier1 的客户服务和落地工作;产品围绕车联网车机,TCU,智能驾驶舱,及相关的附件类产品进行规划和演进;5G V2X 的布局和落地,在智能交通领域布局。
(c)与中科院建立战略合作,不断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和产品延伸
根据公司与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签署的《框架合作协议》,双方整合和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共同发起成立“工业物联网联合创新研究中心”,在电力物联网以及车联网方面展开深度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不断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和产品延伸,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d)积极拓展消费类电子代加工,充分利用闲置产能
目前公司基于在制汽车电子产品外,已经完成针对海外主流Carplay/ Android Auto 的车机产品研发,目前已经获取美洲, 东南亚市场客户的订单和意向订单,预计将在5月份批量出货。同时公司也在积极拓展消费类电子的代加工业务用于弥补因汽车类物料影响带来的产能影响。
3) 近三年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化
公司近三年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化情况如下:
公司主要产品为车载信息系统及无线数据终端,通过近三年主要产品结构占比及毛利率变化可以看出,公司车载信息产品占比70%以上,且2020年毛利率大幅下滑,盈利状况不佳;无线数据终端产品近三年毛利率较高,且近三年呈上升趋势;国内市场毛利率呈下降趋势,海外市场毛利率逐年上升;公司通过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增加研发投入、加大海外市场开拓力度,近三年无线数据终端产品占比逐年增加、海外市场占比逐年增加,为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积极调整布局。
4) 资产结构
公司近三年资产结构情况变化如下:
从公司近三年流动比率及资产负债率可以看出,自公司2018年债务危机爆发以来,公司财务状况持续恶化,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
5) 公司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a)、生产资源保障
① 公司新增精密注塑及工模设备,大屏生产线、SMT生产线投资,增加生产设备,扩大生产场地,确保各项营销策略的实现。
② 打造智能化、信息化制造体系,利用SAP、MES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制造全流程管控和信息追溯,提高自动化水平,以四轴、六轴机器人代替人工。
③ 强化质量管控,完善质量体系,全线执行GP12质量管控标准,严把质量关口,以适宜的品质成本,为经营一线准时提供合格产品。
④ 材料成本和品质的控制是内部管理的关键所在,必须挑选在行业内有品质、有诚信的优质供应商,基于合同约定,坚守契约精神,对待供应商的货款绝不拖欠,同时我们也要求供应商保障我们能够获取稳定且高品质的货源,从而降低公司的生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要整合子公司供应链资源,实现集团内信息共享,为集采业务打好基础。
(b)、人力资源保障
基于组织战略的需要,人力资源需要从“激活组织、赋能人才、配置资源”三大层面有效开展人力资源的保障工作,统一制度流程,设计管理工具,诊断组织问题。同时建标准,圈定合格人才;作评价,选拔优秀人才;搭体系,培养高潜人才。注重人才引入的渠道建设,设计富有激励性的薪酬福利政策,打造高效及时的信息管理系统。未来人力资源的重点工作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① 文化建设: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营造良好的团队氛围,打造有战斗力、向心力、凝聚力的优秀团队;
② 制度建设:统一规范制度流程,做事有依据、有原则,提高运营效率,促进集团联动;
③ 人才发展:建设集团任职资格体系及人才培养项目,制定人才甄选评价模型,建设考核激励体系;
④ 数据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有效分析公司人才的效能,防范风险点,为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c)、财务资源保障
① 强化预算目标管控,建立预算管理机制,每个月、每个季度都要基于预算去进行对照和分析,在数据中发现问题,从而找到问题发生的根源和解决的责任主体。
② 进一步降低管理费用:实现费用最小化,营收最大化,将每一笔费用用在好的资产投入上。
③ 健全财务监督体系:财务必须积极参与经营管理过程,梳理、健全财务监督体系,通过数据分析给公司经营管理提供有效建议。
(d)、组织管理保障
① 建立合理的绩效管理体系:按照“有计划、分步骤、可量化、可持续”的原则,以目标管理为基础,建立起工作绩效管理体系,按照分级管理、分层考核的原则,2021年1月1日起,集团对各公司总经理实施考核,与经营团队签定《目标经营责任书》,明确各责任中心的目标、责任和相应的权利;2021年3月1日起总经理对公司经营团队实施考核;各中心对部门各层级人员也应施行考核;绩效管理必须与分配体系联动推行,以确保目标管理切实落实。
② 精简业务流程,实现扁平化管理,该授权时就授权。有效精简组织运营过程中的各项流程,提高运转效率,减少岗位层级,避免层层审批、组织臃肿造成的沟通及内耗成本,充分授权,保障各岗位各层级在本职工作中的决策权力。
③ 坚定信念不动摇,相信一切皆有可能,以积极进取的态度,面对困境解决难题,掌握自身发展的主动权,以求实务实的行为模式,每个岗位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发展过程中用长期的行为保证企业发展航向的稳定和速度。
(e)、积极解决诉讼事项,全力推进重整进展
① 针对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将继续积极与有关方进行沟通、协商,并聘请律师团队协助进行应对,切实降低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最大程度上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② 公司积极配合法院、管理人及有关方开展公司预重整以及重整的相关工作,全力推动公司尽快进入重整程序,通过实施重整解决沉重债务包袱,推动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2、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6亿元,其中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为194.36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出租等收入。