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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韵达股份,股票代码:002120),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内(2021年4月23日、4月2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事项的核实情况

  (1) 公司前期所披露的相关公告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的情况;

  (2) 公司已披露的月度经营情况、月度数据未发生重大变化;

  (3) 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未公开信息;

  (4)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重大投资、并购重组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 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 关于电商经济及快递行业外部经营环境变化情况

  (1) 电商经济及快递发展情况

  2021年一季度以来,在“互联网+消费”深度融合、电商渠道下沉、农产品上行、直播带货、生活场景快递化等多因素带动下,我国电商经济持续繁荣,网购活动持续活跃,快递市场月度、季度之间的价格环比总体稳定,电子商务经济的刚需消费效应、消费分级效应和持续渗透效应愈加明显,持续向快递产业释放包裹红利。根据国家邮政局统计数据,2021年1-3月份,我国快递业务量同比增长75%。

  (2)市场运行环境变化

  受新冠疫情干扰、快递企业集中回补业务量、局部地区市场竞争加剧等综合因素影响,2020年第二季度部分区域的快递价格下行明显,导致目前我国快递市场价格还处于低位运行。但2021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邮政快递业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快递产业更加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国家邮政局、地方政府及行业监管部门积极部署,正就快递绿色包装、行业生产安全、市场价格竞争、服务时效提升等重点方面加强立法和工作指导;特别是,针对部分区域、部分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不正当竞争等突出问题,正加强执法和监管力度。

  2021年4月22日,浙江省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草案)》,并拟将该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明确规定“快递经营者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快递服务”等。2021年4月22日,北京邮政管理局也印发了《全市快递市场秩序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指出自2021年4月下旬至10月底,将在全市范围内围绕违反快递市场准入与备案管理规定、违反快递服务标准、侵害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快递企业“刷单”等六个方面重点开展治理整顿。2021年4月26日,广东省邮政管理局发布消息,称近日广东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推进广东省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指出制约广东省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的问题依然存在,行业经营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基础设施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快递小哥的关心关爱。

  (3)对行业的影响

  通过不断完善快递产业发展相关立法和加强执法活动,有利于减少快递行业恶意竞争、规范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有利于持续保障电商经济及人们消费活动高质量发展,有利于维护商家、消费者、快递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可能对局部地区快递市场价格、企业运营环境、服务水平提升等产生积极影响,对快递企业的业务量、市场份额及收入可能带来一定影响。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快递企业发展受行业环境、市场地位及公司自身经营能力等多因素影响;

  2、快递行业相关立法工作及后续执法、监管活动的具体影响还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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