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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1

  债券代码:128053              债券简称:尚荣转债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97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843,506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01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 367,999,989.06 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保荐费用等)8,309,503.8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59,690,485.22 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到位,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川华信验[2017]112号验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40,843,506 股已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在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相关事宜。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用于医院手术部、ICU产品产业化项目的金额为159,690,485.22元,用于增加医院整体建设业务资金项目的金额为200,000,000.00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2月5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8]1843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现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获准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7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人民币750,000,000.00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0,000,000.00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14,150,943.40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2,502,830.2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3,346,226.40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2月20日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19]00006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0,000,000.00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含税金额15,0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含税金额2,653,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2,347,000.00元(以下报告均按此金额为募集资金净额)。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为411,384,146.95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274,799,146.95元存在差异,具体为:1、已用自有资金支付其他发行费用158.5万元;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3,500万元;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

  二、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0年6月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于2020年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相关制度,本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2、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相关制度,本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1,176,844.58元。

  2、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为276,384,146.95元,与274,799,146.95元的差异为1,585,000.00元,该差异为已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其他发行费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367,999,989.06元,募集资金净额359,690,485.22元,本报告期实际使用10,049,459.00元;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75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732,347,000.00元,本报告期实际使用177,914,729.88元;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9年12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医疗耗材产业化项目中的一次性吻合器系列产品中“一次性腔镜手术吻合器产业化项目”中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一次性腔镜吻合器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合肥市瑶海区龙岗综合经济开发区安徽尚荣工业园变更至江西尚荣城科技产业园。本次实施地点变更涉及的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为 5,710.00 万元。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该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一)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7年12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核字[2017]004338号”鉴证报告,以募集资金27,125.3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其中将募集资金 11,783.00万元置换公司“医院手术部,ICU产品产业化项目”预先已投入的自有资金,将募集资金15,342.34万元置换公司“增加医院整体建设业务”预先已投入的自有资金。以上资金于2018年1月9日置换完毕。

  (二)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9年3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9]001121号,以募集资金14,684.3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以上资金于2019年3月7日置换完毕。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除上述事由外,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9

  

  股票简称:尚荣医疗

  股票代码:002551

  债券简称:尚荣转债

  债券代码:128053

  披露日期:2020年4月27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梁桂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文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游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重大在手订单

  

  (二)2019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事宜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 184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2月14日公开发行了7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5,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证上[2019]93号”文同意,公司7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3月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尚荣转债”,债券代码“12805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2019年8月2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尚荣转债的初始价格为4.94元/股。2019年8月21日,尚荣转债开始转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17日和2019年10月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尚荣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40号)、《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60号)、《关于2019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号)以及《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号)。

  (三)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2020年5月18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数量合计不超过246,055,429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8,000.00万元,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净额拟5G数字手术治疗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一次性医疗防疫防护产品产业化项目高端骨科耗材产品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6月,中国证监会受理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2020年8月,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逐一核查、回复,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且在规定的期限内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2020年9月27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无条件通过。

  2020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17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目前,公司正进行发行前准备工作。

  具体详情请查看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30日、2020年5月19日、2020年6月29日、2020年7月15日、2020年8月8日、2020年8月20日、2020年9月28日和2020年10月2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说明》、《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说明》、《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说明(修订稿)》、《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四)其他项目进展情况

  2016年1月13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尚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荣投资”)与秦皇岛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建投公司”)、秦皇岛北戴河新区金潮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潮公司”)签署《深圳市尚荣医疗投资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秦皇岛北戴河新区金潮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出资设立秦皇岛市广济管理有限公司并投资建设秦皇岛市广济医院之投资协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2020年8月,金潮公司向河北省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戴河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请求法院判令解散秦皇岛市广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医院管理公司”),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及律师代理费用。北戴河新区法院一审判决解散广济医院管理公司并驳回金潮公司的其他诉求。在收到一审判决书后,尚荣投资依法向河北省秦皇岛是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尚荣投资与金潮公司和市建投公司就广济医院项目目前产生的矛盾和分歧正在通过其他非司法渠道进行协商沟通。该事项系因合作事项出现分歧导致的纠纷,该事项所涉及的广济医院管理公司财务状况未发生恶化,各项资产的价值未发生贬损,本公司亦在积极与合作方沟通以消除分歧,故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16年1月14日和2020年8月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合作方出资设立秦皇岛市广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并投资建设秦皇岛市广济医院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03)和《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

  截至本报告期末,金寨县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已结算审定。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截至2021年3月31日,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梁桂秋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8

  债券代码:128053     债券简称:尚荣转债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15:00-17:00召开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时间和地点

  召开时间: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15:00-17:00

  召开地点: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

  三、公司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梁桂秋先生、独立董事虞熙春先生、财务总监游泳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林立女士。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登录中国证券网(http://roadshow.cnstock.com),进入“尚荣医疗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

  五、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与投资者的交流效率,现就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15: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gen@glory-medical.com.cn)。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重点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2

  债券代码:128053     债券简称:尚荣转债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要求境外上市或境内外同时上市(A+H股)企业,要在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包括A股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五)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对于出租人发生的经营租赁,原租赁准则仅要求出租人披露各类租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新租赁准则要求出租人增加披露相关租赁收入及未折现租赁收款额等信息。此外,出租人还应当根据理解财务报表的需要,披露有关租赁活动的其他定性和定量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与原租赁准则相比,新租赁准则的核心变化是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资产负债表中均确认相应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一季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关于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2021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依据国家会计准则、法规的要求进行的变更,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3

  债券代码:128053     债券简称:尚荣转债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含贰亿元)(¥200,000,000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概述

  (一)目的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股东谋取较好的业绩回报。

  (二)额度

  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人民币贰亿元(含贰亿元)(¥200,000,000元,含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该产品必须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公司购买的上述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三)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四)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公司授权董事长梁桂秋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与现金管理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由于公司现金管理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为提高办理效率,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该事项。

  (五)管理期限

  根据本项授权购买的各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年。

  (六)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

  (七)关联关系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拟购买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发行方均为银行、证券、保险等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管理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收益波动风险:尽管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但理财产品分为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如购买的是浮动收益型产品,则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收益存在收益波动风险;

  2、流动性风险: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不可赎回、不可转让,在产品到期支付本金和收益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将可能存在不能及时变现的情况。

  (二)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选择结构性存款方式或购买固定收益型的产品,以确保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得到稳定可靠的收益;

  2、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将购买产品周期短的产品,以提高资金的流动性。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可靠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业绩回报。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含贰亿元)(¥200,000,000元)的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在控制投资风险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投资者的业绩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此我们无异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含贰亿元)(¥200,000,000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后,保荐机构对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五、公司前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及其他事项

  (一)公司前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含壹亿元)(¥100,000,000元)的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强的保本收益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含壹亿元)(¥100,000,000元)的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强的保本收益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其他事项

  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高风险证券投资活动。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6

  债券代码:128053     债券简称:尚荣转债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即2020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18日。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17号),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延长有效期的审核情况

  鉴于上述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事宜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后续事宜,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延期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无异议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5

  债券代码:128053     债券简称:尚荣转债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即2020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18日。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17号),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延长有效期的审核情况

  鉴于上述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事宜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后续事宜,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无异议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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