请结合报告期内产生营业收入的各类业务持续时间、生产经营条件、未来开展计划等,逐项说明各类业务是否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是否存在偶发性、临时性、无商业实质等特征,以及你公司认定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1)、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CID(Car Informatic Device)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并以此为基础向客户提供专业车联网硬件及软件服务和自动驾驶开发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业务模式分为前装业务和后装业务,主要产品有车载信息系统及无线数据终端产品,公司将与主要产品相关的生产销售及车联网技术开发服务收入认定为主营业务相关的收入,其他收入认定为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2)、2020年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2020年度公司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扣除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公司2020年度已将主营业务无关收入全部扣除,其中包含出租固定资产、出租固定资产相关水电收入、废料销售等收入等。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或者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具有偶发性和临时性,影响报表使用者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收入。
综上,我公司认为上述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的判断是合理的。
3、针对“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的变动及可收回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年审会计师对你公司2020年年报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1)你公司其他应收款2020年期初余额35.27亿元,期末余额13.49亿元;其他应付款期初余额25.8亿元,期末余额4.4亿元。期末余额较期初大幅减少的原因是你公司在2020年度对以前年度财务造假资金转入、转出形成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进行了冲抵。请详细说明冲抵项目的业务实质和相关的会计处理,并结合相关往来款项形成过程、与前期行政处罚事项的关系,说明在2020年度将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之间进行冲抵的具体依据和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回复】:
1)、报告期初,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35.27亿元,其中33.66亿元为往来款项,往来款的基本情况如下:
2)、报告期初,公司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为25.8亿元,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如下:
3)、报告期初,公司预收款项账面余额2.67亿元,其前五名情况如下:
4)、公司上述往来款项主要系以前年度虚假记载资金往来,调整虚增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以及期末内部往来未完全抵消而形成,公司依据银行流水,通过走访、访谈相关单位、人员,根据其业务性质及背景对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应付款、预收款项进行抵消。具体如下:
5)、经抵消后前五大其他应收款如下:
6)、经抵消后前五大其他应付款如下:
7)、根据财会【2017】22号文境内上市公司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对在转让承诺的商品之前已收取的款项由预收账款项目调整至合同负债项目列报,相应调整资产负债表年初数,2020年末合同负债期末余额前五名情况:
综上,公司认为在2020年度将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之间进行冲抵的是合理的。
(2)针对其他应收款你公司在报告期内计提坏账准备7.79亿元,期末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为13.19亿元。请结合前述事项,说明判断其他应收款可收回性、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回复】:公司在报告期内计提坏账准备7.79亿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因更正以前年度虚假记载资金往来产生其他应收、应付款项挂账差额为13.21亿元,根据2020年12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05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22号),最终认定原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金额为1,104.29万元,剩余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挂账差额为13.10亿元。公司管理层依据目前公司实际情况,确认这部分以前年度虚假记载形成的其他往来款项挂账金额全部无法收回,决定在2020年度按单项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62亿元,明细如下:
根据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如下: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企业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应当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综上,公司认为本年度对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减值是充分的、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
(3)报告期末你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余额3.39亿元。请结合你公司自身持续经营能力、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实现的主要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未来实现利润的时间和程度、可抵扣亏损的到期日、预提费用的产生原因、预计负债计提事由等,说明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回复】:
1、2020年8月21日,债权人建华建材(中国)有限公司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提交了重整申请;2020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决定书》((2020)粤03破申475号),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截至2021年1月19日止,公司预重整期间的债权申报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司正在有序推进预重整的进程。
新的管理团队结合行业背景及重整情况对2021年-2024年度盈利情况进行预测,判断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递延所得税资产计提情况
3、2021-2024年预计实现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4、可抵扣亏损的到期日
