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1-007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4月24日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3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朱晓鸥女士、屈锐征女士、文芳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齐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
公司独立董事屈锐征女士、文芳女士、刘大江先生、陈永康先生向董事会分别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上述独立董事将分别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出《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齐勇先生、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邢洁女士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7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预计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本次公司拟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系根据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决定的,为支持相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更好地发展生产经营。
2、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公司未要求上述接受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提供等比例担保或要求被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
3、基于上述评估与判断,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议案》
此项担保有利于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被担保的子公司运营正常。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使用期限至2022年4月30日止,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科泰运输制冷设备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关联董事朱晓鸥女士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8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上海科泰运输制冷设备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的专项说明》
关联董事朱晓鸥女士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8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9、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出《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1-022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2)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 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至2021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情形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
7、 出(列)席会议对象
(1) 截至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3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议案:
2、议案披露情况
议案1-14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3、特别决议提示
以上第10-11项议案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暨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单独计票提示
议案5-14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5、涉及关联事项提示
以上第9项议案在审议时,该议案关联股东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齐勇应回避表决。以上第13-14项议案在审议时,该议案关联股东上海秉原旭股权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康子工业贸易有限公司、北京银来天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格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应回避表决。
6、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做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21年5月11日-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 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1-3楼董事会办公室。
4、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2021年5月17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7、 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请参加会议的股东提前半小时入场。
2、 联系人:欧贤华
3、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3楼,邮政编码:518110
4、 联系电话:0755-66823167
5、 传真号码:0755-66823197
6、 邮箱:IR@envicool.com
七、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 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 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委托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本人签字。
附件2: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 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 持股数量请填写截至2021年5月11日15:00交易结束时的持股数。
3、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1年5月17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37投票简称:英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1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1-008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3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向各位监事送出。
2、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时间:2021年4月24日;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方式:现场。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军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欧贤华先生列席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英维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出的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任期一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预计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购买理财产品日余额不超过2亿元的范围内,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行为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购买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科泰运输制冷设备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上海科泰运输制冷设备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1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合法合规。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同意报出《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1-011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73号文核准,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由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119.3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80.68万元。募集资金款项已于2016年12月23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95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17年1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1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岭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为华林证券,但因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公司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的保荐机构变更为国信证券,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披露于巨潮网的《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17年1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清湖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4月,本公司与子公司苏州英维克温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英维克”)、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4月,本公司与子公司苏州英维克、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清湖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因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完毕,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结项。2019年1月公司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该账户注销。
*2、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清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子公司苏州英维克温控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清湖支行已于2020年12月办理完银行账户注销手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完成,本次募集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岭支 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清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签订 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公司子公司苏州英维克温控 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清湖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 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2020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发生变化。
2、 项目实施方式变更
2020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本公司先行投入自筹资金18,931,415.62元,此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17年2月2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070号鉴证报告。经2017年3月28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置换工作已于2017年4月实施完毕。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于2017年1月16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7年8月实施完毕。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共产生利息收入240,359.86元,银行手续费364.13元,其中利息收入239,995.73元已转入本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本公司“精密温控节能设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于2017年1月开始启动项目,截止2018年11月该项目实施完毕并陆续投入使用。该项目原计划投入16,590.42万元,2018年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879.73万元,与该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清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岭支行和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清湖支行)共产生利息收入733.73万元,银行手续费0.28万元,累计投入项目资金6,439.92万元,尚余项目资金4.22万元,公司于2020年11-12月分别将节余项目资金共计4.22万元转入本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本公司“精密温控节能设备研发中心项目”于2017年1月开始启动项目,截止2020年9月该项目实施完毕并陆续投入使用。该项目计划投入5,290.26万元,与该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和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共产生利息收入67.89万元,银行手续费1.11万元,累计投入项目资金5,356.90万元,尚余项目资金0.14万元,公司于2020年11-12月分别将节余项目资金共计0.14万元转入本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4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万元
2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将精密温控节能设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10,867.97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变更为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因审议时间与办理转出手续时间跨月,故最终变更为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金额与董事会审议的存在差异,最终确认的变更用途的金额为10,879.73万元。
3不含已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0,879.73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 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1-021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齐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天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下转D29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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