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1-10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文件出具后,通过扫描电邮的形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14:00在四川省德阳市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出席的董事人数及授权委托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朱厚佳、陈晟、陈嵩先生共3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四)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王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和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王勇先生(兼任公司总裁)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和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综合考虑,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
(七)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文号:川华信专[2021]第0268号)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存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王勇先生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存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王勇先生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报告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拟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22)已与本公告同期发布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六十六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六十六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21)。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独立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9)。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现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是2010年10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至今已逾10年,其主要框架和内容与现行规定已不相适应。因此,本次修订未在原版制度上进行,系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所做的修订。
修订的依据:一是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证券法》;二是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2月3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5号)。以上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定义和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对相关管理条款进行了修订。
修订的重点:本次修订从原版本的“六章、二十三条”调整为“五章、二十五条”;将内幕信息含义与范围、内幕人员含义与范围两章的部分内容合并至一章,将不适用部分删除;新增内幕信息和人员范围等内容,明确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主要负责人以及日常管理责任人等内容;附件部分在原有《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基础上增加了《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协议》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修订后的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4),修订后的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1-16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调动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勤勉尽责意识,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水平,拟对公司独立董事现行津贴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调整方案
鉴于独立董事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所做出的贡献,同时公司战略转型的实施、业务的不断发展及规范运作要求的持续提高对独立董事承担的职责提出更高要求,为进一步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职意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综合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拟对独立董事津贴进行调整,由每人8万元/年(税前)调整为每人10万元/年(税前)。
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当月起执行。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调整方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审议本议案时,全体独立董事回避了表决。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是考虑独立董事承担的相应职责及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发挥的重要作用,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行业发展水平等综合因素制定的,有助于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1-21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六十六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六十六次)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六十六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
2021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2021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存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9.关于拟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9.01回购股份的目的
9.0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9.0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9.0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9.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9.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9.07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10.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中,第9项《关于拟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属于需逐项表决的议案,并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其余议案均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
2.审议第7项《关于公司2021年度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存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3.根据相关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2020年度工作进行述职。
5.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已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9)、《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0)及与之同期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中披露。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三)登记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7日9:00~17:0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雪艳
联系电话:0838-2304235
传真:0838-2304228
电子邮箱:402537370@qq.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618000
(六)会议费用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七)其他需说明事项
1.办理现场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根据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所需会议登记材料,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如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内容和格式)详见本通知的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六十六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31
2.投票简称:美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第六十六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六十六次)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注: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委托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投同意、反对、弃权票作出明确标识。如无明确标识,则视为被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1-11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文件出具后,通过扫描电邮的形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15:30在四川省德阳市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出席的监事人数及授权委托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其中,监事王霜女士、郑宏钧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四)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亮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和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和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综合考虑,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14)。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存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监事王霜女士、郑宏钧先生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存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监事王霜女士、郑宏钧先生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报告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意见:公司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文号:川华信专[2021]第0268号)已与本公告同期挂网。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拟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
监事会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时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意见: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总额度的自有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9)。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1-23
2021年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全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128万元、增加2546%,主要是本期收到客户以商业承兑汇票支付的货款增加。
2. 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增加1,858万元、增加32%,主要是本期收到客户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货款增加。
3. 预付款项较年初减少5,349万元、下降35%,主要是上年末预订的复合肥原料于本期陆续到货及预付的电费余额减少。
4. 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613万元、增加120%,主要是本期应收的各类保证金增加。
5. 存货较年初增加9,547万元、增加52%,主要是本期拟对自有存量土地开展房地产开发业务,将相关土地使用权转入开发成本,列报于本项目中。
6. 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1,522万元、下降31%,主要是本期增值税留抵税额减少。
7. 预收款项较年初增加49万元、增加31%,主要是本期预收闲置房屋及其他废旧物资处置款增加。
8. 合同负债较年初减少7,755万元、下降48%,主要是上年底预收冬储产品销售款,产品于本期发货。
9. 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3,121万元、下降31%,主要是本期公司发放上年考核效益奖。
10. 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848万元、增加46%,主要是本期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
11. 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616万元、下降43%,主要是本期合同负债减少,预提相应增值税销项税额减少所致。
12. 预计负债较年初减少14万元、下降43%,主要是本期生态链快贷业务预计的信用损失准备减少。
13. 其他综合收益较年初增加59万元、增加76%,主要是本期末外币折算差异影响。
14.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1,365万元、增加38%,主要是本期主营产品销量及价格均同比上升。
15.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14,780万元、增加31%,主要是本期主营产品销量同比增加且主要原料价格同比有所增加。
16. 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252万元、增加49%,主要是本期应缴增值税同比增加,附征税额相应增加。
17. 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440万元、下降52%,主要是上年同期未将运输费用转入“营业成本”所致。
18. 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831万元、增加33%,主要是本期调整员工薪资标准及上年同期享受社保减免等。
19. 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89万元、增加152%,主要是本期研发投入同比增加。
20. 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94万元、下降57%,主要是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同比减少。
21.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519万元、增加1467%,主要是本期按权益法核算的参股单位利润及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均同比增加。
22. 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22万元、下降128%,主要是本期坏账准备转回同比增加。
23. 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78万元、增加130994%,主要是本期处置闲置房屋及其他废旧物资。
24. 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6,574万元、增加1656%,主要是随着新冠疫情的有效控制,公司本期主营业务经营情况良好,主营产品的销量及销售价格均同比上升。
25.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37万元、下降81%,主要是本期保险赔款收入同比减少。
26.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398万元、下降99%,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为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捐款。
27. 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94万元、增加186%,主要是本期利润总额同比增加。
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1,757万元、增加115%,主要是本期公司主营产品销量、价格同比上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高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的增加。
2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7,795万元、增加99%,主要是公司以自有资金办理银行结构性存款,本期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同比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董事长:王勇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1-13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
和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和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王勇先生(兼任公司总裁)回避了表决。
议案内容如下: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以经公司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和2020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为依据,根据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同时结合市场行情及公司经营情况,制定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情况如下:
一、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原则
薪酬方案制定坚持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基本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及职责风险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标准,确保薪酬方案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相结合,并保持公司高管薪酬的吸引力和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以科学合理的薪酬方案促进公司可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管理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定期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年度经济目标责任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三)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五)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高级管理人员所处岗位,参照同行业水平,结合上年度薪酬标准及本年度公司业绩表现等因素综合确定。
假定本年度1名总裁、5名高级管理人员共6人全程在岗履职,2021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以335万元(其中总裁薪酬按副总裁薪酬上浮25%测算)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基数,根据2021年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在该薪酬总额基础上实行相应奖惩。
1.实现基本利润目标11,000万元,兑现薪酬总额基数。
2.实现奋斗利润目标15,000万元,按薪酬总额基数的10%给予业绩奖励。
3.实现利润达到15,000万元以上,每增加2,500万元,按薪酬总额基数的5%予以业绩奖励。
4.未实现基本利润目标11,000万元,每减少1,000万元,按相应薪酬总额基数的5%扣减薪酬,最多累积扣减30%。
(六)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含税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继续强化安全责任管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奖惩规定。
3.如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级别调整,自调整的下月起,按照新的岗位、级别调整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标准。
4.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与计划财务部组织实施。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1-12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公司将按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会计处理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现有承租资产情况,承租业务符合短期租赁条件的,继续按现有模式将租金计入支出;租期超过一年的承租业务,则按照新租赁准则规定,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计提折旧和利息。同时,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1-18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述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相关决议公告等资料将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其中《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22)于2021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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