5、公司编制的2021-2024年度盈利预测是以公司未来重整、资产处置、未来经营业绩预期为依据,同时结合公司未来年度的生产计划、营销计划和财务预算,分析了公司面临的市场环境和未来发展前景,并充分考虑现实各项基础、经营能力、未来的发展计划及下列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不构成业绩承诺)。
6、2019年底,公司对董事会、管理层进行了改选。2021年,新的管理团队基于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优劣势,坚持“1+2战略,双轮驱动”发展战略:“1”是以CID为中心;“2”是一方面以车联网平台延伸到智能交通;另一方面以智能驾驶舱延伸到自动驾驶;“双轮驱动“是以商用车和乘用车业务为发展驱动。为切实完成以上战略目标,制定以下经营策略:
1)、市场策略
坚持汽车电子行业主线不动摇,盘活现有资产,阶段性可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拓宽相关业务;改善经营策略,提高发现或创造客户需求的能力,深度开发产品用户,打造核心技术和产品,做大规模,以确保在市场上取得立足之地,同时公司必须做到以客户为中心,坚持做品质、降成本、提升服务质量,加强过程控制,与认同公司经营理念,愿意与公司长期合作,注重诚信意识的客户建立持久且健康的合作关系。
(a)以市场为导向,以研发为核心开展经营和管理活动。基于汽车电子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情况,快速及时感知市场变化,并及时做出预判和应对。充分发挥研发的带动作用,聚焦关键产品和关键技术的突破,创造符合社会需要、发展需要和进步需要的拳头产品,同时布局未来,做好战略规划,提升研发团队的整体实力。
(b)基于国际国内形势,合理做好市场布局,对于传统优势的海外区域,尤其是东南亚、日本、欧洲区域,合理进行资源的有效配置,服务好重点客户的同时,挖掘市场潜力,发现潜在的市场机会,布局适合海外市场的优势产品,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c)国内市场应以稳扎稳打,循序渐进为原则,与国内一线车厂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按照一线车厂的高标准、高要求不断提升公司的制造能力和交付能力,与国内汽车研究的前沿机构达成有效的战略合作,实现产学研的有机结合,从而为生产交付高质量的产品布局。
2)、产品策略
专业专注:产品和市场的布局要做到专业、专注,不在于多而在于精。做自己擅长的事情、做自己能掌控的事情,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不要投机取巧、不要三心二意,坚定公司的目标、坚信集团的决策、贯彻公司的战略。
品质为先:紧抓质量意识,提升服务品质。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必须在发展中实现产品质量的快速提升,使公司产品品质在行业内名列前茅。质量管控要深入产品的全生命周期中,做好制度约束,严格遵守权责发生制。
精严细活:狠抓内部管理,坚持精严细活。秉承“求实、务实,提高办事效率、参与市场竞争”企业精神,做好精益管理,树立良好的品质意识、服务意识,使成本、质量、效率等每一个环节在行业内都有竞争力,同时对标行业龙头企业,找到差距,一点一滴不断改进提升,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3)、风险防控策略
坚持长期行为,拒绝短视行为,坚守底线和原则,过程中要注意设防、控制风险,做好自己,以不变应万变,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与客户及供应商实现共赢。任何业务行为都要基于风险可控的前提,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提升自身能力上,脚踏实地走好每一步,任何时候坚守底线原则,给客户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实现双方的共赢,与客户风险共担,建立长久而健康的合作关系,对于违背诚信原则,对公司经营造成风险的客户及时止损,将有限的资源和良好的服务向认同公司经营理念,有诚信意识的优质客户倾斜。在原材料供应状态和市场产品需求状态间寻求合理的话语权和灵活性,保障公司的合理利益。
4)、业务拓展方面
(a)海外项目实施情况
海外客户主要集中在日本和欧洲等区域,涉及的客户主要为 FSI,NCXX,MHI,Denso,4G,Verve 等;海外客户端产品布局:IOT(以 MIFI、CPE ,Dongle),车载信息终端(OBU、OBD),车载多媒体终端;海外客户端加快 LTE+/5G 产品的布局和拓展,OBD 类产品加快多国家的落地动作,OBU 产品逐步进入量产阶段。
(b)国内项目实施情况
继续围绕和深化精品及前装产品的客户布局,围绕上汽集团、广汽集团等一线车厂或者一线 Tier1 的客户服务和落地工作;产品围绕车联网车机,TCU,智能驾驶舱,及相关的附件类产品进行规划和演进;5G V2X 的布局和落地,在智能交通领域布局。
(c)与中科院建立战略合作,不断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和产品延伸
根据公司与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签署的《框架合作协议》,双方整合和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共同发起成立“工业物联网联合创新研究中心”,在电力物联网以及车联网方面展开深度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不断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和产品延伸,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d)积极拓展消费类电子代加工,充分利用闲置产能
目前公司基于在制汽车电子产品外,已经完成针对海外主流Carplay/ Android Auto 的车机产品研发,目前已经获取美洲, 东南亚市场客户的订单和意向订单,预计将在5月份批量出货。同时公司也在积极拓展消费类电子的代加工业务用于弥补因汽车类物料影响带来的产能影响。
5)、积极推动重整
公司正在积极与债权人、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等沟通推进破产重整方案,目前公司尚处于预重整阶段,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对公司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如最终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工作,依法履行债务人法定义务,在平衡各方合法权益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债务化解方案,积极争取有关方面支持,实现重整顺利实施。公司争取尽快完成重整程序,从根本上摆脱债务和经营困境,化解终止上市和破产清算风险,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综上,公司2020年度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是充分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4)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导致保留意见事项已经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已经获取的主要审计证据以及未能获取审计证据,未采取或无法采取替代程序的原因及合理性。
【会计师回复】:
会计师回复:
1、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的变动及可收回性
