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1-025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举办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本次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麦格米特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麦格米特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拟出席本次公司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童永胜先生、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王涛先生、独立董事王玉涛先生、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谢胜军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1-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8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5,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655万张,期限6年。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2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0]0006号),本次募集资金总额655,00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4,000,000.00元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净额为651,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月2日存入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专项账户中,银行账号为611566866。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费及路演推介宣传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52,358.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8,447,642.00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承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项目中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麦格米特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其他项目由公司实施。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投资总额之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2、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在项目实施后逐步完成建设投资,逐步投入项目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安排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同时结合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额度: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额度不超过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三)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审批程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授权实施期限: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本次投资均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拟投资的产品是保本型理财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由于金融市场的极端变化而受到不利影响。
2、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资金需求计划和现金储备情况来购买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不排除由于受到内部和外部因素的影响,使得本次投资出现流动性风险。
3、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受金融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利率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中心及审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向首席财务官进行汇报,以便公司及时制定应对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中心办理购买理财产品时,应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中心根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
3、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六、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募投项目建设正在稳步推进实施,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或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资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就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投资决策的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2、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未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1-017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滚动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自有资金余额为7.83亿元。
公司在前述期间购买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均属于保本或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且是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均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中心根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公司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自有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行为提高了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且风险较低。
二、 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
1、 投资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 投资理财金额
公司拟在2021年度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 投资理财期限
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单个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 投资理财品种
公司购买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须属于低风险或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理财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5、 投资理财资金来源
进行投资理财所使用的资金须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6、 实施方式
在投资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事宜。
三、 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前述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范围内负责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行为。
(2)公司首席财务官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3)公司财务中心办理购买理财产品时,应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中心根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
(4)购买理财产品期间,公司财务中心具体经办人应密切关注有关金融机构的重大动向,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财务总监进行汇报,以便公司及时制定应对措施。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将在确保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通过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五、 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1年度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投资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1年度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1-008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55,509,558.22元,加上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237,812,869.54元,在提取盈余公积金23,781,286.95元,支付股利75,113,232.96元后,2020年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94,427,907.85元。
公司2020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鉴于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结合目前总体经营状况以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同时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遵循合理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的原则,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501,907,5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85,324,280.78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如果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将按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3、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1-011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1年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1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2021年度计划续申请和新增申请的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7.2亿元。公司拟以信用方式为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或在必要时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事项以各方后续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约定为准。
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划分如下:
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准,银行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信用证额度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童永胜先生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相关申请银行授信及贷款事宜,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与贷款事宜相关的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前述授权的有效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1-014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与东莞市国研电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国研”)、广东国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国研”)、厦门融技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融技”)、广东力兹微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兹微”)、广东麦米电工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米电工”)、上海瞻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瞻芯”)、深圳市惠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惠影”)、湖州麦格米特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麦格米特”)、佛山市麦格米特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麦格米特”)、唐山惠米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惠米”)、安徽麦格米特电驱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麦格米特”)、南通麦格米特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麦格米特”)、苏州安驰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安驰”)、郑州峰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峰泰”)、浙江圣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圣禾”)等关联方发生日常业务经营往来。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9,377.35万元(其中关联采购2,412.27万元,关联销售6965.08万元),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9400.00万元(其中关联采购5,500.00万元,关联销售13,500.00万元,关联租赁400.00万)。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张志先生已回避表决,符合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中存在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张志先生、王涛先生、唐玲女士、黄舜先生、方旺林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股东无需在股东大会上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 广东国研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闻杰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24日
住所:河源市高新区高新二路创业服务中心四楼422-23室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电热元器件、电子元器件、汽车零配件、陶瓷制品、非金属材料、功能材料以及技术咨询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广东国研28.12%的股权,并委派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志先生担任其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广东国研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 厦门融技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传来
注册资本:575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08日
住所:厦门市海沧区翁角路285号(二号厂房)一楼北侧
经营范围:1、精密模具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2、生产、销售:塑料制品、电子产品;3、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厦门融技20%的股权,并委派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志先生担任其董事,厦门融技为公司重要联营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厦门融技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广东麦米电工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卫平
注册资本:1,8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01月16日
住所: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兴工大道东边、科四路南边(厂房)一楼101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电磁线、合金线、绞线、挤出线、膜包线、磁性材料、电子元器件及相关配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广东麦米电工30%的股权,且公司委派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王涛先生担任其董事,广东麦米电工为公司重要联营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麦米电工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 上海瞻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永熙
注册资本:2857.1429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7月17日
住所: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科技、半导体科技、光电科技、智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机电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上海瞻芯10.75%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上海瞻芯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 湖州麦格米特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建根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6月14日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联谊西路1993号A区1号2楼
经营范围:电气设备及配件的生产项目筹建(筹建期一年,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电力电子产品、电气产品、机电一体化设备(含家用电器电源、工业与通信电源、节能灯 及高频镇流器、便携式设备电源、医疗设备电源,以上各类电源除危险化学品)、电机及变频驱动器和可编程逻辑控制器、触摸屏、工业自动化软件的开发、设计、销售。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湖州麦格米特10%的股权,并委派公司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王涛先生担任其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湖州麦格米特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6、 唐山惠米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彦庆
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9月07日
住所:唐山市丰南区黄各庄镇惠达路9号
经营范围:节能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智能坐便器及配件、陶瓷卫浴用品、五金制品及配件、智能家居用品及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技术进出口和货物进出口。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唐山惠米40%的股权,并委派公司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王涛先生担任其董事,唐山惠米为公司重要联营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唐山惠米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7、 安徽麦格米特电驱动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玉龙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9年11月19日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石楠路9号合肥协力仪表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南楼4层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车辆电驱动技术系列产品及车联网信息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技术咨询、服务及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安徽麦格米特30%的股权,并委派公司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王涛先生担任其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安徽麦格米特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8、 南通麦格米特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述生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9年11月06日
住所:如皋市城南街道海阳南路2号电子信息产业园5号楼3楼
经营范围:电气设备及配件的制造、加工、销售;电力电子产品、电气产品、机电一体化设备、电源、电机及变频驱动器和可编程逻辑控制器、触摸屏、液压产品、工业自动化软件的开发、设计、销售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南通麦格米特20%的股权,并委派公司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王涛先生担任其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南通麦格米特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9、 郑州峰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洋洋
注册资本:2,490.566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4月24日
住所:新郑市和庄镇沿河路北侧
经营范围:生产:氨基纳米环保泡沫;销售:三聚氰胺泡沫、纳米泡绵、清洁泡棉、防火材料、绝缘材料、环保增塑剂、选煤起泡剂、选煤捕收剂、聚丙烯酰胺、PVC树脂粉、溶剂油、多元醇苯甲酸酯;氨基纳米泡沫制备、发泡技术咨询服务;密胺树脂制备、发泡技术咨询服务;微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郑州峰泰19.7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郑州峰泰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0、 浙江圣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缪顺由
注册资本:1111.1111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8月17日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鸽巢路兴鳌服饰园区南区7、8号楼1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通信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制品修理;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环境保护监测;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浙江圣禾1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浙江圣禾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主要经营数据(单位:万元)
(三)履约能力分析
