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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1-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905,644.68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34,895,305.63元。

  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在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5,23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9,330,5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若股本发生其他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根据当年会计年度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综合考虑了2020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1-036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汶溪周工业区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如下:

  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1、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2021年5月14日17:00前送达至公司;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3日至5月14日,上午9:00—下午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舒月                   邮箱:stock@nbkbe.com

  联系电话:0574-65106655          传真:0574-65192666

  5、其他事项: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0863”,投票简称为:“卡倍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入上述网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注:对于以上议案,请在该议案后选定的选项上“√”以示选择该项。每项议案只能选一个选项,多选、不选或以其他方式选择视同弃权。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委托持股数:委托人股票账号:委托人委托股票性质: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委托日期:年月日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1-025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1年4月1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光耀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会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鲍益丰先生、赵平先生和刘霞玲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董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2021年4月21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387.31万元,同比增长38.4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90.56万元,同比下降12.33%。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905,644.68元。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5,23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9,330,5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若股本发生其他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编制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有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很好地履行职责,在以往合作年度均能圆满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其审计结果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均津贴标准为5万元/年(含税);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津贴。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之董事薪酬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等银行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与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授信有关的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未发生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和其他对外担保的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5月18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1-027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6日,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1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1-026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1年4月 16 日通过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讨论,认为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监事会2020年运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387.31万元,同比增长38.4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90.56万元,同比下降12.3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905,644.68元。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5,23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9,330,5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若股本发生其他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回报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讨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得到有效地执行。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很好地履行职责,在以往合作年度均能圆满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其审计结果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讨论,同意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等银行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与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授信有关的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监事会认为该事宜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未发生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和其他对外担保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1-029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6日,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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