(1)已经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及已经获取的主要审计证据
1)保留事项涉及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是因公司2016年至2018年财务造假的资金转入、转出形成。我们在执行索菱股份2016-2018年全面审计时,已经获取并核对了与上述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挂账相关的银行流水,并对主要的挂账单位执行了函证及访谈程序。在本次审计中,我们再次复核了在2016-2018年全面审计时执行的审计程序及取得的审计证据,以确认上述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挂账的依据是充分的。
2)我们获取了索菱股份关于将上述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相互冲抵后以净额列示于其他应收款,并对未计提坏账准备的部分在2020年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董事会决议。
3)我们对索菱股份预破产重整管理人吴律师执行了访谈程序,以确认索菱股份在破产重整中对上述其他应收款进行处置的计划。
4)我们从索菱股份预破产重整管理人处获取了预破产重整中债权债务申报明细,以确认上述其他应付款挂账单位申报债权情况。
(2)未能获取审计证据及未采取或无法采取替代程序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0年8月21日,债权人建华建材(中国)有限公司向深圳中院提交了重整申请,深圳中院于2020年12月16日作出《决定书》((2020)粤03 破申475号),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决定书指定金杜律师事务所为索菱股份预破产重整管理人。2020年12月19日索菱股份公告通知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债权申报期为2020年12月19日至2021年1月19日。截至审计报告日索菱股份尚在预重整阶段。我所已向破产重整管理人了解了破产重整进度,以及重整收益损失情况,截止本问询函回复日,索菱股份尚处于预破产重整中,我所认为索菱股份破产重整能否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无法确定上述其他应收款在破产重整中的可收回性以及上述其他应付款在破产重整中是否需要支付。我们执行了获取并核对债务人提供的债权债务切结书、以及破产重整管理人提供的债权人申报明细等替代程序。
2、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
(1)已经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及已经获取的主要审计证据
1)获取经管理层批准的公司未来期间的财务预测,评估其编制是否符合行业及自身情况,是否产生于特殊情况。
2)获取经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复核管理层评估递延所得税资产可实现性所依据的未来财务预测是否与经批准的财务预算相一致,并对其可实现性进行了评估。
3)复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是否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同时复核公司未来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4)索菱股份正在破产预重整,经过我们与重整管理人金杜律师事务所主管律师进行的访谈,如果破产重整成功,索菱股份预计将取得大额的债务重组收益,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未能获取审计证据及未采取或无法采取替代程序的原因及合理性
截至审计报告日索菱股份尚在预重整阶段,因此我们无法预计索菱股份破产重整能否顺利完成,也无法确定大额债务重整收益能否实现,我们也没有可执行的替代程序以对上述事项做出确认。
(5)你公司为了消除保留意见影响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公司回复】: 1)、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的变动及可收回性
(a)、公司将积极推动与债权债务方签署债权债务解除协议;
(b)、针对该部分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c)、公司将在破产重整过程中对该部分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进行综合评估、处置。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a)、公司通过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增加研发投入、加大海外市场开拓力度,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b)、公司积极配合法院、管理人及有关方开展公司预重整以及重整的相关工作,全力推动公司尽快进入重整程序,通过实施重整解决沉重债务包袱,推动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4、年审会计师对你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亚会核字(2021)第01610029号),年审会计师因“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的变动及可收回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事项对你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内部控制出具了保留意见。请年审会计师说明:
(1)具体描述“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的变动及可收回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详细说明其影响程度。
【会计师回复】:我所于2021年4月8日出具《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亚会核字(2021)第01610029号),公司上传资料后发现打印版本错误。截止目前,公司已取得正确的纸质版本。
正确《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内容:索菱股份在2020年度对以前年度财务造假资金转入、转出形成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进行了冲抵,并对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761,874,855.63元。公司上述业务处理未能取得债权债务冲抵协议、法律意见书以及与预期信用损失估计相关的充足依据。上述事项相关处理反映出公司会计基础工作存在缺陷。
在索菱股份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我们已考虑了上述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上述金额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影响较重大但不具广泛性,因此我们就上述缺陷对索菱股份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出具了保留意见。
(2)在执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是否存在审计范围受限的情形,并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说明自身执行的审计程序、发表的审计意见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无法表示意见和否定意见的情形。