广东国研、厦门融技、麦米电工、上海瞻芯、湖州麦格米特、唐山惠米、安徽麦格米特、南通麦格米特、郑州峰泰、浙江圣禾等十家公司经营状况或资金实力均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均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需以公允的市价向厦门融技和广东国研采购卫浴部件材料,向力兹微和麦米电工采购特殊线材,向上海瞻芯采购基础电子器件。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需以公允的市价向厦门融技销售卫浴相关部件,向唐山惠米销售卫浴相关部件,向湖州麦格米特、南通麦格米特、安徽麦格米特、苏州安驰销售工业自动化相关产品,向郑州峰泰销售微波设备、向浙江圣禾销售催化燃烧设备。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需以公允的市价向广东国研和麦米电工出租房屋。
(二)定价原则、依据和交易价格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合同。
四、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2021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所必需,有利于保持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生产、销售的稳定,确保公司的产品销售及维持公司正常持续经营与发展。
公司与各关联方2021年预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波先生、王玉涛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事前审议,我们对该事项表示认可。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之所需,公司与各关联方2021年预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公司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张志已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保荐机构意见
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且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以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了独立董事的明确同意意见,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1-019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
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基本情况
为提高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总金额不大于质押票据金额的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质押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机构、明确质押额度等。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质押物
本公告所称质押物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
三、 质押额度及有效期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开展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在上述额度内,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四、 质押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小额票据用于对外支付货款。
五、 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票据到期后,应收票据托收资金将进入公司在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而应收票据的到期日与应付票据的到期日不一致,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略有影响。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此项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台账、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保证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1-024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依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 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新租赁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新租赁准则允许采用两种方法:方法一是允许企业采用追溯调整;方法二是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同时,方法二提供了多项简化处理安排。根据过渡期政策,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无需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0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董事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1-020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信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2、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3、公司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4、公司向渣打银行深圳分行申请2500万美元(按2021年4月26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6.4913,折人民币162,282,500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产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合成贷款、进口发票融资等,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银行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信用证额度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童永胜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2020年5月1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预计年度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4亿元。前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期限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批期限内,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8.8亿元,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供担保的额度为0.3元,尚在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03年07月29日
(2) 法定代表人:童永胜
(3) 注册资本:46,945.7706万人民币
(4)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3号清华紫光科技园5层A;B;C501-C503;D;E
(5)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生产由分支机构经营)电力电子产品、电气产品、机电一体化设备、家用电器及其零部件,包括家用电器电源、工业与通信电源、节能灯及高频镇流器、便携式设备电源、医疗设备电源、电机及变频驱动器和可编程逻辑控制器、触摸屏、工业自动化软件、智能型电力电子模块,并为经营上述产品及业务提供必要的工程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售后维修服务、电池采购并配套销售服务;经营上述各项产品及系统的采购、零售(不设店铺)、批发、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6)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40.3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公司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2005]120号)相关规定的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前述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担保为0.00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仅限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公司累计担保总额(包括本次担保)为人民币余额9.1亿,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65%。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含公司与子公司相互之间)为人民币30804.13万元,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04%。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1-02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资基本情况概述
麦格米特香港有限公司(英文名称“MEGMEET HONGKONG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麦格米特”)系一家于2010年6月3日在香港注册成立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8,001,000美元,系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000,000美元对香港麦格米特进行增资(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香港麦格米特的注册资本由8,001,000美元增至18,001,000美元,公司仍持有香港麦格米特100%股权,香港麦格米特仍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本次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增资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理本次增资的具体事宜。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麦格米特香港有限公司(2014年3月前名为:香港菲斯克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MEGMEET HONGKONG LIMITED(2014年3月前名为:FESICU HONGKONG LIMITED)
公司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FLAT/RM2402 24/F SING PAO BLDG 101 KING’S RD FORTRESS HILL, HONGKONG
成立日期:2010年6月3日
注册资本:8,001,000美元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购销
香港麦格米特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的购销,负责公司部分境外原材料的采购及部分境外产品的销售。
2、本次增资前后香港麦格米特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香港麦格米特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后香港麦格米特股权结构:
(二)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目的
公司本次增资香港麦格米特,有助于香港麦格米特进一步增强资金实力、进一步开展业务,从而有利于拓展公司的海外市场,同时为公司海外投资提供便利途径。香港麦格米特和公司在业务资源方面具有一定的互补性,一旦实现整合共享,将产生较大的协同价值,有助于壮大公司的业务,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2、可能存在的风险主要体现
(1)市场拓展不达预期的风险;
(2)海外投资不达预期的风险;
(3)受国际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
3、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助于香港麦格米特进一步增强资金实力、进一步开展业务,从而有利于拓展公司在境外产成品的销售,以及提高海外投资的便利性,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强业务的协同效应。本次增资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公司预计本次增资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