【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并参照《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对索菱股份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了鉴证意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系统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在执行内部控制鉴证业务过程中不存在范围受限的情形。
我们在鉴证过程中执行的主要程序列示如下:
1)制定审核计划:明确需执行的审核程序、执行时间以及纳入审核范围的重要组成部分;
2)了解内部控制的设计
A.对索菱股份及重要子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执行访谈程序,以了解内部控制的设计情况;
B.获取索菱股份及重要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文件及记录;
C.观察索菱股份及重要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3)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
4)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A.询问索菱股份及重要子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以及关键岗位的员工以了解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B.检查内部控制生成的文件和记录;
C.观察索菱股份及重要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D.重新执行有关内部控制。
E.评价内部控制是否有效执行
我们认为执行的上述鉴证程序、发表的鉴证意见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无法表示意见和否定意见的情形。
5、报告期末,你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5.87亿元,坏账准备期末余额1.27亿元。报告期内你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减值损失9733.79万元。请说明计提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测算过程,并结合减值测试的关键假设、参数选取和具体测算过程,说明本年度针对应收款项计提减值的充分性及合理性,并对比以前年度相关情况说明前期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2020年应收账款信用损失计提转回情况如下:
根据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如下: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企业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应当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或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企业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根据2020年度新发生的客观情况,公司对以下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信用损失6,523.41万元,主要包括:①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81.25万元,因质量问题一直协商未果,账龄已有3年以上,因此公司按单项全额计提坏账。
②2021年3月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重庆北汽幻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重整计划([2020]渝05 破244 号、245号之二)。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重整确认本公司债权1,136.48万元, 公司根据债权确认金额与实际账载金额的差额部分单独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650.81万元,另公司根据与重庆元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对共同享有的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债权均选择留债的清偿方案中所确认的债权预计清偿率50%,对最终确认应收账款余额1,136.48万元再按清偿率计提坏账568.24万元,针对该客户期末余额按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3,219.05万元。
③公司与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永康分公司、长沙分公司存在买卖合同纠纷,根据永康市人民法院2020年11月13日作出的(2020)浙0784民初2093号、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10月19日作出的(2020)湘01民初6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需向本公司支付货款64.93万元、3,081.4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本公司针对判决书金额与公司实际账载金额的差额部分单独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480.89万元,另针对判决书确认的应收账款余额按账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50.08万元,针对该客户期末余额按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1,630.98万元。
④公司与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存在买卖合同纠纷,根据永康市人民法院2020年8月3日作出的(2020)浙0784民初21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需向本公司支付货款1,650.28万元及利息损失。本公司针对判决金额与公司实际账载金额的差额部分单独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08.92万元,另针对判决书确认的应收账款余额按账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95.08万元,针对该客户期末余额按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804.00万元。
⑤公司账载客户“索菱新零售客户”账面余额120.78万元,其均为2018年之前零星客户销售累积余额部分,因前期公司业务停滞、业务人员变更等原因,无法追踪到具体客户。公司根据实际债权可收回情况,对该部分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20.78万元。
⑥公司与湖南索菱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产品质量纠纷,根据公司与湖南索菱年度最终对账确定的债权债务金额,公司针对最终双方确认金额与账载金额的差额部分单独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40.98万元,经双方确认部分按账龄组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08.51万元,针对该客户期末余额按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449.49万元。
⑦公司与临沂众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存在买卖合同纠纷,根据山东省临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本公司对实际判决金额与公司账载金额的差额部分单独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8.29万元,经双方确认部分按账龄组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55.84万元,针对该客户期末余额按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294.14万元。
(2) 依据信用风险特征,按照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按照账龄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截至2020年末累计需计提信用损失6,163.97万元,2019年已计提2953.58万元,本期转回131.98万元,2020年度计提3,342.37万元。测算过程如下:
公司认为本年度以及以前年度针对应收款项计提减值是充分的、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
【会计师回复】:
1、报告期末坏账准备期末余额1.27亿元,坏账准备计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本期计提9,865.77万元:其中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523.41万元。索菱股份单项重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公司于2019年至2020年度对部分客户向法院起诉追讨货款,并于2020年度收到法院判决书,公司依据判决书经与客户协商后确认应收账款金额,客户不确认部分直接并按全额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确认部分金额按照账龄计提。公司按单项计提客户明细如下:
上述单项计提中,计提理由为“预计收回的可能性较低”全部是公司经与客户协商后双方确认并签订协议:
(1)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81.25万元,因质量问题一直协商未果,账龄已有3年以上,因此公司按单项全额计提坏账;
(2)湖南索菱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610.91万元,经与公司协商后签订协议最终确认应收账款金额269.9万元,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108.51万元,未确认的差额部分340.98万元按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累计计提坏账准备449.49万元;
(3)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3,787.29万元,经与公司协商后签订协议最终确认应收账款金额1,136.48万元,双方同时协商确认应收账款回款50%受偿率568.24万元,其余568.24万元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未确认的差额部分2,650.81万元按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累计计提坏账准备3,219.05万元;
(4)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1,959.19万元,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就买卖合同纠纷案起诉被告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8月3日判决由被告支付原告深圳索菱货款1,650.27万元,公司依据判决金额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495.08万元,未确认的差额部分308.92万元按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累计计提坏账准备804.00万元;
(5)临沂众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891.10万元,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就买卖合同纠纷案起诉被告临沂众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山东省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于2018年12月21日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深圳索菱支付累计货款1,792.81万元,深圳索菱已收到货款940.00万元,故最终确认应收账款金额为852.81万元,公司依据判决金额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255.84万元,未确认的差额部分38.29万元按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累计计提坏账准备294.14万元;
(6)索菱新零售客户,期末应收账款余额120.78万元,全部是以前年度零星客户的销售尾款,并且账龄已有3年以上,因此公司按单项全额计提坏账120.78万元;
(7)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1,981.16万元,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就买卖合同纠纷案起诉被告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永康分公司,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11月13日判决确认原告深圳索菱对被告享有的债权货款为350.19万元,公司依据判决金额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150.08万元,未确认的差额部分1,480.89万元按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累计计提坏账准备1,630.97万元;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其中:账龄分析法组合依据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依据期末应收账款账龄计提坏账准备金额3,342.37万元。
2、前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
(下转D27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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